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张玲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公诉席上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在看守所聆听犯罪嫌疑人的声声忏悔,在听证会上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从检十五年来,张玲以“匠心”办理每一个案件,主办、参办的各类案件1000余件。面对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她坦言,“我只是一名无比平凡的检察官,和全国21万检察人员一样在办理案件。”

“小案”办出大成效
2021年的一个夏日,面带愁容的王某来到市检察院,将厚厚的一沓资料交到张玲手上:“检察官,我的诉求非常简单,我只想要一套质量安全的住宅。”
原来,王某以房屋改造后未完成消防验收及备案为由拒绝收房,在起诉房产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又起诉住建部门要求履行竣工验收及备案职责。
接过案件,张玲细细审查发现,该案件问题的根源在于住建部门是否应当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责。但王某的案件情况有些特殊——她要求对室内加建部分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但案涉房屋建设工程本身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住建部门无需对室内加建部分再行备案,而开发商也因加建行为承担了相应责任并进行了整改,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全面审查案件后,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张玲发现建筑单位不及时备案或者备案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屡有发生。近3年半的时间内,法院受理的竣工验收备案类纠纷案件总计有422件。

“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引发了众多商品房买卖诉讼,其根源性问题在哪里?能否通过检察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 张玲从王某申请监督的个案出发,开始了进一步思考和调查。
为实现以案促治的效果,经请示广东省检察院后,市检察院决定启动涉住建领域竣工验收备案专项行政检察监督,张玲和来自基层院的四名行政检察官组成了办案组,以检察“决心”守护民生福祉:调取线索7309条,筛查114件,立案96件,以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为切入点,依法向珠海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扩大监督效果,办案组以专题分析报告的形式启动监督,推动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让张玲更加欣喜的是,省检察院听取了市检察院专项监督情况汇报后,推动省住建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推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了类案问题的监督质效落地。2023年,该案凭借突出的社会治理效果获评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以敬畏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张玲一直奋战在公诉、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等一线岗位,她说:“我真切地体会到无论是刑事、公益诉讼,还是民事、行政案件,每一个案件都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2020年,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张玲在履职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珠海“农民工欠薪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十余年来竟然为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明明有更快捷的行政救济途径,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带着疑问,张玲翻阅各种法律、政策文件等,并多次走访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核实。
张玲经调查发现,人社部门曾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次遭拒,此后10余年办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农民工工资案件时,要么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么引导劳动者、农民工自行申请仲裁和诉讼,再未依法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人社部门作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为了保护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张玲和办案团队就人社部门依法申请的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座谈并与法官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共识。法律渠道畅通后,张玲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类案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对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处理进行规范。自此,珠海人社部门长达十余年非诉执行申请难的问题得以解决。
十五年从检路,张玲用智慧与汗水锤炼检察“匠心”,成绩斐然,曾获得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市爱岗敬业好青年等荣誉。更令人瞩目的是,她参与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并多次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在同事的眼里,张玲既充满了闯劲和干劲,又有检察人坚守公平正义,把工作做精做细的韧劲。“办案对我们而言是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是财产、是健康、是人生甚至生命。”张玲告诉记者,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以敬畏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4月28日,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张玲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公诉席上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在看守所聆听犯罪嫌疑人的声声忏悔,在听证会上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从检十五年来,张玲以“匠心”办理每一个案件,主办、参办的各类案件1000余件。面对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她坦言,“我只是一名无比平凡的检察官,和全国21万检察人员一样在办理案件。”

“小案”办出大成效
2021年的一个夏日,面带愁容的王某来到市检察院,将厚厚的一沓资料交到张玲手上:“检察官,我的诉求非常简单,我只想要一套质量安全的住宅。”
原来,王某以房屋改造后未完成消防验收及备案为由拒绝收房,在起诉房产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又起诉住建部门要求履行竣工验收及备案职责。
接过案件,张玲细细审查发现,该案件问题的根源在于住建部门是否应当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责。但王某的案件情况有些特殊——她要求对室内加建部分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但案涉房屋建设工程本身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住建部门无需对室内加建部分再行备案,而开发商也因加建行为承担了相应责任并进行了整改,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全面审查案件后,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张玲发现建筑单位不及时备案或者备案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屡有发生。近3年半的时间内,法院受理的竣工验收备案类纠纷案件总计有422件。

“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引发了众多商品房买卖诉讼,其根源性问题在哪里?能否通过检察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 张玲从王某申请监督的个案出发,开始了进一步思考和调查。
为实现以案促治的效果,经请示广东省检察院后,市检察院决定启动涉住建领域竣工验收备案专项行政检察监督,张玲和来自基层院的四名行政检察官组成了办案组,以检察“决心”守护民生福祉:调取线索7309条,筛查114件,立案96件,以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为切入点,依法向珠海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扩大监督效果,办案组以专题分析报告的形式启动监督,推动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让张玲更加欣喜的是,省检察院听取了市检察院专项监督情况汇报后,推动省住建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推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了类案问题的监督质效落地。2023年,该案凭借突出的社会治理效果获评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以敬畏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张玲一直奋战在公诉、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等一线岗位,她说:“我真切地体会到无论是刑事、公益诉讼,还是民事、行政案件,每一个案件都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2020年,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张玲在履职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珠海“农民工欠薪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十余年来竟然为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明明有更快捷的行政救济途径,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带着疑问,张玲翻阅各种法律、政策文件等,并多次走访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核实。
张玲经调查发现,人社部门曾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次遭拒,此后10余年办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农民工工资案件时,要么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么引导劳动者、农民工自行申请仲裁和诉讼,再未依法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人社部门作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为了保护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张玲和办案团队就人社部门依法申请的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座谈并与法官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共识。法律渠道畅通后,张玲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类案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对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处理进行规范。自此,珠海人社部门长达十余年非诉执行申请难的问题得以解决。
十五年从检路,张玲用智慧与汗水锤炼检察“匠心”,成绩斐然,曾获得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市爱岗敬业好青年等荣誉。更令人瞩目的是,她参与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并多次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在同事的眼里,张玲既充满了闯劲和干劲,又有检察人坚守公平正义,把工作做精做细的韧劲。“办案对我们而言是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是财产、是健康、是人生甚至生命。”张玲告诉记者,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以敬畏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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