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说“不”!珠海律师和心理专家支招如何应对家暴和校园欺凌

3月19日,被告人张某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除了家庭暴力,校园欺凌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据统计,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低龄化占比都呈不同程度地上升趋势。

如何避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各种暴力?遇到暴力行为的侵害,应该如何应对?本期《民生新观察》节目,邀请珠海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朱婷婷和珠海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主任周翔,做客演播室,共同为市民支招。

律师朱婷婷(中)和儿童心理专家周翔(左)做客《民生新观察》演播室。

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案例回顾:

离婚也“离不掉”的暴力

2015年1月,小丽(化名)和张某结婚,婚后小丽辞职在家照顾家庭。婚姻期间双方时有争吵,张某偶有打骂。

2019年4月,两人离婚,仍住同一屋檐下。小丽找了份工作,张某时常翻看小丽手机,拳脚相加也变得频繁,甚至追到单位打骂威胁。最终,小丽向香洲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0月13日,香洲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2023年11月,张某到小丽单位吵闹,为避免冲突,小丽乘坐同事的车离开,张某便驾车追逐,逼停后,用棒球棍殴打小丽和司机。张某签收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就再次施暴,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拘留刚结束,张某就向小丽发送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截图等大量死亡威胁短信。小丽只得再次向法院求助。

2023年12月15日,香洲区法院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处罚,并以涉嫌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2024年1月被逮捕。

2024年3月19日,香洲区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承办该案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彭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院自2008年以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84份,违反的比例非常低,大约只占5%左右。只有施暴人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违反后经训诫仍不停止暴力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截至目前,包括本案被告人在内,只有3人被香洲区法院处以拘留。一方面,有些施暴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司法机关没有权利进行干涉,并未意识到严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没有追究刑责的先例,对施暴人缺乏足够的震慑效果。希望通过本案发出强有力的信号,让施暴方知道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嘉宾建议:

遭遇家暴要敢于维权

律师朱婷婷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一句流传很久的俗语,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司法机关在处理一些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缺乏“抓手”。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又把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范围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行为,也适用于发生在具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以及共同生活的各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在交友过程中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之后再发生的家庭暴力,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朱婷婷建议,一旦被侵害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和报警。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要第一时间去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病历资料。在必要时,将报警记录和病历等证据提交法院,最终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珠海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主任周翔指出,家庭暴力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影响。假如父母之中有人因此要去服刑,孩子原本可以被父母双方共同抚养的安全感就遭到破坏。同时,家庭暴力还会给孩子带来不公平感,认为弱小的一方就会被欺凌、强势的一方理所当然就会施暴。而这种不公平感,往往会让孩子产生强烈的愤怒感,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宣泄,待其长大后可能会成为一个施暴者;相反,如果孩子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压抑自己,向暴力屈服、顺从,待其长大后面对他人施暴就会成为被欺凌的一方。此外,父母间的家庭暴力还会给孩子带来创伤后应激障碍,多年以后还会有恐惧场景“闪回”,影响其睡眠及身心发展,甚至影响智力发育。

如何远离校园欺凌?

案例回顾:

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被追诉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最近一段时间,多起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发生,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关于防治校园欺凌,各地也有不少举措出台,这些举措能否让发生在隐秘角落里的校园欺凌,暴露在阳光之下?我们还该做些什么,从根源上防治校园欺凌?

嘉宾建议:

恰当回应,学会自保

周翔认为,未成年人施暴,一方面与受环境因素影响有关,他们在观看了暴力影视作品后,目睹了施暴场景,模仿其中的暴力行为;另一方面,可能与遗传因素相关,脑部发育的一些异常可能导致其与外界缺乏同理心。作为家长,可以从学习热情、情绪变化、睡眠质量等方面,初步判断自己的孩子有没有遭遇校园欺凌。通常来说,如果一个平时很爱上学的孩子突然不想上学,或者平时比较乖顺的孩子突然变得暴躁、平时早睡早起的孩子变得晚睡失眠,就可能遭到了校园欺凌。还有一个异常行为,就是孩子经常要求家长给钱才去上学,可能已经遭到勒索。

周翔表示,被欺负的孩子表现出来的软弱,在对方看来不是“善良”,只有学会恰当的回应,“哪怕是对方给自己取一个绰号,都要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不可以!”告诉对方不可以欺负人,避免其发展到恶性霸凌事件。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通过“反复交涉”让孩子找到“边界”,学会恰当地保护自己,避免反应过度。在遭受暴力的时候,除了报警求助和强硬回应外,还要有智慧、有技巧,一定要教会孩子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打得赢就打,干不过就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不能死扛,要懂得大声呼救,这个非常重要。”

朱婷表示,霸凌者通常存在“柿子挑软的捏”心理,未成年人通常是非观较为模糊,需要成年人对其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才能在未成年人霸凌者的脑海中植入合法的成长观。面对校园欺凌,法律武器并不是唯一的保护手段,且保护效果相对滞后。更希望看到,在校园欺凌发生之前或正在发生时,每一个发现事件的当事人或者旁观者,能第一时间懂得如何正确地去跟施暴者进行抗争。

文字:郑振华 图片:郑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田海
勇于说“不”!珠海律师和心理专家支招如何应对家暴和校园欺凌
珠江晚报 2024-04-12 13:25

3月19日,被告人张某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除了家庭暴力,校园欺凌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据统计,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低龄化占比都呈不同程度地上升趋势。

如何避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各种暴力?遇到暴力行为的侵害,应该如何应对?本期《民生新观察》节目,邀请珠海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朱婷婷和珠海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主任周翔,做客演播室,共同为市民支招。

律师朱婷婷(中)和儿童心理专家周翔(左)做客《民生新观察》演播室。

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案例回顾:

离婚也“离不掉”的暴力

2015年1月,小丽(化名)和张某结婚,婚后小丽辞职在家照顾家庭。婚姻期间双方时有争吵,张某偶有打骂。

2019年4月,两人离婚,仍住同一屋檐下。小丽找了份工作,张某时常翻看小丽手机,拳脚相加也变得频繁,甚至追到单位打骂威胁。最终,小丽向香洲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0月13日,香洲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2023年11月,张某到小丽单位吵闹,为避免冲突,小丽乘坐同事的车离开,张某便驾车追逐,逼停后,用棒球棍殴打小丽和司机。张某签收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就再次施暴,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拘留刚结束,张某就向小丽发送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截图等大量死亡威胁短信。小丽只得再次向法院求助。

2023年12月15日,香洲区法院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处罚,并以涉嫌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2024年1月被逮捕。

2024年3月19日,香洲区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承办该案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彭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院自2008年以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84份,违反的比例非常低,大约只占5%左右。只有施暴人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违反后经训诫仍不停止暴力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截至目前,包括本案被告人在内,只有3人被香洲区法院处以拘留。一方面,有些施暴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司法机关没有权利进行干涉,并未意识到严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没有追究刑责的先例,对施暴人缺乏足够的震慑效果。希望通过本案发出强有力的信号,让施暴方知道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嘉宾建议:

遭遇家暴要敢于维权

律师朱婷婷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一句流传很久的俗语,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司法机关在处理一些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缺乏“抓手”。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又把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范围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行为,也适用于发生在具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以及共同生活的各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在交友过程中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之后再发生的家庭暴力,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朱婷婷建议,一旦被侵害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和报警。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要第一时间去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病历资料。在必要时,将报警记录和病历等证据提交法院,最终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珠海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主任周翔指出,家庭暴力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影响。假如父母之中有人因此要去服刑,孩子原本可以被父母双方共同抚养的安全感就遭到破坏。同时,家庭暴力还会给孩子带来不公平感,认为弱小的一方就会被欺凌、强势的一方理所当然就会施暴。而这种不公平感,往往会让孩子产生强烈的愤怒感,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宣泄,待其长大后可能会成为一个施暴者;相反,如果孩子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压抑自己,向暴力屈服、顺从,待其长大后面对他人施暴就会成为被欺凌的一方。此外,父母间的家庭暴力还会给孩子带来创伤后应激障碍,多年以后还会有恐惧场景“闪回”,影响其睡眠及身心发展,甚至影响智力发育。

如何远离校园欺凌?

案例回顾:

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被追诉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最近一段时间,多起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发生,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关于防治校园欺凌,各地也有不少举措出台,这些举措能否让发生在隐秘角落里的校园欺凌,暴露在阳光之下?我们还该做些什么,从根源上防治校园欺凌?

嘉宾建议:

恰当回应,学会自保

周翔认为,未成年人施暴,一方面与受环境因素影响有关,他们在观看了暴力影视作品后,目睹了施暴场景,模仿其中的暴力行为;另一方面,可能与遗传因素相关,脑部发育的一些异常可能导致其与外界缺乏同理心。作为家长,可以从学习热情、情绪变化、睡眠质量等方面,初步判断自己的孩子有没有遭遇校园欺凌。通常来说,如果一个平时很爱上学的孩子突然不想上学,或者平时比较乖顺的孩子突然变得暴躁、平时早睡早起的孩子变得晚睡失眠,就可能遭到了校园欺凌。还有一个异常行为,就是孩子经常要求家长给钱才去上学,可能已经遭到勒索。

周翔表示,被欺负的孩子表现出来的软弱,在对方看来不是“善良”,只有学会恰当的回应,“哪怕是对方给自己取一个绰号,都要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不可以!”告诉对方不可以欺负人,避免其发展到恶性霸凌事件。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通过“反复交涉”让孩子找到“边界”,学会恰当地保护自己,避免反应过度。在遭受暴力的时候,除了报警求助和强硬回应外,还要有智慧、有技巧,一定要教会孩子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打得赢就打,干不过就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不能死扛,要懂得大声呼救,这个非常重要。”

朱婷表示,霸凌者通常存在“柿子挑软的捏”心理,未成年人通常是非观较为模糊,需要成年人对其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才能在未成年人霸凌者的脑海中植入合法的成长观。面对校园欺凌,法律武器并不是唯一的保护手段,且保护效果相对滞后。更希望看到,在校园欺凌发生之前或正在发生时,每一个发现事件的当事人或者旁观者,能第一时间懂得如何正确地去跟施暴者进行抗争。

文字:郑振华 图片:郑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