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2月2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珠海市2025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已启动。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申报,完成网上申报与缴费后,申报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或《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报送至珠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于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8楼西座1811室),现场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工作日时段。

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程序依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发〔2025〕8号)执行。

申报人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要求取得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未取得职称的申报人及港澳台申报人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文字:康振华 编辑:刘鹏凯 责任编辑:李梅容
珠海市生态环境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珠海特区报 2026-02-26 01:11

2月2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珠海市2025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已启动。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申报,完成网上申报与缴费后,申报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或《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报送至珠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于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8楼西座1811室),现场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工作日时段。

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程序依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发〔2025〕8号)执行。

申报人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要求取得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未取得职称的申报人及港澳台申报人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文字:康振华 编辑:刘鹏凯 责任编辑:李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