《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就本规划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为了有效规范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行为,结合目前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工作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编制《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

二、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通信机楼、通信机房、通信管道、基站。

三、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坚持“共建共享集约”原则,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弹性规划,刚弹结合

科学、合理超前布局,合理预测需求,推进通信设施的建设,以满足珠海市城市建设长期发展需求。

(三)合理布局,按需设站

严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统筹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合理布局通信设施,充分衔接城市规划及布局。

(四)规划引领,科学管理

通信设施规划应作为政府及管理部门将来制定通信行业发展政策及措施的重要依据,体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四、规划方案

构建与“城市-片区-基本城市组团-邻里”四级空间架构匹配的通信设施空间布局。至2035年,规划新增5处核心机房,规划130座综合汇聚机房,涉及42个组团空间;规划布局达1.64万个逻辑站点,5466个物理站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通信网络,打造“主次分明”“共建共享”的通信管道路由,按优先级骨干、主干、次干、支线等规划和建设,做好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衔接。提出保障措施,加强专项规划传导作用,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五、公示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意见方式为网上公示。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我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为便于更详实地了解您的意见,本次意见反馈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一)通过信函反馈:请将意见寄至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大厦2栋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10室,并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发至gxjxxhk@zhuhai.gov.cn,邮件标题请按“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三)联系人:於工,联系方式:0756-2113026。

附件:1.《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

2.公示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1.《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草案.pdf

2.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编辑:刘辉 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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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
观海融媒 2023-11-27 18:14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就本规划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为了有效规范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行为,结合目前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工作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编制《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

二、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通信机楼、通信机房、通信管道、基站。

三、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坚持“共建共享集约”原则,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弹性规划,刚弹结合

科学、合理超前布局,合理预测需求,推进通信设施的建设,以满足珠海市城市建设长期发展需求。

(三)合理布局,按需设站

严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统筹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合理布局通信设施,充分衔接城市规划及布局。

(四)规划引领,科学管理

通信设施规划应作为政府及管理部门将来制定通信行业发展政策及措施的重要依据,体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四、规划方案

构建与“城市-片区-基本城市组团-邻里”四级空间架构匹配的通信设施空间布局。至2035年,规划新增5处核心机房,规划130座综合汇聚机房,涉及42个组团空间;规划布局达1.64万个逻辑站点,5466个物理站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通信网络,打造“主次分明”“共建共享”的通信管道路由,按优先级骨干、主干、次干、支线等规划和建设,做好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衔接。提出保障措施,加强专项规划传导作用,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五、公示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意见方式为网上公示。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我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为便于更详实地了解您的意见,本次意见反馈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一)通过信函反馈:请将意见寄至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大厦2栋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10室,并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发至gxjxxhk@zhuhai.gov.cn,邮件标题请按“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三)联系人:於工,联系方式:0756-2113026。

附件:1.《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

2.公示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1.《珠海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草案.pdf

2.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编辑:刘辉 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