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珠海二手住宅交易个税降为1%!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其中,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根据《公告》,珠海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其中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以珠海过户价200万元套均为例,按照此前2%的税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税率调整后,交易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普通住宅可以节省2万元的个税。此外,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较之前均有所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解读称,税率调整的背景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效规范二手房税费种类管理,统一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和征管流程,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戴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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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珠海二手住宅交易个税降为1%!
观海融媒 2021-10-31 16:04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其中,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根据《公告》,珠海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其中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以珠海过户价200万元套均为例,按照此前2%的税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税率调整后,交易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普通住宅可以节省2万元的个税。此外,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较之前均有所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解读称,税率调整的背景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效规范二手房税费种类管理,统一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和征管流程,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戴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