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毅槿
2022-06-13 19:12
查看评论尤其是“差评”,是很多人在网络消费时的习惯,但有些“差评”并非真实点评,而是蓄意为之。日前,金湾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金某因到某餐饮店应聘厨师就工资问题产生争议,便上网发布该店“差评”信息,法院最终要求金某向该餐饮店赔礼道歉。
2021年8月,金某来到某餐饮店处磋商担任厨师一职,后双方就工资问题产生争议。当年9月28日,金某在大众点评和美团上发布多条评论称,“该餐饮店老板严重违反劳动法,违反行业规矩,品行十分恶劣。”“不给工资,干完活给员工说在心中,不知道在心中是不是能养家糊口?”“不知道是不是顾客用完餐,说一句在心里,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付钱?”金某还在抖音发布对该餐饮店的评论称,“该餐厅筹备期不给员工工资,员工要工资和员工说在心中,请问在心中是不是能养活一家人?”
该餐饮店当天就发现相关评论,于次日打电话给平台删除评论。随后,该餐饮店诉至金湾法院要求金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珠海特区报》登报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50000元。
金湾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的名誉。金某在与餐饮店就工资问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即在大众点评、美团、抖音等公共平台发布“原告严重违反劳动法,违反行业规矩,品行十分恶劣”“不支付工资”等信息。因此,金某在主观上具有对餐饮店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餐饮店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人对餐饮店的公正评价,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鉴于金某在大众点评、美团、抖音上发布的信息已及时被删除,对餐饮店造成的影响并不严重,故金某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餐饮店赔礼道歉。另餐饮店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金某的行为实际遭受的损失,故对餐饮店请求金某赔偿经济损失,金湾法院不予支持。对餐饮店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金湾法院不予支持。故金湾法院依法判决金某向餐饮店赔礼道歉。

查看评论尤其是“差评”,是很多人在网络消费时的习惯,但有些“差评”并非真实点评,而是蓄意为之。日前,金湾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金某因到某餐饮店应聘厨师就工资问题产生争议,便上网发布该店“差评”信息,法院最终要求金某向该餐饮店赔礼道歉。
2021年8月,金某来到某餐饮店处磋商担任厨师一职,后双方就工资问题产生争议。当年9月28日,金某在大众点评和美团上发布多条评论称,“该餐饮店老板严重违反劳动法,违反行业规矩,品行十分恶劣。”“不给工资,干完活给员工说在心中,不知道在心中是不是能养家糊口?”“不知道是不是顾客用完餐,说一句在心里,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付钱?”金某还在抖音发布对该餐饮店的评论称,“该餐厅筹备期不给员工工资,员工要工资和员工说在心中,请问在心中是不是能养活一家人?”
该餐饮店当天就发现相关评论,于次日打电话给平台删除评论。随后,该餐饮店诉至金湾法院要求金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珠海特区报》登报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50000元。
金湾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的名誉。金某在与餐饮店就工资问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即在大众点评、美团、抖音等公共平台发布“原告严重违反劳动法,违反行业规矩,品行十分恶劣”“不支付工资”等信息。因此,金某在主观上具有对餐饮店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餐饮店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人对餐饮店的公正评价,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鉴于金某在大众点评、美团、抖音上发布的信息已及时被删除,对餐饮店造成的影响并不严重,故金某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餐饮店赔礼道歉。另餐饮店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金某的行为实际遭受的损失,故对餐饮店请求金某赔偿经济损失,金湾法院不予支持。对餐饮店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金湾法院不予支持。故金湾法院依法判决金某向餐饮店赔礼道歉。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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