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还需用好法治利器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珠海特区报9月1日12版)

近些年来,教育乱收费一直是公众议论最多的热门话题。有关严禁中小学及高校乱收费的文件,可谓三令五申且措词严厉,但是乱收费问题却始终难以遏制。教育乱收费所涉及的择校费、借读费、教辅材料费、补课费、水费等问题,在许多地方、许多学校仍普遍存在。

学校乱收费久禁不止,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惩治力度不大。每年治理教育乱收费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打出一通“海绵掌”缺少震慑力,导致教育乱收费依旧我行我素,令学生家长苦不堪言。

近年来,虽然发改委、教育部及各级政府查处了不少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严肃性。但人们发现,对于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处理,多半是通报批评,退钱息事,对责任人仅仅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教育乱收费的“低风险”,以及查处力度的“高举低打”都是教育乱收费诱发因素。

教育乱收费是利用公共产品敛财、牟取私利,无异于以权谋私。因此,对于教育乱收费仅仅处以行政处罚远远不够,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建立阻止教育乱收费的“防火墙”。

笔者建议,最高司法部门对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章节,应出台司法解释,或立法机构修改、补充相关法律内容,将教育乱收费纳入刑责可诉之列的范围。只有在建立完善教育收费监督机制的同时,对各个地方的各个学校的收费做到法律上的监督,才能更好地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文字:沈峰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范鑫海
治理教育乱收费还需用好法治利器
珠海特区报 2020-09-02 09:07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珠海特区报9月1日12版)

近些年来,教育乱收费一直是公众议论最多的热门话题。有关严禁中小学及高校乱收费的文件,可谓三令五申且措词严厉,但是乱收费问题却始终难以遏制。教育乱收费所涉及的择校费、借读费、教辅材料费、补课费、水费等问题,在许多地方、许多学校仍普遍存在。

学校乱收费久禁不止,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惩治力度不大。每年治理教育乱收费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打出一通“海绵掌”缺少震慑力,导致教育乱收费依旧我行我素,令学生家长苦不堪言。

近年来,虽然发改委、教育部及各级政府查处了不少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严肃性。但人们发现,对于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处理,多半是通报批评,退钱息事,对责任人仅仅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教育乱收费的“低风险”,以及查处力度的“高举低打”都是教育乱收费诱发因素。

教育乱收费是利用公共产品敛财、牟取私利,无异于以权谋私。因此,对于教育乱收费仅仅处以行政处罚远远不够,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建立阻止教育乱收费的“防火墙”。

笔者建议,最高司法部门对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章节,应出台司法解释,或立法机构修改、补充相关法律内容,将教育乱收费纳入刑责可诉之列的范围。只有在建立完善教育收费监督机制的同时,对各个地方的各个学校的收费做到法律上的监督,才能更好地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文字:沈峰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范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