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消费者提供线索:香洲香华路一家生鲜连锁超市涉嫌违规使用“生鲜灯”,给肉类商品“美颜”。记者实地走访并将所见情况反映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将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这家商铺位于香华路南侧,门口布设了一个肉类生鲜档口,主要销售猪肉等商品。9月7日清晨早市高峰,记者在店内看到,顾客接踵而来,有些会上前挑选几块。
从现场环境看,档口柜台上方悬挂着数盏带灯罩的LED灯具,光线照射处明显泛着紫红色,让原本白色凝脂样的猪肥肉也红润起来,光线“氛围感”十足。
“周围市场、其他(生鲜)社区店的肉我也买过,摊位都是用白光灯,没见这么鲜亮的肉色;买完要到室外自然光下观察,才可以看到本来肉色。”一位来这家超市消费的顾客告诉记者。
根据消费者报料,记者还走访香洲南屏华发新城寿丰路附近区域,发现也有个别超市生鲜肉档光照不正常,影响消费者对商品外观的识别;现场照明使用的虽然是白光灯,但上方原有红光渐变射灯没有停用,光线交叉混合。
什么是“生鲜灯”?国家对此有哪些规定?据了解,“生鲜灯”是过去一些商户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段。在这种偏红色灯具照射下,原本干瘪暗沉的肉类会变得红润鲜亮;偏绿色灯具照射下的鲜菜产品则会显得更加翠绿,卖相颜值更高。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上述灯具在农副产品相关档口已被明令禁止使用。
被报料摊档所用灯具是否是“生鲜灯”,执法部门判别依据是什么?9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相关区域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一一梅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察看现场肉档在用灯具及光照效果视频后表示,这就是“生鲜灯”。
执法人员还表示,目前还没有特别详细的判断标准,在肉档执法检查实践中主要看光线是否自然、是否还原肉类本色;看上去偏红的这种照明灯具基本上就直接认定为“生鲜灯”,包括使用红色灯珠、红色灯罩包边、白色灯珠红底等类型,都是不被允许使用的。另外,其他一些存在“擦边”情况的灯型,只要有误导或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的情况,也不允许使用。
执法人员表示,将立即组织人员对香华路有关超市经营者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责令商家整改。据了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灯具,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文/图 珠海传媒集团记者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彭晶
近日,有市民消费者提供线索:香洲香华路一家生鲜连锁超市涉嫌违规使用“生鲜灯”,给肉类商品“美颜”。记者实地走访并将所见情况反映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将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这家商铺位于香华路南侧,门口布设了一个肉类生鲜档口,主要销售猪肉等商品。9月7日清晨早市高峰,记者在店内看到,顾客接踵而来,有些会上前挑选几块。
从现场环境看,档口柜台上方悬挂着数盏带灯罩的LED灯具,光线照射处明显泛着紫红色,让原本白色凝脂样的猪肥肉也红润起来,光线“氛围感”十足。
“周围市场、其他(生鲜)社区店的肉我也买过,摊位都是用白光灯,没见这么鲜亮的肉色;买完要到室外自然光下观察,才可以看到本来肉色。”一位来这家超市消费的顾客告诉记者。
根据消费者报料,记者还走访香洲南屏华发新城寿丰路附近区域,发现也有个别超市生鲜肉档光照不正常,影响消费者对商品外观的识别;现场照明使用的虽然是白光灯,但上方原有红光渐变射灯没有停用,光线交叉混合。
什么是“生鲜灯”?国家对此有哪些规定?据了解,“生鲜灯”是过去一些商户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段。在这种偏红色灯具照射下,原本干瘪暗沉的肉类会变得红润鲜亮;偏绿色灯具照射下的鲜菜产品则会显得更加翠绿,卖相颜值更高。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上述灯具在农副产品相关档口已被明令禁止使用。
被报料摊档所用灯具是否是“生鲜灯”,执法部门判别依据是什么?9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相关区域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一一梅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察看现场肉档在用灯具及光照效果视频后表示,这就是“生鲜灯”。
执法人员还表示,目前还没有特别详细的判断标准,在肉档执法检查实践中主要看光线是否自然、是否还原肉类本色;看上去偏红的这种照明灯具基本上就直接认定为“生鲜灯”,包括使用红色灯珠、红色灯罩包边、白色灯珠红底等类型,都是不被允许使用的。另外,其他一些存在“擦边”情况的灯型,只要有误导或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的情况,也不允许使用。
执法人员表示,将立即组织人员对香华路有关超市经营者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责令商家整改。据了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灯具,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文/图 珠海传媒集团记者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彭晶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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