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经拱北口岸过关被截查,竟逃跑!等着他的后果是......

过关的时候,

被海关蜀黍截查!

 

 

机智的我立马跑!?

只要我跑得快,

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你就找不到我~找不到我~~

(不好意思,以上只是内心戏)

 

 

来看看现实情况是怎么样的!

 

12月20日晚,

中国籍旅客梁某

经拱北口岸西翼旅检现场

“无申报通道”进境。

 

关员发现梁某神色异常,

将其截查,

在其腰腹部处发现有硬盒状物品,

遂指引其进入海关处置区

接受进一步检查。

 

不料梁某突然转身逃跑,

企图逃避海关监管。

经口岸保安人员拦截

该旅客被返送至海关处置区

接受海关查验。

 

经查,

关员从其腰腹部处

查获超量携带的香烟。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该名旅客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项规定,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闸口海关就梁某拒绝海关查验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对于梁某以身藏方式携带超量香烟进境的行为,因涉及税款较少,同时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对香烟作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对以人身藏匿、物品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伙伴们注意啦!

过关时,

除了携带的行李物品,

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之外,

还需要自觉配合海关蜀黍检查哦!

 

 

编辑:文晓忻 责任编辑:范鑫海
一旅客经拱北口岸过关被截查,竟逃跑!等着他的后果是......
观海融媒 2020-12-31 09:15

过关的时候,

被海关蜀黍截查!

 

 

机智的我立马跑!?

只要我跑得快,

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你就找不到我~找不到我~~

(不好意思,以上只是内心戏)

 

 

来看看现实情况是怎么样的!

 

12月20日晚,

中国籍旅客梁某

经拱北口岸西翼旅检现场

“无申报通道”进境。

 

关员发现梁某神色异常,

将其截查,

在其腰腹部处发现有硬盒状物品,

遂指引其进入海关处置区

接受进一步检查。

 

不料梁某突然转身逃跑,

企图逃避海关监管。

经口岸保安人员拦截

该旅客被返送至海关处置区

接受海关查验。

 

经查,

关员从其腰腹部处

查获超量携带的香烟。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该名旅客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项规定,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闸口海关就梁某拒绝海关查验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对于梁某以身藏方式携带超量香烟进境的行为,因涉及税款较少,同时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对香烟作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对以人身藏匿、物品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伙伴们注意啦!

过关时,

除了携带的行李物品,

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之外,

还需要自觉配合海关蜀黍检查哦!

 

 

编辑:文晓忻 责任编辑:范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