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推“惠民保”,每人每年保额最高390万元

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日前公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及其起草说明。

根据《通知》,深圳将推出“深圳惠民保”,不再开展“重疾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2023上半年推出,每人每年保障额度最高390万
医保目录外高额医疗费用、高价自费罕见病特效药纳入范围

什么是“深圳惠民保”?购买拥有哪些保障?

起草说明介绍,此次推出的“深圳惠民保”属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已纳入2023年深圳市民生实事项目,将于2023年上半年推出。

自2015年起,深圳推出的自愿参加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简称“重疾险”),截至目前参保人数已达832万人。

针对“重疾险”未充分覆盖医保目录外高额自费医疗费用、与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的有关要求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此次推出的“深圳惠民保”,属“重疾险”的升级版。

目前,深圳已招标确定“深圳惠民保”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

“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根据起草说明,“深圳惠民保”重点突出对医保目录外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同时将高价自费罕见病特效药品、“港澳药械通”的部分药械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总体上处于国内前列,每人每年保障额度最高390万元。

个人账户支付保费不设门槛,可为直系亲属购买
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统一购买

怎样购买“深圳惠民保”?具体又有哪些要求?

《通知》明确,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自愿原则,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深圳惠民保”。

值得一提的是,与原“重疾险”相比,个人账户支付“深圳惠民保”保费不设置使用门槛。

此外,参照“重疾险”的做法,深圳鼓励用人单位为其基本医保参保员工统一购买“深圳惠民保”。

同时,《通知》明确承办“深圳惠民保”的商业保险机构由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招标确定,产品由承办商保机构提供,“深圳惠民保”有关权利、义务主体为商业保险机构及投保人,并由双方以合同方式进行明确。

《通知》延续原“重疾险”的做法,对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居民等特殊群体实行资助购买“深圳惠民保”,原负责部门、保费支出渠道不变。

编辑:江传皙 责任编辑:应立枫
深圳拟推“惠民保”,每人每年保额最高390万元
南方+ 2023-03-22 16:06

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日前公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及其起草说明。

根据《通知》,深圳将推出“深圳惠民保”,不再开展“重疾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2023上半年推出,每人每年保障额度最高390万
医保目录外高额医疗费用、高价自费罕见病特效药纳入范围

什么是“深圳惠民保”?购买拥有哪些保障?

起草说明介绍,此次推出的“深圳惠民保”属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已纳入2023年深圳市民生实事项目,将于2023年上半年推出。

自2015年起,深圳推出的自愿参加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简称“重疾险”),截至目前参保人数已达832万人。

针对“重疾险”未充分覆盖医保目录外高额自费医疗费用、与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的有关要求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此次推出的“深圳惠民保”,属“重疾险”的升级版。

目前,深圳已招标确定“深圳惠民保”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

“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根据起草说明,“深圳惠民保”重点突出对医保目录外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同时将高价自费罕见病特效药品、“港澳药械通”的部分药械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总体上处于国内前列,每人每年保障额度最高390万元。

个人账户支付保费不设门槛,可为直系亲属购买
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统一购买

怎样购买“深圳惠民保”?具体又有哪些要求?

《通知》明确,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自愿原则,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深圳惠民保”。

值得一提的是,与原“重疾险”相比,个人账户支付“深圳惠民保”保费不设置使用门槛。

此外,参照“重疾险”的做法,深圳鼓励用人单位为其基本医保参保员工统一购买“深圳惠民保”。

同时,《通知》明确承办“深圳惠民保”的商业保险机构由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招标确定,产品由承办商保机构提供,“深圳惠民保”有关权利、义务主体为商业保险机构及投保人,并由双方以合同方式进行明确。

《通知》延续原“重疾险”的做法,对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居民等特殊群体实行资助购买“深圳惠民保”,原负责部门、保费支出渠道不变。

编辑:江传皙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