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创业担保贷款!珠海创业者,赶紧看→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近日,我市出台《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稿》调整了贷款贴息资金来源渠道,并将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由我市现行政策的3年,调整为国家、省政策规定的2年。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根据国家、省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支出。出台的《修订稿》明确,财政部门安排用于贴息的资金,纳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预算。贴息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每年年初,由各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预上划市财政,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由市财政与各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行清算。

《修订稿》明确,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

《修订稿》还按照国家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条件、贴息标准等进行了调整。按照省政策标准修订借款人范围和条件、贷款额度和利率等。在贷款额度方面《修订稿》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修订稿》还将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由我市现行政策的3年,调整为国家、省政策规定的2年。为确保政策衔接的有序性,《修订稿》明确对涉及调整的政策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进行处理。

>>《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文字:王芳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
事关创业担保贷款!珠海创业者,赶紧看→
观海融媒 2024-04-06 10:38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近日,我市出台《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稿》调整了贷款贴息资金来源渠道,并将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由我市现行政策的3年,调整为国家、省政策规定的2年。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者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根据国家、省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支出。出台的《修订稿》明确,财政部门安排用于贴息的资金,纳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预算。贴息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每年年初,由各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预上划市财政,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由市财政与各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行清算。

《修订稿》明确,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

《修订稿》还按照国家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条件、贴息标准等进行了调整。按照省政策标准修订借款人范围和条件、贷款额度和利率等。在贷款额度方面《修订稿》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修订稿》还将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由我市现行政策的3年,调整为国家、省政策规定的2年。为确保政策衔接的有序性,《修订稿》明确对涉及调整的政策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进行处理。

>>《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文字:王芳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