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青年就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青年将每月可获4000元补贴,聘用澳门青年的合作区企业可获得聘用补贴。政策将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记者梳理发现,《暂行办法》共18条,内容涉及就业补贴、聘用奖励、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内容,并同步规定了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办理程序、保障措施。
根据《暂行办法》,符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仅在合作区用人单位就业、按规定在合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或以上等条件的澳门居民,可以按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澳门青年提升职业技能,参加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合作区将按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标准,提供配比30%的一次性补贴。
符合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聘用奖励;同一年度内新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累计达到30人或以上的用人单位,除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聘用奖励外,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人民币,同一用人单位每年按本办法获得的聘用奖励与叠加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另外企业还可以按用人单位每月为澳门青年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中单位缴费部分申请全额补贴。
“新政策从酝酿到印发,经过了反复的修改,数易其稿,并专门赴澳门征求了爱国爱澳骨干社团的意见,可以说是为澳门青年量身定做的。”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副局长许凤梅表示,此次政策的扶持力度大,希望能吸纳更多的澳门居民、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一起做横琴建设的实干家,携手开创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封面图:李建束文字:陈子怡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应立枫
12月3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青年就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青年将每月可获4000元补贴,聘用澳门青年的合作区企业可获得聘用补贴。政策将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记者梳理发现,《暂行办法》共18条,内容涉及就业补贴、聘用奖励、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内容,并同步规定了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办理程序、保障措施。
根据《暂行办法》,符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仅在合作区用人单位就业、按规定在合作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或以上等条件的澳门居民,可以按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澳门青年提升职业技能,参加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合作区将按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标准,提供配比30%的一次性补贴。
符合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聘用奖励;同一年度内新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累计达到30人或以上的用人单位,除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申请聘用奖励外,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人民币,同一用人单位每年按本办法获得的聘用奖励与叠加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另外企业还可以按用人单位每月为澳门青年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中单位缴费部分申请全额补贴。
“新政策从酝酿到印发,经过了反复的修改,数易其稿,并专门赴澳门征求了爱国爱澳骨干社团的意见,可以说是为澳门青年量身定做的。”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副局长许凤梅表示,此次政策的扶持力度大,希望能吸纳更多的澳门居民、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一起做横琴建设的实干家,携手开创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封面图:李建束文字:陈子怡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应立枫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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