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应用,对健全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化解执行积案有重要意义。
2024年以来,珠海法院累计将53家企业纳入“执破融合”专项行动,其中28家企业被宣告破产或裁定终结破产程序,24家企业破产案件仍在办理,1家企业已进入预重整程序,预计将出清5448件终本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执行积案、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执转破”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合”的协作格局
强化执破融合工作保障
珠海法院树牢“执破融合”理念,形成职责明确、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由基层法院在中院指导下梳理企业债务及资产情况、完成移送破产准备工作,中院执行局及破产庭负责案件分析研判及具体审理,集中力量高效推进专项行动落实。
2024年以来梳理排查终本库“僵尸企业”56家,按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对甄别为资不抵债且没有清偿能力的“失能”企业移送破产18家,做到“应移尽移、当破尽破”。通过与破产部门、财务部门沟通协调,在涉案财务管理经费项目中为无产可破案件争取经费保障,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平均每案3万-8万元破产经费预算,为“执破融合”专项行动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珠海法院探索建立“短平快”的简易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为高效推动“失能”经营主体快速出清提供制度保障,珠海市香洲森华制衣厂等4宗破产案件自受理破产申请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宣告破产用时仅3个月。
发挥“融”的机制优势
释放执破融合乘数效应
珠海法院强化团队融合理念,探索成立由破产审判、执行部门组成的“执破融合”案件跨部门合议庭,配齐配强破产审判专业力量,打破执转破工作内部壁垒。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破融合”团队共分析研判预破产被执行人企业主体56个,受理审查破产案件16件,审结4件。强化制度融合理念,通过破产审判部门提前介入分析研判,保证移送破产标准与受理破产审查标准统一,提升执行部门移送破产效率和质量,2024年珠海法院执转破案件受理率达100%,做到执行部门“移得准”、审判部门“接得住”。
同时,珠海法院强化程序融合理念,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功能优势,在“问题楼盘”灏怡财富中心案中通过破产审查流程前移提前甄别破产企业、迅速推进执转破工作、有效化解小业主群体性风险,在“问题楼盘”时代广场案中通过预重整程序与执行程序同步推进企业债权债务梳理、执行财产处置工作以提高财产处置和变价款分配效率。
突出“破”的出清效果
实现执破融合机制效能
珠海法院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出清功能,核查梳理出48家已宣告破产企业名单,已推动约2900件“执行不能”积案退出终本库,为终本库“瘦身”“减负”,以“执破融合”助力“终本出清”。
据悉,通过全面筛查终本案件库,梳理出一批资不抵债且无救治可能的企业移送破产,推动“僵而不死”失能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市场,以“执破融合”助力“僵尸企业”出清。结合失信惩戒“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精准区分失信和无财产可供执行“失能”,强化信用修复,2024年共为经营主体解除失信措施1366次,以“执破融合”助力失信主体出清。
下一步,珠海法院将深化“执破融合”机制改革,将“执破融合”作为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案件“执行不能”和涉案企业“僵而不死”问题的有效途径,实现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和法治化救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执破融合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应用,对健全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化解执行积案有重要意义。
2024年以来,珠海法院累计将53家企业纳入“执破融合”专项行动,其中28家企业被宣告破产或裁定终结破产程序,24家企业破产案件仍在办理,1家企业已进入预重整程序,预计将出清5448件终本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执行积案、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执转破”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合”的协作格局
强化执破融合工作保障
珠海法院树牢“执破融合”理念,形成职责明确、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由基层法院在中院指导下梳理企业债务及资产情况、完成移送破产准备工作,中院执行局及破产庭负责案件分析研判及具体审理,集中力量高效推进专项行动落实。
2024年以来梳理排查终本库“僵尸企业”56家,按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对甄别为资不抵债且没有清偿能力的“失能”企业移送破产18家,做到“应移尽移、当破尽破”。通过与破产部门、财务部门沟通协调,在涉案财务管理经费项目中为无产可破案件争取经费保障,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平均每案3万-8万元破产经费预算,为“执破融合”专项行动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珠海法院探索建立“短平快”的简易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为高效推动“失能”经营主体快速出清提供制度保障,珠海市香洲森华制衣厂等4宗破产案件自受理破产申请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宣告破产用时仅3个月。
发挥“融”的机制优势
释放执破融合乘数效应
珠海法院强化团队融合理念,探索成立由破产审判、执行部门组成的“执破融合”案件跨部门合议庭,配齐配强破产审判专业力量,打破执转破工作内部壁垒。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破融合”团队共分析研判预破产被执行人企业主体56个,受理审查破产案件16件,审结4件。强化制度融合理念,通过破产审判部门提前介入分析研判,保证移送破产标准与受理破产审查标准统一,提升执行部门移送破产效率和质量,2024年珠海法院执转破案件受理率达100%,做到执行部门“移得准”、审判部门“接得住”。
同时,珠海法院强化程序融合理念,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功能优势,在“问题楼盘”灏怡财富中心案中通过破产审查流程前移提前甄别破产企业、迅速推进执转破工作、有效化解小业主群体性风险,在“问题楼盘”时代广场案中通过预重整程序与执行程序同步推进企业债权债务梳理、执行财产处置工作以提高财产处置和变价款分配效率。
突出“破”的出清效果
实现执破融合机制效能
珠海法院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出清功能,核查梳理出48家已宣告破产企业名单,已推动约2900件“执行不能”积案退出终本库,为终本库“瘦身”“减负”,以“执破融合”助力“终本出清”。
据悉,通过全面筛查终本案件库,梳理出一批资不抵债且无救治可能的企业移送破产,推动“僵而不死”失能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市场,以“执破融合”助力“僵尸企业”出清。结合失信惩戒“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精准区分失信和无财产可供执行“失能”,强化信用修复,2024年共为经营主体解除失信措施1366次,以“执破融合”助力失信主体出清。
下一步,珠海法院将深化“执破融合”机制改革,将“执破融合”作为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案件“执行不能”和涉案企业“僵而不死”问题的有效途径,实现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和法治化救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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