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盘活了、村集体创收了!珠海全力推进“村村有物业”

今年5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村村有物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半年来,获益于《实施意见》,小林村厂房等一批项目的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和物业分成新模式不断探索取得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自然要素保障,珠海正谋划开展乡村设计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留用地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实施意见》结合摸底发现的部分村集体留用地指标难以落实,部分已落实留用地未开发建设等问题“把脉开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细化形成16项措施,亮点颇多。《实施意见》提出至2025年底,金湾区、斗门区共115条行政村,每条村确保有不少于10亩的留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村有物业”;严格落实每年不少于10%的市级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以多种方式推动留用地指标兑现;鼓励将留用地用于工业“标准厂房”或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村集体与国企合作开发留用地,严控留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规范留用地入市流转,鼓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多种创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这些创新举措将促进“村村有物业”和乡村振兴向高水平高质量迈进,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利益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实施意见》印发半年来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以金湾区红旗镇为例,借助《实施意见》的利好,该镇积极按照产城融合现代产业发展模式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新空间,促现代产业链有效构建和产业生态加速形成,降低中小项目落地成本。该镇小林村通过联手国企珠海市红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造厂房项目,将村集体的留用地创新盘活,强健村集体经济“筋骨”。约8000平方米的留用地,用于建设厂房以及具备办公与宿舍功能的综合楼。按照市场价,厂房建筑出租费平均每平方米20元,该项目建成后在正常运营期内每年租金收入可达约440万元。项目已于今年7月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建设正紧锣密鼓推进。

获益的不仅仅是小林村。高新区积极探索”国企+村集体”共建产业新空间,创新土地流转和物业分成新模式,以永丰股份合作公司7宗低效闲置生产留用地作为试点,通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合作、物业实物分成的模式,由国企高新建投公司整合利用,建设“港湾7号·智造超级工厂”5.0产业新空间。总建筑面积约37.5万平方米的开发规模,村集体参与分成的部分约12万平方米。土地流转合作期限届满后,用地使用权和所有地上建筑物业及附着物将由村集体无偿收回运营。通过合作,物业租金收益由每年320万元预计可提高至每年3000万元。整个项目预计还可增加2200个就业岗位。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还了解到,目前珠海正稳妥推进试点区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提升乡村风貌方面,珠海拟推选一批村庄作为风貌提升试点村,还谋划开展首届“百千万工程”乡村设计竞赛。竞赛将广泛邀请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学生走进珠海乡村,深挖乡村特色资源,有序开展珠海乡村“微改造、精提升”,以推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珠海实践。

文字:陈颖 编辑:古春婷 吴佳佳 责任编辑: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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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盘活了、村集体创收了!珠海全力推进“村村有物业”
观海融媒 2023-11-14 17:05

今年5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村村有物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半年来,获益于《实施意见》,小林村厂房等一批项目的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和物业分成新模式不断探索取得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自然要素保障,珠海正谋划开展乡村设计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留用地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实施意见》结合摸底发现的部分村集体留用地指标难以落实,部分已落实留用地未开发建设等问题“把脉开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细化形成16项措施,亮点颇多。《实施意见》提出至2025年底,金湾区、斗门区共115条行政村,每条村确保有不少于10亩的留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村有物业”;严格落实每年不少于10%的市级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以多种方式推动留用地指标兑现;鼓励将留用地用于工业“标准厂房”或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村集体与国企合作开发留用地,严控留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规范留用地入市流转,鼓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多种创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这些创新举措将促进“村村有物业”和乡村振兴向高水平高质量迈进,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利益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实施意见》印发半年来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以金湾区红旗镇为例,借助《实施意见》的利好,该镇积极按照产城融合现代产业发展模式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新空间,促现代产业链有效构建和产业生态加速形成,降低中小项目落地成本。该镇小林村通过联手国企珠海市红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造厂房项目,将村集体的留用地创新盘活,强健村集体经济“筋骨”。约8000平方米的留用地,用于建设厂房以及具备办公与宿舍功能的综合楼。按照市场价,厂房建筑出租费平均每平方米20元,该项目建成后在正常运营期内每年租金收入可达约440万元。项目已于今年7月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建设正紧锣密鼓推进。

获益的不仅仅是小林村。高新区积极探索”国企+村集体”共建产业新空间,创新土地流转和物业分成新模式,以永丰股份合作公司7宗低效闲置生产留用地作为试点,通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合作、物业实物分成的模式,由国企高新建投公司整合利用,建设“港湾7号·智造超级工厂”5.0产业新空间。总建筑面积约37.5万平方米的开发规模,村集体参与分成的部分约12万平方米。土地流转合作期限届满后,用地使用权和所有地上建筑物业及附着物将由村集体无偿收回运营。通过合作,物业租金收益由每年320万元预计可提高至每年3000万元。整个项目预计还可增加2200个就业岗位。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还了解到,目前珠海正稳妥推进试点区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提升乡村风貌方面,珠海拟推选一批村庄作为风貌提升试点村,还谋划开展首届“百千万工程”乡村设计竞赛。竞赛将广泛邀请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学生走进珠海乡村,深挖乡村特色资源,有序开展珠海乡村“微改造、精提升”,以推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珠海实践。

文字:陈颖 编辑:古春婷 吴佳佳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