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15年新时代首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2025年再次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均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重点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的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珠海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从一个边陲小镇蜕变成如今的海滨花园城市,与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息息相关。下一步,如何从历史中汲取城市管理经验,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珠海建设成为现代化人民城市,是一个需要持续研究的课题。
革新理念:城市管理范式转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末我国城镇化率达67%,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城镇化率更是高达90.91%。为了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我国城市管理理念、范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强调服务主导。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杨浦滨江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2025年再次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城市管理工作从过去“以物的管理为主”,转变为强调“城市的核心是人”,重点是服务好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
(二)着力精细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时指出“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这要求城市治理强化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管控、全流程监督、全要素覆盖,无论是法规标准、政策目标制定,还是手段方式、实施流程等,都要从粗放转变为精细,从而确保服务供给精准。
(三)注重系统综合。两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强调了城市工作的系统性,提出要“坚持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系统谋划”。2015年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2016年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体制通过一系列权责重构,已从条块分割逐步转变为综合治理。
(四)推进智慧赋能。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时指出,“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年,住建部下发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发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2021年住建部再次下发通知,决定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基础上,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从而推动城市管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从经验决策到数智驱动。
创新方式:珠海城管治理实践
自2019年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建以来,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深化珠海城市管理实践创新,打造“净美”精绣城市品牌,推动城市环境更加干净、美丽、安全、有序、文明、智慧。
(一)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逐步理顺。新组建的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集中行使城乡规划、市政管理、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及市政地下管线等“13+1”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结合新职能新使命,大力推进“立改废”工作,出台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并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环境卫生作业等标准制度,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
(二)回应市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城市面貌、环境品质全面提升。2019年全面发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全市1389个居民小区、1128家公共机构、139个公共场所、291个经营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程分类体系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全国、全省前列。深化城管服务下乡,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始终保持100%。统筹开展市容市貌大整治城市品质大提升行动、共享单车乱停放治理,持续改造提升城市公园,做好重要节点摆花和时花养护,打造更美花园城市。
(三)顺应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城管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支持指导、靠前督办、下沉走访等措施,确保市、区、街道各层级城管执法部门有效衔接。印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完善“三级”“四书”城管执法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城市空间秩序逐步规范。
(四)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城市治理效能持续增强。出台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分类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激励守信行为,约束失信行为。将全市纳入数字网格管理,建成数字城管指挥系统,先后组建了市级、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以及数字城管巡查队伍,成立以来共处理案件百万余件。推进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稳步开展园林、环卫等智慧平台开发部署,夯实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底座。
未来图景:珠海城管发展路径
下一步,珠海城管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对珠海的城市定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完善“净美”精绣城市品牌,坚决扛起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样板的使命任务,助力珠海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一)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构建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法规标准体系,按照“短中长”时间段,制定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计划,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并定期动态更新评估现行法规标准适用性。健全市政、环卫、园林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城镇燃气、市容环卫、违法建设治理、经营性停车场行业监管等领域的信用场景应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香山夜访”,建立健全城管领域信访、12345、数字城管平台等渠道反馈问题的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二)焕新市容面貌,精筑宜居环境。以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三级动态监管名单为抓手,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持续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五全面三必须两排查一打击”,加快推行电子联单,规范跨区域处置。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持续整治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加强市政设施运维,及时响应修复市政道路、桥梁、路灯等基础设施,提升设施完好率。推动经营单位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技手段优化停车泊位管理,提供优质停车服务。
(三)增色园林绿化,扮靓美丽城市。进一步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活化公园资源,规范公园经营性项目监督管理,推动“公园+”业态创新发展,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场景,为游客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休闲游乐体验。加强城市绿地、城市公园管理养护,扩大绿美特色植物种植,提升立体绿化效果,推进城市主干道绿化品质提升,丰富绿色空间。
(四)筑牢韧性根基,守护运行安全。深入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养护、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废弃物消纳、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加大各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链条排查治理“问题气、问题瓶、问题灶、问题管、问题阀、问题环境”,及时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五)倡导文明新风,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确保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规范管理户外摊点经营活动,疏堵结合整治情侣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观察期”制度应用,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创新手段,推行“亮码入企”,不断完善“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企业服务工作机制。深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六)深化智慧赋能,促进效能跃升。完成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共享单车、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建筑垃圾、燃气等行业的技术监管;积极谋划二期项目,推动无人机(车)在路灯巡检、违法建设、市容市貌巡查(清扫)管理中的应用,探索海岛生活垃圾无人机清(转)运。推动珠海数字城管平台升级,不断调整完善城市网格单元,优化基层服务,切实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珠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15年新时代首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2025年再次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均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重点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的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珠海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从一个边陲小镇蜕变成如今的海滨花园城市,与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息息相关。下一步,如何从历史中汲取城市管理经验,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珠海建设成为现代化人民城市,是一个需要持续研究的课题。
革新理念:城市管理范式转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末我国城镇化率达67%,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城镇化率更是高达90.91%。为了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我国城市管理理念、范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强调服务主导。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杨浦滨江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2025年再次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城市管理工作从过去“以物的管理为主”,转变为强调“城市的核心是人”,重点是服务好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
(二)着力精细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时指出“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这要求城市治理强化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管控、全流程监督、全要素覆盖,无论是法规标准、政策目标制定,还是手段方式、实施流程等,都要从粗放转变为精细,从而确保服务供给精准。
(三)注重系统综合。两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强调了城市工作的系统性,提出要“坚持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系统谋划”。2015年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2016年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体制通过一系列权责重构,已从条块分割逐步转变为综合治理。
(四)推进智慧赋能。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时指出,“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年,住建部下发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发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2021年住建部再次下发通知,决定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基础上,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从而推动城市管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从经验决策到数智驱动。
创新方式:珠海城管治理实践
自2019年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建以来,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深化珠海城市管理实践创新,打造“净美”精绣城市品牌,推动城市环境更加干净、美丽、安全、有序、文明、智慧。
(一)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逐步理顺。新组建的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集中行使城乡规划、市政管理、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及市政地下管线等“13+1”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结合新职能新使命,大力推进“立改废”工作,出台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并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环境卫生作业等标准制度,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
(二)回应市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城市面貌、环境品质全面提升。2019年全面发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全市1389个居民小区、1128家公共机构、139个公共场所、291个经营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程分类体系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全国、全省前列。深化城管服务下乡,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始终保持100%。统筹开展市容市貌大整治城市品质大提升行动、共享单车乱停放治理,持续改造提升城市公园,做好重要节点摆花和时花养护,打造更美花园城市。
(三)顺应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城管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支持指导、靠前督办、下沉走访等措施,确保市、区、街道各层级城管执法部门有效衔接。印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完善“三级”“四书”城管执法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城市空间秩序逐步规范。
(四)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城市治理效能持续增强。出台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分类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激励守信行为,约束失信行为。将全市纳入数字网格管理,建成数字城管指挥系统,先后组建了市级、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以及数字城管巡查队伍,成立以来共处理案件百万余件。推进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稳步开展园林、环卫等智慧平台开发部署,夯实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底座。
未来图景:珠海城管发展路径
下一步,珠海城管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对珠海的城市定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完善“净美”精绣城市品牌,坚决扛起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样板的使命任务,助力珠海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一)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构建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法规标准体系,按照“短中长”时间段,制定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计划,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并定期动态更新评估现行法规标准适用性。健全市政、环卫、园林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城镇燃气、市容环卫、违法建设治理、经营性停车场行业监管等领域的信用场景应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香山夜访”,建立健全城管领域信访、12345、数字城管平台等渠道反馈问题的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二)焕新市容面貌,精筑宜居环境。以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三级动态监管名单为抓手,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持续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五全面三必须两排查一打击”,加快推行电子联单,规范跨区域处置。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持续整治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加强市政设施运维,及时响应修复市政道路、桥梁、路灯等基础设施,提升设施完好率。推动经营单位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技手段优化停车泊位管理,提供优质停车服务。
(三)增色园林绿化,扮靓美丽城市。进一步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活化公园资源,规范公园经营性项目监督管理,推动“公园+”业态创新发展,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场景,为游客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休闲游乐体验。加强城市绿地、城市公园管理养护,扩大绿美特色植物种植,提升立体绿化效果,推进城市主干道绿化品质提升,丰富绿色空间。
(四)筑牢韧性根基,守护运行安全。深入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养护、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废弃物消纳、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加大各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链条排查治理“问题气、问题瓶、问题灶、问题管、问题阀、问题环境”,及时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五)倡导文明新风,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确保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规范管理户外摊点经营活动,疏堵结合整治情侣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观察期”制度应用,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创新手段,推行“亮码入企”,不断完善“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企业服务工作机制。深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六)深化智慧赋能,促进效能跃升。完成珠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共享单车、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建筑垃圾、燃气等行业的技术监管;积极谋划二期项目,推动无人机(车)在路灯巡检、违法建设、市容市貌巡查(清扫)管理中的应用,探索海岛生活垃圾无人机清(转)运。推动珠海数字城管平台升级,不断调整完善城市网格单元,优化基层服务,切实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珠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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