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将出台

2月29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提出10项行动共33条具体措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实施方案》在国家、省相关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珠海实际,增加了‘生产安全事故压减专项行动’等内容,共提出了10项行动共33条具体措施,明确35个部门单位需制定印发子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2024年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围绕提高企业“人员、机器、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水平,部署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旨在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定期研究调度、抓实责任清单、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考核巡查、强化督查督办等方式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封面图:赵梓/摄
文字:罗汉章 编辑:刘辉 江传皙 责任编辑:宋显晖
《珠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将出台
观海融媒 2024-02-29 17:07

2月29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提出10项行动共33条具体措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实施方案》在国家、省相关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珠海实际,增加了‘生产安全事故压减专项行动’等内容,共提出了10项行动共33条具体措施,明确35个部门单位需制定印发子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2024年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围绕提高企业“人员、机器、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水平,部署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旨在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定期研究调度、抓实责任清单、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强化考核巡查、强化督查督办等方式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封面图:赵梓/摄
文字:罗汉章 编辑:刘辉 江传皙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