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法案下月拟生效 !合作区澳人子弟学校需申请许可

5月13日,澳门特区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签署《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通则〉》法案意见书,这是首部涉及琴澳规则深度融合的法案。委员会主席黄显辉会后表示,法案建议于6月1日生效。法案设有过渡规定,现阶段已在横琴运作的澳人子弟学校,需在法案生效后90天内向澳门特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申请相关许可及签署协议书,并为在合作区学校任职的澳门学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及登记,以便他们享有澳门法律制度所提供的补助和津贴。

黄显辉表示,本次修法目的是扩大澳门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拟在合作区适用的教育制度,包括政府给予本地非高等教育的学生及教学人员的福利待遇、权利义务,尤其包括免费教育津贴、澳门教学人员专业发展津贴及其工龄计算。另外,学校财政资源的调拨、学校的会计账目和审计报告都会受到澳门相关的法例约束。

教师报酬以澳门元及通过澳门本地银行支付

法律生效后,办学实体需与相关教学人员在澳门按照澳门劳动关系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再以派驻形式安排其在合作区学校任职,因此,所适用的是澳门的劳动法例及税务制度。报酬以澳门元及通过澳门本地银行支付。

教师不会双重纳税

部分委员关注在合作区澳人子弟学校任教的澳门教师是否会面临双重职业税的问题。

黄显辉称,不会出现双重纳税。相关教师将按照澳门的制度缴纳职业税,合作区亦会给予相关人员首三年免税的优惠。

意见书指出,截至今年1月,濠江中学附属横琴学校教师共有24名(当中4名是澳门居民)、职员4名、物业管理人员24名。

文字:伍芷莹 图片:朱文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王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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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法案下月拟生效 !合作区澳人子弟学校需申请许可
观海融媒 2025-05-14 16:36

5月13日,澳门特区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签署《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通则〉》法案意见书,这是首部涉及琴澳规则深度融合的法案。委员会主席黄显辉会后表示,法案建议于6月1日生效。法案设有过渡规定,现阶段已在横琴运作的澳人子弟学校,需在法案生效后90天内向澳门特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申请相关许可及签署协议书,并为在合作区学校任职的澳门学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及登记,以便他们享有澳门法律制度所提供的补助和津贴。

黄显辉表示,本次修法目的是扩大澳门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拟在合作区适用的教育制度,包括政府给予本地非高等教育的学生及教学人员的福利待遇、权利义务,尤其包括免费教育津贴、澳门教学人员专业发展津贴及其工龄计算。另外,学校财政资源的调拨、学校的会计账目和审计报告都会受到澳门相关的法例约束。

教师报酬以澳门元及通过澳门本地银行支付

法律生效后,办学实体需与相关教学人员在澳门按照澳门劳动关系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再以派驻形式安排其在合作区学校任职,因此,所适用的是澳门的劳动法例及税务制度。报酬以澳门元及通过澳门本地银行支付。

教师不会双重纳税

部分委员关注在合作区澳人子弟学校任教的澳门教师是否会面临双重职业税的问题。

黄显辉称,不会出现双重纳税。相关教师将按照澳门的制度缴纳职业税,合作区亦会给予相关人员首三年免税的优惠。

意见书指出,截至今年1月,濠江中学附属横琴学校教师共有24名(当中4名是澳门居民)、职员4名、物业管理人员24名。

文字:伍芷莹 图片:朱文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