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种情形免处罚!珠海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记者1日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四版)》已经发布并将于8月起施行。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对列入清单管理的事项,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后续该局将依法规范开展对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柔性执法,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并依据本市市场监管实际而定。免处罚清单情形共计95项,其中国家级、省级事项可直接适用40项,珠海市扩充事项55项,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及计量监管等方方面面。

食品安全方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或者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未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若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免罚;食品小作坊生产活动不符合生产规范要求的,若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免罚;

特种设备方面,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检验机构未依法出具检验标志、检验报告的,若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免罚。

此外,清单还明确了14项减轻处罚,18项从轻处罚和9项免强制场景,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封面图:李建束 摄
文字:陈颖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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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种情形免处罚!珠海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观海融媒 2025-07-01 19:25

记者1日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四版)》已经发布并将于8月起施行。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对列入清单管理的事项,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后续该局将依法规范开展对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柔性执法,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并依据本市市场监管实际而定。免处罚清单情形共计95项,其中国家级、省级事项可直接适用40项,珠海市扩充事项55项,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及计量监管等方方面面。

食品安全方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或者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未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若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免罚;食品小作坊生产活动不符合生产规范要求的,若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免罚;

特种设备方面,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检验机构未依法出具检验标志、检验报告的,若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免罚。

此外,清单还明确了14项减轻处罚,18项从轻处罚和9项免强制场景,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封面图:李建束 摄
文字:陈颖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