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的珠海市地方标准《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要求》(以下简称《服务要求》)已通过立项,对城市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提出了更清晰的规范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制定的地方标准,为共享单车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了详尽的操作蓝本,更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珠海在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方面向前迈进一步。
在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上,共享单车功不可没。然而,其在停放秩序、运营规范性以及调度维修效率等方面一旦未能与游客及市民的实际需求相契合,便可能转化为城市的拥堵之源与痛点。
面对城市管理的新课题,珠海市香洲区率先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实施“入栏结算”、动态调整配额、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以及强化日常监督等,在共享自行车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市民和临街商铺等满意度提升。为进一步推动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的规范化与精细化,珠海市适时推出了《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要求》地方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标准不仅设定了共享单车运营的基本框架,还从服务站点布局、投放调控、运维流程、监管协同、应急响应、回收处理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明确的运营要求,也为城市管理好共享单车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
对于共享自行车定点停放的“老大难”问题,《服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共享自行车需实现入栏结算,并与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实时上传,确保管理高效、精准。
《服务要求》对共享自行车停放点的规划做出了清晰明确的标准规定,比如在道路宽度少于3米的非机动车道不宜设置停放点等。此外,停放点框线区域应不影响交通安全与通行顺畅;框线及车辆停放方向,框线及标识应清晰、牢固;应不压占盲道、机动车道、绿道、消防通道等,不影响其他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车辆秩序管理方面,根据《服务要求》,车辆入框停放,车头、车身方向与停车框箭头方向一致,不堆叠,不倒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动态维护,运营企业被告知共享自行车未停放在规定停放点影响市容市貌或者停放混乱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应当及时完成清理。
共享自行车运维人员是守护市民出行和安全的关键一环。为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服务要求》提出对运维人员与运营管理自行车数量的配比不小于1:250,且参与调运、停放秩序维护与保洁、维修及保养等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共享自行车管理、运维、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该标准对人车配比进一步优化,可确保企业能够更快速地响应市民需求,解决车辆淤积、乱停乱放等问题,从而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市民出行体验。
尤为关注的是,《服务要求》对共享自行车标准和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共享自行车需符合《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19994-200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加装有损车辆安全的装置,且使用年限应不超过3年。在车辆维保管理方面,要求制定车辆定期维保计划,车辆常规维保周期不超过1年,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目前《服务要求》已形成草案,步入试运行阶段。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标准要求,统筹组织开展共享单车管理规范提升,下一步将会同其他参与单位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标准,积极推动正式标准出台,为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近日,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的珠海市地方标准《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要求》(以下简称《服务要求》)已通过立项,对城市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提出了更清晰的规范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制定的地方标准,为共享单车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了详尽的操作蓝本,更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珠海在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方面向前迈进一步。
在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上,共享单车功不可没。然而,其在停放秩序、运营规范性以及调度维修效率等方面一旦未能与游客及市民的实际需求相契合,便可能转化为城市的拥堵之源与痛点。
面对城市管理的新课题,珠海市香洲区率先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实施“入栏结算”、动态调整配额、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以及强化日常监督等,在共享自行车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市民和临街商铺等满意度提升。为进一步推动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的规范化与精细化,珠海市适时推出了《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要求》地方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标准不仅设定了共享单车运营的基本框架,还从服务站点布局、投放调控、运维流程、监管协同、应急响应、回收处理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明确的运营要求,也为城市管理好共享单车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
对于共享自行车定点停放的“老大难”问题,《服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共享自行车需实现入栏结算,并与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实时上传,确保管理高效、精准。
《服务要求》对共享自行车停放点的规划做出了清晰明确的标准规定,比如在道路宽度少于3米的非机动车道不宜设置停放点等。此外,停放点框线区域应不影响交通安全与通行顺畅;框线及车辆停放方向,框线及标识应清晰、牢固;应不压占盲道、机动车道、绿道、消防通道等,不影响其他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车辆秩序管理方面,根据《服务要求》,车辆入框停放,车头、车身方向与停车框箭头方向一致,不堆叠,不倒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动态维护,运营企业被告知共享自行车未停放在规定停放点影响市容市貌或者停放混乱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应当及时完成清理。
共享自行车运维人员是守护市民出行和安全的关键一环。为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服务要求》提出对运维人员与运营管理自行车数量的配比不小于1:250,且参与调运、停放秩序维护与保洁、维修及保养等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共享自行车管理、运维、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该标准对人车配比进一步优化,可确保企业能够更快速地响应市民需求,解决车辆淤积、乱停乱放等问题,从而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市民出行体验。
尤为关注的是,《服务要求》对共享自行车标准和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共享自行车需符合《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19994-200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加装有损车辆安全的装置,且使用年限应不超过3年。在车辆维保管理方面,要求制定车辆定期维保计划,车辆常规维保周期不超过1年,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目前《服务要求》已形成草案,步入试运行阶段。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标准要求,统筹组织开展共享单车管理规范提升,下一步将会同其他参与单位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标准,积极推动正式标准出台,为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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