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消费者提供线索:香洲区香华路一家生鲜连锁超市涉嫌违规使用“生鲜灯”,给肉类商品“美颜”。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确有其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已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珠江晚报》9月10日01版)
常去菜市场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明明自己看到的肉类食品外观红润、鲜亮,可是买回家后却显得干瘪、暗沉。其实,这并不是你自身出现了视觉偏差,而是善于以假乱真的“生鲜灯”在作祟。
制造“灯光骗局”的“生鲜灯”,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会令一些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变得“秀色可餐”,成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可以说,“生鲜灯”是一种公开的“骗术”,受骗上当的消费者要求整治“生鲜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2023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全面禁用靠“灯光秀”来提升生鲜类食品卖相的“生鲜灯”。在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之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就立足于早谋划、早部署,提前组织各类检查,在各农贸市场率先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效果。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个别商户心存侥幸,故伎重施,在销售猪肉等产品时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违禁灯具。对这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经营者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和“诚信代价”,以儆效尤。
据实呈现食品的色泽和性状,是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全面禁用“生鲜灯”的现实语境下,所有集中交易市场、大小商超等场所的开办者和经营者,都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合规管理、诚信经营,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公众提供透明、真实、可信的食品展示环境,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近日,有市民消费者提供线索:香洲区香华路一家生鲜连锁超市涉嫌违规使用“生鲜灯”,给肉类商品“美颜”。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确有其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已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珠江晚报》9月10日01版)
常去菜市场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明明自己看到的肉类食品外观红润、鲜亮,可是买回家后却显得干瘪、暗沉。其实,这并不是你自身出现了视觉偏差,而是善于以假乱真的“生鲜灯”在作祟。
制造“灯光骗局”的“生鲜灯”,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会令一些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变得“秀色可餐”,成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可以说,“生鲜灯”是一种公开的“骗术”,受骗上当的消费者要求整治“生鲜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2023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全面禁用靠“灯光秀”来提升生鲜类食品卖相的“生鲜灯”。在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之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就立足于早谋划、早部署,提前组织各类检查,在各农贸市场率先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效果。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个别商户心存侥幸,故伎重施,在销售猪肉等产品时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违禁灯具。对这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经营者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和“诚信代价”,以儆效尤。
据实呈现食品的色泽和性状,是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全面禁用“生鲜灯”的现实语境下,所有集中交易市场、大小商超等场所的开办者和经营者,都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合规管理、诚信经营,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公众提供透明、真实、可信的食品展示环境,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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