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横琴与澳门依托政策叠加红利、区位联动效应、产业互补特征及人才会聚功能,具备构建国际一流的低空经济示范区的巨大潜力。打造珠海、横琴与澳门联动、多极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是促进新业态跨界融合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举措。
珠琴澳协同发展低空经济的现实挑战
珠琴澳受法律体系架构、空域管理模式、监管标准体系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多维度的显著差异影响,协同发展低空经济面临着制度型壁垒,成为制约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的关键瓶颈。
1.法律体系差异形成制度性壁垒
珠海在低空经济管理方面,以国家层面的民用航空法、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为基本遵循,同时结合珠海经济特区的地方立法开展工作。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立的民航法规和空域管理制度,其航空相关法律在立法理念、法律原则及具体制度规定上,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

在飞行器注册登记制度上,内地构建了一套相对统一的适航管理与登记程序,澳门则依据自身民航法规实施管理。这种差异使得珠澳开展跨境低空飞行业务时,陷入法律适用的困境。在飞行人员资质管理领域,珠海、横琴与澳门尚未建立统一的培训标准、考核认证体系及资质互认机制。
2.空域管理机制存在结构性矛盾
地方低空空域的划设、审批权限与使用规则尚未完全明晰。珠海、横琴须在遵循国家总体空域管理框架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低空飞行自主权。澳门空域则由特区民航局统筹。跨境规则差异大,澳门采用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标准,而珠海执行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标准,空域数据接口不兼容,给跨境飞行企业认证申报带来困难。空域使用的时间、高度限制、飞行航线规划等方面的差异,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珠琴澳对于跨境低空飞行的空域审批缺乏常态化、高效化的协调平台,申请程序的繁琐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与飞行安全管理难度。
3.监管标准割裂抬高合规成本
珠琴澳在低空经济监管方面,面临监管主体多元、监管标准不一致的难题。

在监管主体层面,珠海与横琴的低空经济监管涉及民航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多个主体;澳门同样存在多个部门参与航空事务管理的情况,且其监管模式与内地有所不同。在监管标准方面,澳门与内地在低空飞行器适航标准、飞行安全标准、企业运营资质标准等规定上存在差异。
4.纠纷解决机制缺乏衔接
珠琴澳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存在明显差异。珠海、横琴主要依靠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仲裁等方式,依据内地法律解决低空经济纠纷;澳门在处理航空纠纷时,则依据本地法律原则与判例进行裁决。这种差异导致当事人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确定适用法律以及执行裁决结果等环节,面临法律冲突。
珠琴澳在低空飞行活动中的安全标准和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存在不一致,易引发矛盾纠纷。珠海、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司法协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跨境纠纷解决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珠琴澳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
珠海、横琴与澳门低空经济协同发展,需遵循“立法协同-标准互认-监管联动”的实践逻辑,以制度创新破解行政边界与法律差异的“双约束”,驱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构建统一的低空经济法律框架
加速区域协同立法进程,明确三地职能分工:珠海主导适航认证与基础设施建设,横琴负责设计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澳门则聚焦国际标准对接。通过打破法律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创新“珠琴澳联动模式”,组建“低空产业联盟”,推动三地在低空经济领域深度融合,实现低空空域共享与数据互联互通。制定《跨境无人机适航认证指引》,构建通用技术标准框架,建立标准互认、等效转换机制,推行飞行器注册登记互认及飞行人员资质转换办法,推动区域低空经济统一化进程。
2.创新空域协同管理模式
设立“珠琴澳低空联合管理局”,统筹制定统一的低空飞行空域使用规则,涵盖飞行高度、时间、航线等要素,保障飞行活动有序开展。搭建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优化跨境低空飞行空域审批流程,实施动态网格化管理。
3.打造“监管沙盒+信用激励”治理范式
以横琴为试点开展监管创新,对载人无人机、跨境物流等应用场景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出台《跨境低空事故联合处置规程》,构建安全应急共同体,建立互认的事故数据库,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与协同效率。设立“低空经济创新基金”,对通过沙盒测试的企业给予奖励。
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企业合规记录、飞行安全数据纳入评估体系,对优级企业减免空域使用费;实施“三地黑名单联动”,形成“一处失信、全域受限”的强约束效应。
4.完善争议解决“双循环”体系
健全珠琴澳跨境低空经济纠纷仲裁合作机制,借鉴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经验,依托《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仲裁规则》,发挥仲裁在跨境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优势。引入“先行赔付基金”,在责任认定期间先行赔付,缓解当事人资金压力。
完善跨境低空经济纠纷司法协助制度,深化司法协作网络,搭建三地法院在线协作平台,提升司法维权效率,为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低空经济的蓝图已经展开。珠琴澳携手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也是区域经济腾飞的新契机。让我们以制度创新为引擎,以协同合作为纽带,合力擘画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图景!(作者单位: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珠海、横琴与澳门依托政策叠加红利、区位联动效应、产业互补特征及人才会聚功能,具备构建国际一流的低空经济示范区的巨大潜力。打造珠海、横琴与澳门联动、多极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是促进新业态跨界融合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举措。
珠琴澳协同发展低空经济的现实挑战
珠琴澳受法律体系架构、空域管理模式、监管标准体系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多维度的显著差异影响,协同发展低空经济面临着制度型壁垒,成为制约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的关键瓶颈。
1.法律体系差异形成制度性壁垒
珠海在低空经济管理方面,以国家层面的民用航空法、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为基本遵循,同时结合珠海经济特区的地方立法开展工作。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立的民航法规和空域管理制度,其航空相关法律在立法理念、法律原则及具体制度规定上,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

在飞行器注册登记制度上,内地构建了一套相对统一的适航管理与登记程序,澳门则依据自身民航法规实施管理。这种差异使得珠澳开展跨境低空飞行业务时,陷入法律适用的困境。在飞行人员资质管理领域,珠海、横琴与澳门尚未建立统一的培训标准、考核认证体系及资质互认机制。
2.空域管理机制存在结构性矛盾
地方低空空域的划设、审批权限与使用规则尚未完全明晰。珠海、横琴须在遵循国家总体空域管理框架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低空飞行自主权。澳门空域则由特区民航局统筹。跨境规则差异大,澳门采用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标准,而珠海执行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标准,空域数据接口不兼容,给跨境飞行企业认证申报带来困难。空域使用的时间、高度限制、飞行航线规划等方面的差异,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珠琴澳对于跨境低空飞行的空域审批缺乏常态化、高效化的协调平台,申请程序的繁琐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与飞行安全管理难度。
3.监管标准割裂抬高合规成本
珠琴澳在低空经济监管方面,面临监管主体多元、监管标准不一致的难题。

在监管主体层面,珠海与横琴的低空经济监管涉及民航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多个主体;澳门同样存在多个部门参与航空事务管理的情况,且其监管模式与内地有所不同。在监管标准方面,澳门与内地在低空飞行器适航标准、飞行安全标准、企业运营资质标准等规定上存在差异。
4.纠纷解决机制缺乏衔接
珠琴澳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存在明显差异。珠海、横琴主要依靠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仲裁等方式,依据内地法律解决低空经济纠纷;澳门在处理航空纠纷时,则依据本地法律原则与判例进行裁决。这种差异导致当事人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确定适用法律以及执行裁决结果等环节,面临法律冲突。
珠琴澳在低空飞行活动中的安全标准和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存在不一致,易引发矛盾纠纷。珠海、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司法协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跨境纠纷解决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珠琴澳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
珠海、横琴与澳门低空经济协同发展,需遵循“立法协同-标准互认-监管联动”的实践逻辑,以制度创新破解行政边界与法律差异的“双约束”,驱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构建统一的低空经济法律框架
加速区域协同立法进程,明确三地职能分工:珠海主导适航认证与基础设施建设,横琴负责设计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澳门则聚焦国际标准对接。通过打破法律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创新“珠琴澳联动模式”,组建“低空产业联盟”,推动三地在低空经济领域深度融合,实现低空空域共享与数据互联互通。制定《跨境无人机适航认证指引》,构建通用技术标准框架,建立标准互认、等效转换机制,推行飞行器注册登记互认及飞行人员资质转换办法,推动区域低空经济统一化进程。
2.创新空域协同管理模式
设立“珠琴澳低空联合管理局”,统筹制定统一的低空飞行空域使用规则,涵盖飞行高度、时间、航线等要素,保障飞行活动有序开展。搭建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优化跨境低空飞行空域审批流程,实施动态网格化管理。
3.打造“监管沙盒+信用激励”治理范式
以横琴为试点开展监管创新,对载人无人机、跨境物流等应用场景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出台《跨境低空事故联合处置规程》,构建安全应急共同体,建立互认的事故数据库,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与协同效率。设立“低空经济创新基金”,对通过沙盒测试的企业给予奖励。
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企业合规记录、飞行安全数据纳入评估体系,对优级企业减免空域使用费;实施“三地黑名单联动”,形成“一处失信、全域受限”的强约束效应。
4.完善争议解决“双循环”体系
健全珠琴澳跨境低空经济纠纷仲裁合作机制,借鉴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经验,依托《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仲裁规则》,发挥仲裁在跨境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优势。引入“先行赔付基金”,在责任认定期间先行赔付,缓解当事人资金压力。
完善跨境低空经济纠纷司法协助制度,深化司法协作网络,搭建三地法院在线协作平台,提升司法维权效率,为低空经济协同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低空经济的蓝图已经展开。珠琴澳携手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也是区域经济腾飞的新契机。让我们以制度创新为引擎,以协同合作为纽带,合力擘画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图景!(作者单位: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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