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记者8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在京召开第一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标志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式建立。

根据会议透露的信息,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在中央金融办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功能作用,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统筹规划,强化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协同,健全完善投诉处理、纠纷调解、公众教育等方面工作机制,交流各自监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跨市场、跨领域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重大问题治理举措,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教育和国际交流。

会议强调,要督促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各项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王洁莹 责任编辑:李梅容
我国建立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新华社 2024-11-08 23:24

记者8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在京召开第一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标志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式建立。

根据会议透露的信息,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在中央金融办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功能作用,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统筹规划,强化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协同,健全完善投诉处理、纠纷调解、公众教育等方面工作机制,交流各自监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跨市场、跨领域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重大问题治理举措,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教育和国际交流。

会议强调,要督促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各项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王洁莹 责任编辑:李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