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部分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这意味着全市首个区域性“补改投”改革正式落地。《方案》旨在通过试点示范,推动“补改投”形成制度性安排,以财政经济手段壮大基层财政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更好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百千万工程”海岛新样板。
据了解,“补改投”改革是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选取部分支持经营性领域和准公益性领域发展的无偿补助资金,探索改为股权投入,旨在有效积累公共资产,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种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随着“百千万工程”的持续推进,如何引导更多资金更加精准有效服务“现代化特色海岛镇”建设,万山区率先破题,将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切实支持区镇村基层经营性或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珠海市“补改投”试点先行者、排头兵。
万山区聚焦区海洋经济、海岛开发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将“补改投”资金采用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合作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建立补助资金长效投资机制,立足长远,既精准“输血”,又增强“造血”,解决了以往企业依赖政府补贴、追求短期收益等问题。同时,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专业运营等撬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本投资,引导投资资金更多地投向对海岛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潜力大、效益好的相关产业,助力海岛村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方案》,“补改投”试点工作以区属国企作为受托管理机构,从专业化角度进行项目遴选与项目日常跟进管理“补改投”项目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在不干涉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给予项目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及资源整合等服务建议。该模式不仅确保科学高效运用财政资金,而且将过往单纯的“补”后“则止”,变成“投”后“辅治”,促进企业和项目更好发展。
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补改投”项目的选取,可由区各职能部门、各镇共同推荐,在“补改投”实施过程中,科学把握财政资金公益性与市场化收益平衡,可适当让利以推动鼓励其他出资人等积极参与。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实施“补改投”形成的资产和后续收益等均留存于当地,可统筹用于相关领域滚动投入或折股量化到有关村镇集体,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村集体参与+金融支持+群众收益”新模式。
据万山区财政和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万山区将积极打造“补改投”支持村集体发展示范,拟通过未来的区财政资金安排首期500万元开展试点工作,并拟将投资收益的10%支持未来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支持海岛发展的同时,让海岛村民共享发展红利。
近日,《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部分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这意味着全市首个区域性“补改投”改革正式落地。《方案》旨在通过试点示范,推动“补改投”形成制度性安排,以财政经济手段壮大基层财政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更好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百千万工程”海岛新样板。
据了解,“补改投”改革是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选取部分支持经营性领域和准公益性领域发展的无偿补助资金,探索改为股权投入,旨在有效积累公共资产,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种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随着“百千万工程”的持续推进,如何引导更多资金更加精准有效服务“现代化特色海岛镇”建设,万山区率先破题,将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切实支持区镇村基层经营性或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珠海市“补改投”试点先行者、排头兵。
万山区聚焦区海洋经济、海岛开发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将“补改投”资金采用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合作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建立补助资金长效投资机制,立足长远,既精准“输血”,又增强“造血”,解决了以往企业依赖政府补贴、追求短期收益等问题。同时,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专业运营等撬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本投资,引导投资资金更多地投向对海岛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潜力大、效益好的相关产业,助力海岛村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方案》,“补改投”试点工作以区属国企作为受托管理机构,从专业化角度进行项目遴选与项目日常跟进管理“补改投”项目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在不干涉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给予项目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及资源整合等服务建议。该模式不仅确保科学高效运用财政资金,而且将过往单纯的“补”后“则止”,变成“投”后“辅治”,促进企业和项目更好发展。
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补改投”项目的选取,可由区各职能部门、各镇共同推荐,在“补改投”实施过程中,科学把握财政资金公益性与市场化收益平衡,可适当让利以推动鼓励其他出资人等积极参与。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实施“补改投”形成的资产和后续收益等均留存于当地,可统筹用于相关领域滚动投入或折股量化到有关村镇集体,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村集体参与+金融支持+群众收益”新模式。
据万山区财政和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万山区将积极打造“补改投”支持村集体发展示范,拟通过未来的区财政资金安排首期500万元开展试点工作,并拟将投资收益的10%支持未来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支持海岛发展的同时,让海岛村民共享发展红利。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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