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0日在珠海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过去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3次,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4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4项、工作调研17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常委会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多项工作在省人大有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全局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珠海人大学堂”6期,邀请专家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等专题辅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等专题调研,进一步健全人大议事制度,出台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规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暂行规定等5项工作制度。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向市委请示报告30件次。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14次,审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点题交办重要立法项目,明确立法方向和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全力以赴落实市委交办的重点调研和督导工作任务,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
二、紧扣中心大局,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力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定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琴澳一体化规则衔接。“以‘小切口’立法助力澳门专业人士跨境在横琴便利执业”获评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澳审判工作的报告,推动提升涉澳审判能力和水平。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与中山市人大开展全省首例流域协同立法,有效促进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为全省依法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召开珠中江三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座谈会,探索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和联动监督工作机制。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全国首部规范低空交通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珠海打造“天空之城”、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出台质量创新发展条例,助推质量强市建设。修订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办法,开展预算编制提前介入监督,促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推动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出台前的报告,推动政府完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开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能源产业、会展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助推“百千万工程”实施。出台国内首部推动乡村风貌提升的地方性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听取审议“百千万工程”议案办理、“百千万工程”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的报告,助推“头号工程”走深走实。听取审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听取审议农村水利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提升农村水利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开展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监督,推动海洋渔业加快发展。开展种子法、省种子条例执法检查,助推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助力绿美珠海生态建设。连续9年听取审议我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珠海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在国内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定城市吉祥物,推动中华白海豚成为珠海城市文化新名片。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聚焦“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首次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制定红树林保护条例,推动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义务植树1.3万棵,打造“人大代表林”22片。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加强市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监督,助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抓好教育议案办理监督工作,加强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监督,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听取审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听取审议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助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设、体育强市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助推民生工程落实。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推动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建设。制定平安建设条例,连续5年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制定海钓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海钓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推动消防条例废旧立新,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引导代表当好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理“监督员”、人民群众“知心人”,组织1251人次代表走访群众2919人次,收集群众意见354条,推动解决问题247件。开展宪法宣传周“三个一”活动,创设首批5个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监督法治宣传“一决议两条例”落实情况,推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首次听取市“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跟踪监督未成年人保护三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接收并审查规范性文件29件。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创新实践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工作部署,结合珠海实际,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
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范性文件,采取“1+6”工作举措,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珠海实践提供制度保障。修改珠海市制定法规条例,制定立法听证规则、立法评估规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四上四下四反馈”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制度,在预算审查各阶段构建民意民智“收集、处理、反馈”闭环。抓好省“数字人大”试点建设,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线上征求意见模块,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全天候”、服务群众“全覆盖”。
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阵地建设。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争优、提升效能”活动,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香洲办公室建设的指导,探索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路径。高标准打造8个镇(街)示范站和10个村(居)示范站,积极探索“联络站+”模式,进一步擦亮代表联络站建设品牌。湾仔街道代表联络站获评全省首批示范站,平沙镇立新社区代表联络站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经验获全省推介。设立首批3个市级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大力支持香洲区人大省级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协同推进“全链条”预算绩效监督创新实践。
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在试点基础上,率先制定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基层代表联络站拓展试点范围,建立往届人大代表名册,拓宽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的途径。邀请39人次往届人大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组织273人次往届人大代表进驻“代表之家”参加活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26件。
四、赋能代表履职,以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创新代表培训模式,由各工委分领域组织专题培训7场,参训代表142人次,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推动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覆盖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促进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两个代表履职案例获评全省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工委联系代表全覆盖,邀请47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座谈会,进一步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依托“相约周二”等品牌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10848人次开展联系群众活动3487场,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1557件。“‘相约周二’架起代表与群众连心桥”获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做实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创新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落实“三见面三沟通”“五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推动186件代表建议办理取得扎实成效。在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和五级人大代表共同推动下,担杆镇用电实现“陆岛同价”,得到海岛居民高度赞扬和社会广泛关注。
五、强化责任担当,以“四个机关”科学定位为指引加强自身建设
牢记“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打造“同心·同行”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履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再提升,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机关工作质效。印发机关“比学赶超争一流”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指导金湾区、斗门区人大开展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人大+检察”联合监督等工作探索,推动三级人大一体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人大信访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2件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开展“深调研”,形成10篇调研成果,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全市各级人大、驻珠高校、市委党校等围绕29个课题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召开交流研讨会,评选出市优秀研究成果11篇,其中3篇获评省优秀研究成果。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在市人代会期间开设“代表通道”“局长通道”,讲好人大故事,52篇报道被全国人大、省人大宣传平台采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省人大关心指导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勤勉尽责、努力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市政协、区镇(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有: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强化,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的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样板,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创新,稳中求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珠海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需要,灵活运用专项“小切口”立法和专章模式,促进琴澳规则机制“软联通”,积极推进合作区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等方面立法。锚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海岛发展等领域立法,修订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聚焦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和民生福祉改善,修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领域法规,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协同立法为抓手推动珠中江区域协同发展。坚持召开新制定法规实施座谈会,压实法规实施责任。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打通立法工作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扎实推动中心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全面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围绕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贯彻落实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强财政经济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低空经济发展、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平安珠海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听取市“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围绕人才引育资金管理使用、城市品质提升、古驿道保护和利用、失能老年人照护、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开展就业促进法、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审计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
四、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突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万·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相约周二”接待群众和主动走访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基层治理作用。开展代表联络站“一站一特色”创建活动,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继续探索开展“人大代表直播间”活动。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效,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深化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工作。
五、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履职实效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机关定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实施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进一步激励机关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深调研”及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扎实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加强与区镇(街)人大联动,开展协同监督,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不断开创新时代珠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珠海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创新案例
一、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出台一批首创性、引领性法规。审议通过全国首部规范低空交通建设管理立法《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全国首部推动乡村风貌提升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在国内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定城市吉祥物,切实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与中山市人大开展前山河流域管理协同立法,出台《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实行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公布、同步实施,共同推动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这也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首个协同立法成果。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珠中江三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座谈会,探索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三、以专题询问推动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在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聚焦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在全国地级市人大率先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同题共答的方式,形成监督和落实工作合力。注重专题询问结果运用,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防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推进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创新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形成监督工作“闭环”。首次联合市检察院及区人大,以专题调研方式,对过去三年作出的涉未成年人保护三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将三项审议意见逐条分解,形成条目化、表格式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有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五、创设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法治建设途径,创设首批5个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珠海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人大对政府和司法机关法治领域的监督,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新需求新期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珠海提供有力支撑。
六、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印发紧急通知,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定期组织代表走访群众,引导代表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当好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理“监督员”、人民群众“知心人”,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
七、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部署要求,通过出台一个行动方案、发挥好人大代表这一主力军作用、提升一批静态基层单元、健全一套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开展一次理论研讨、出台一部规范性文件,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组织全市各级人大及驻珠高校、市委党校等单位开展“深调研”,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珠海实践故事。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0日在珠海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过去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3次,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4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4项、工作调研17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常委会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多项工作在省人大有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全局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珠海人大学堂”6期,邀请专家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等专题辅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等专题调研,进一步健全人大议事制度,出台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规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暂行规定等5项工作制度。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向市委请示报告30件次。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14次,审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点题交办重要立法项目,明确立法方向和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全力以赴落实市委交办的重点调研和督导工作任务,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
二、紧扣中心大局,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力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定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琴澳一体化规则衔接。“以‘小切口’立法助力澳门专业人士跨境在横琴便利执业”获评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澳审判工作的报告,推动提升涉澳审判能力和水平。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与中山市人大开展全省首例流域协同立法,有效促进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为全省依法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召开珠中江三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座谈会,探索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和联动监督工作机制。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全国首部规范低空交通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珠海打造“天空之城”、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出台质量创新发展条例,助推质量强市建设。修订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办法,开展预算编制提前介入监督,促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推动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出台前的报告,推动政府完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开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能源产业、会展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助推“百千万工程”实施。出台国内首部推动乡村风貌提升的地方性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听取审议“百千万工程”议案办理、“百千万工程”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的报告,助推“头号工程”走深走实。听取审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听取审议农村水利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提升农村水利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开展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监督,推动海洋渔业加快发展。开展种子法、省种子条例执法检查,助推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助力绿美珠海生态建设。连续9年听取审议我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珠海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在国内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定城市吉祥物,推动中华白海豚成为珠海城市文化新名片。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聚焦“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首次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制定红树林保护条例,推动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义务植树1.3万棵,打造“人大代表林”22片。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加强市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监督,助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抓好教育议案办理监督工作,加强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监督,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听取审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听取审议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助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设、体育强市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助推民生工程落实。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推动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建设。制定平安建设条例,连续5年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制定海钓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海钓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推动消防条例废旧立新,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引导代表当好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理“监督员”、人民群众“知心人”,组织1251人次代表走访群众2919人次,收集群众意见354条,推动解决问题247件。开展宪法宣传周“三个一”活动,创设首批5个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监督法治宣传“一决议两条例”落实情况,推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首次听取市“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跟踪监督未成年人保护三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接收并审查规范性文件29件。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创新实践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工作部署,结合珠海实际,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
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范性文件,采取“1+6”工作举措,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珠海实践提供制度保障。修改珠海市制定法规条例,制定立法听证规则、立法评估规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四上四下四反馈”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制度,在预算审查各阶段构建民意民智“收集、处理、反馈”闭环。抓好省“数字人大”试点建设,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线上征求意见模块,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全天候”、服务群众“全覆盖”。
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阵地建设。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争优、提升效能”活动,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香洲办公室建设的指导,探索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路径。高标准打造8个镇(街)示范站和10个村(居)示范站,积极探索“联络站+”模式,进一步擦亮代表联络站建设品牌。湾仔街道代表联络站获评全省首批示范站,平沙镇立新社区代表联络站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经验获全省推介。设立首批3个市级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大力支持香洲区人大省级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协同推进“全链条”预算绩效监督创新实践。
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在试点基础上,率先制定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基层代表联络站拓展试点范围,建立往届人大代表名册,拓宽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的途径。邀请39人次往届人大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组织273人次往届人大代表进驻“代表之家”参加活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26件。
四、赋能代表履职,以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创新代表培训模式,由各工委分领域组织专题培训7场,参训代表142人次,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推动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覆盖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促进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两个代表履职案例获评全省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工委联系代表全覆盖,邀请47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座谈会,进一步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依托“相约周二”等品牌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10848人次开展联系群众活动3487场,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1557件。“‘相约周二’架起代表与群众连心桥”获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做实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创新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落实“三见面三沟通”“五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推动186件代表建议办理取得扎实成效。在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和五级人大代表共同推动下,担杆镇用电实现“陆岛同价”,得到海岛居民高度赞扬和社会广泛关注。
五、强化责任担当,以“四个机关”科学定位为指引加强自身建设
牢记“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打造“同心·同行”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履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再提升,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机关工作质效。印发机关“比学赶超争一流”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指导金湾区、斗门区人大开展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人大+检察”联合监督等工作探索,推动三级人大一体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人大信访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2件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开展“深调研”,形成10篇调研成果,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全市各级人大、驻珠高校、市委党校等围绕29个课题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召开交流研讨会,评选出市优秀研究成果11篇,其中3篇获评省优秀研究成果。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在市人代会期间开设“代表通道”“局长通道”,讲好人大故事,52篇报道被全国人大、省人大宣传平台采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省人大关心指导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勤勉尽责、努力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市政协、区镇(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有: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强化,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的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样板,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创新,稳中求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珠海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需要,灵活运用专项“小切口”立法和专章模式,促进琴澳规则机制“软联通”,积极推进合作区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等方面立法。锚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海岛发展等领域立法,修订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聚焦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和民生福祉改善,修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领域法规,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协同立法为抓手推动珠中江区域协同发展。坚持召开新制定法规实施座谈会,压实法规实施责任。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打通立法工作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扎实推动中心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全面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围绕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贯彻落实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强财政经济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低空经济发展、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平安珠海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听取市“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围绕人才引育资金管理使用、城市品质提升、古驿道保护和利用、失能老年人照护、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开展就业促进法、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审计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
四、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突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万·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相约周二”接待群众和主动走访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基层治理作用。开展代表联络站“一站一特色”创建活动,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继续探索开展“人大代表直播间”活动。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效,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深化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工作。
五、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履职实效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机关定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实施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进一步激励机关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深调研”及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扎实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加强与区镇(街)人大联动,开展协同监督,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不断开创新时代珠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珠海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创新案例
一、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出台一批首创性、引领性法规。审议通过全国首部规范低空交通建设管理立法《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全国首部推动乡村风貌提升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在国内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定城市吉祥物,切实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与中山市人大开展前山河流域管理协同立法,出台《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实行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公布、同步实施,共同推动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这也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首个协同立法成果。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珠中江三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座谈会,探索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三、以专题询问推动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在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聚焦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在全国地级市人大率先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同题共答的方式,形成监督和落实工作合力。注重专题询问结果运用,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防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推进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创新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形成监督工作“闭环”。首次联合市检察院及区人大,以专题调研方式,对过去三年作出的涉未成年人保护三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将三项审议意见逐条分解,形成条目化、表格式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有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五、创设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法治建设途径,创设首批5个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珠海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人大对政府和司法机关法治领域的监督,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新需求新期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珠海提供有力支撑。
六、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印发紧急通知,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定期组织代表走访群众,引导代表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当好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理“监督员”、人民群众“知心人”,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
七、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部署要求,通过出台一个行动方案、发挥好人大代表这一主力军作用、提升一批静态基层单元、健全一套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开展一次理论研讨、出台一部规范性文件,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组织全市各级人大及驻珠高校、市委党校等单位开展“深调研”,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珠海实践故事。









-我已经到底线啦-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