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禁止非法交易。各市场经营主体及农贸市场严禁收购、加工、销售任何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禁止广告宣传。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在菜单、广告、招牌、宣传中出现任何涉及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三、禁止非法食用。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任何被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对采购的食材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厨房和餐桌。
四、禁止网络售卖。网络交易平台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请各市场经营主体及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非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举报电话:12315、12345,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禁止非法交易。各市场经营主体及农贸市场严禁收购、加工、销售任何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禁止广告宣传。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在菜单、广告、招牌、宣传中出现任何涉及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三、禁止非法食用。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任何被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对采购的食材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厨房和餐桌。
四、禁止网络售卖。网络交易平台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请各市场经营主体及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非法交易、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举报电话:12315、12345,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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