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以下简称“香洲分局”)对西坑尾填埋场、沥溪填埋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家指导+部门协同+精准执法+长效监管”工作新模式,筑牢地下水生态安全屏障。

为确保执法行动精准高效,香洲分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三项核心措施。并成立由执法人员、固废和土壤业务骨干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资料收集——实地排查——监督整改”全链条责任,确保检查有序推进。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及《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南(试行)》,明确14项重点检查内容,涵盖防渗设施合规性、监测管理规范性、污染防控有效性等关键环节,确保检查有的放矢。此外,还组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本地行业专家技术团队,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确保执法专业性与整改科学性。
香洲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自然与土壤科、分局固体废物与土壤组及专家技术团队等多方力量,采取“线上研判+线下摸排”模式,线上审查环评报告、监测台账等资料500余份,提前研判检查重点;实地核查垃圾填埋场四周与底部防渗、渗滤液导排设施10余处、监测井11个,走访渗滤液处理站及周边企业2家,确保风险隐患无遗漏。现场重点核查防渗设施“三同时”落实、监测数据真实性、剧毒废液处置、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等14项内容,发现未按照要求设置围蔽措施、未设置相关标识牌、渗滤液收集池顶部部分区域未设置加盖、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无地下水自行监测实施情况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4项,确保执法监管无死角。
针对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和问题整改事项,专家组提出有效建议,形成现场调研意见,确保问题整改科学可行。香洲分局建立“一企一档”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实行“整改——核查——销号”全流程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香洲分局还开展整改督导,通过定期调度、执法“回头看”等方式,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以下简称“香洲分局”)对西坑尾填埋场、沥溪填埋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家指导+部门协同+精准执法+长效监管”工作新模式,筑牢地下水生态安全屏障。

为确保执法行动精准高效,香洲分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三项核心措施。并成立由执法人员、固废和土壤业务骨干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资料收集——实地排查——监督整改”全链条责任,确保检查有序推进。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及《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南(试行)》,明确14项重点检查内容,涵盖防渗设施合规性、监测管理规范性、污染防控有效性等关键环节,确保检查有的放矢。此外,还组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本地行业专家技术团队,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确保执法专业性与整改科学性。
香洲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自然与土壤科、分局固体废物与土壤组及专家技术团队等多方力量,采取“线上研判+线下摸排”模式,线上审查环评报告、监测台账等资料500余份,提前研判检查重点;实地核查垃圾填埋场四周与底部防渗、渗滤液导排设施10余处、监测井11个,走访渗滤液处理站及周边企业2家,确保风险隐患无遗漏。现场重点核查防渗设施“三同时”落实、监测数据真实性、剧毒废液处置、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等14项内容,发现未按照要求设置围蔽措施、未设置相关标识牌、渗滤液收集池顶部部分区域未设置加盖、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无地下水自行监测实施情况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4项,确保执法监管无死角。
针对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和问题整改事项,专家组提出有效建议,形成现场调研意见,确保问题整改科学可行。香洲分局建立“一企一档”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实行“整改——核查——销号”全流程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香洲分局还开展整改督导,通过定期调度、执法“回头看”等方式,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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