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4〕27号)要求,现就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珠、境外驻珠单位)等上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业务办结时限为22个工作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选择办事站点→法人登录→我要申报
(二)窗口申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所属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申报认定,审核确认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资料
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前往所属行政区残联窗口进行业务申报(以下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中下载);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中下载);
3.《用人单位残疾职工登记表》(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中下载);
4.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以下五险):
(1)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4)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5)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5.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明细表或银行流水凭证;
6.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用人单位需提供)。
四、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领
用人单位在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可同步向负责就业年审的高新区残联部门申请2024年度残疾人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残疾人本人的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用人单位不申请岗位补贴等特殊情形下,也可以由本人在就业年审期限届满后的当年10月31日前自行到负责用人单位就业年审的区残联申请。个体工商户每年就业年审期间到所在地的区残联申请岗位补贴。详情可登录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查询。
(二)相关网站
1.办事指南: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content/post_1012994.html;
2.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端):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 Login;
3.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zhdpf.org.cn/;
4.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址:http://jyzx.gddpf.org.cn/;
5.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6.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三)高新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地址及电话:
柜台审核地址: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08,联系电话:0756-3313163。
(四)其他咨询电话:
网报注册咨询: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咨询热线12345。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4〕27号)要求,现就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珠、境外驻珠单位)等上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业务办结时限为22个工作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选择办事站点→法人登录→我要申报
(二)窗口申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所属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申报认定,审核确认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资料
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前往所属行政区残联窗口进行业务申报(以下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中下载);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中下载);
3.《用人单位残疾职工登记表》(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中下载);
4.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以下五险):
(1)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4)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5)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5.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明细表或银行流水凭证;
6.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用人单位需提供)。
四、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领
用人单位在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可同步向负责就业年审的高新区残联部门申请2024年度残疾人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残疾人本人的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用人单位不申请岗位补贴等特殊情形下,也可以由本人在就业年审期限届满后的当年10月31日前自行到负责用人单位就业年审的区残联申请。个体工商户每年就业年审期间到所在地的区残联申请岗位补贴。详情可登录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查询。
(二)相关网站
1.办事指南: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content/post_1012994.html;
2.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端):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 Login;
3.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zhdpf.org.cn/;
4.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址:http://jyzx.gddpf.org.cn/;
5.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6.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三)高新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地址及电话:
柜台审核地址: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08,联系电话:0756-3313163。
(四)其他咨询电话:
网报注册咨询: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咨询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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