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振华
2025-12-08 19:03
计划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珠海车主注意了,2026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办税指引,提醒车辆消费者及时享受税惠政策,带动消费市场活力。
具体变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举例说明
假如消费者在2025年12月1日,购买了一辆符合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若销售价格为30万元(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x10%=3(万元),未超过3万元免税限额,消费者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若销售价格为50万元,应纳税额为50x10%=5(万元),超过3万元免税限额,消费者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5-3=2(万元)。
二是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举例说明
假如消费者在2026年6月1日,购买了一辆符合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若销售价格为30万元,应纳税额为30x10%=3(万元),按照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3x50%=1.5(万元),未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消费者只需缴纳车辆购置税3-1.5=1.5(万元)。
若销售价格为50万元,应纳税额为50x10%=5(万元),按照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5x50%=2.5(万元),超过了1.5万元的减税限额,消费者只能享受1.5万元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5-1.5=3.5(万元)。
税务机关提醒车主注意,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不是按照购车合同签订日期确定。
封面图:新华社记者 王全超 摄文字:苏振华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蓝辉龙
计划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珠海车主注意了,2026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办税指引,提醒车辆消费者及时享受税惠政策,带动消费市场活力。
具体变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举例说明
假如消费者在2025年12月1日,购买了一辆符合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若销售价格为30万元(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x10%=3(万元),未超过3万元免税限额,消费者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若销售价格为50万元,应纳税额为50x10%=5(万元),超过3万元免税限额,消费者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5-3=2(万元)。
二是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举例说明
假如消费者在2026年6月1日,购买了一辆符合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若销售价格为30万元,应纳税额为30x10%=3(万元),按照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3x50%=1.5(万元),未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消费者只需缴纳车辆购置税3-1.5=1.5(万元)。
若销售价格为50万元,应纳税额为50x10%=5(万元),按照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5x50%=2.5(万元),超过了1.5万元的减税限额,消费者只能享受1.5万元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5-1.5=3.5(万元)。
税务机关提醒车主注意,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不是按照购车合同签订日期确定。
封面图:新华社记者 王全超 摄文字:苏振华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蓝辉龙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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