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如何保障?12月5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屈家树透露,省里预留了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就是拿出1万亩省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同时,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截至目前,已安排8000亩省指标支持粤东西北及珠三角部分地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0余亩。
近年来,广东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加快构建“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
屈家树说,今年,在全省42个试点基础上,我省新批准实施方案64个,覆盖19个典型县、52个典型镇;新增完成投资694亿元,完成农用地整理10.98万亩、建设用地整理2.81万亩、生态保护修复43.47万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百千万工程”实施“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筹、人往哪里聚”的核心问题。
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面,据统计,2023年以来,我省12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共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000余亩、成交金额约30亿元。
《条例》还重点对农村不动产确权进行规定。屈家树说,早在2012年,我省已顺利完成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任务。在此基础上,正全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约148万宗,已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约19万宗,已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约647万宗。
封面图:珠海传媒集团 梁冠贤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张燕红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如何保障?12月5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屈家树透露,省里预留了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就是拿出1万亩省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同时,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截至目前,已安排8000亩省指标支持粤东西北及珠三角部分地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0余亩。
近年来,广东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加快构建“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
屈家树说,今年,在全省42个试点基础上,我省新批准实施方案64个,覆盖19个典型县、52个典型镇;新增完成投资694亿元,完成农用地整理10.98万亩、建设用地整理2.81万亩、生态保护修复43.47万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百千万工程”实施“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筹、人往哪里聚”的核心问题。
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面,据统计,2023年以来,我省12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共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000余亩、成交金额约30亿元。
《条例》还重点对农村不动产确权进行规定。屈家树说,早在2012年,我省已顺利完成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任务。在此基础上,正全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约148万宗,已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约19万宗,已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约647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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