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启新程 创新绘未来丨扮靓农房颜值,留住浓浓乡愁!珠海不断推动农房风貌提升

漫步金湾区红旗镇沙脊村,清澈的河水穿村而过,修葺一新的民居沿河分布,与两岸美景相映成趣。

“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新的一样,心里非常高兴!”村民郭先生向记者分享他的喜悦。去年,红旗镇推动三板村、沙脊村农房风貌提升先行示范培育项目落地,曾经凹凸不平、污损严重的墙体,经精心粉刷修整后,变得平整干净、焕然一新。

2024年6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正式施行,是国内首部就乡村风貌提升作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自《条例》实施以来,珠海不断推动农房风貌提升,在法治轨道上带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金湾区红旗镇沙脊村。张洲摄
立法助力珠海乡村风貌提升

乡村风貌提升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一环。为乡村风貌提升提供法治保障,珠海先行一步。

《条例》共九章七十二条,内容亮点纷呈,涵盖村庄规划和设计、农村住房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海岛乡村风貌管控、产业支撑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条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着力构建“村庄规划-村庄风貌设计-农房单体设计”管控体系,推动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化,分类有序实现村庄规划管理;明确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的依据、条件、主体、程序等具体规则,鼓励专业人士全流程驻场参与乡村风貌提升,促进村庄规划、设计落地实施。

坚持过程监管与结果导向并重、管控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条例》构建“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农房风貌管控闭环管理责任体系,农房建设全面实行“选图报建、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确立“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两张图加自主设计制度,推行“乡村建设工匠”参与施工制度,促进农房风貌与施工质量双提升。

立足百岛之市特有资源,《条例》把握宏观,明确海岛风貌整岛设计要求;聚焦微观,在海岛乡村土地管理、建筑形态设计、建筑外貌管控、公共空间营造、生态修复美化等方面细化要求,明确海岛危房原址拆建条件。

桂山岛的民宿。李建束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契合了全省实施“百千万工程”大形势,抓住乡村风貌提升这个重点精准发力,有助于以乡村风貌提升带动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和人居环境整治,以美丽乡村带动美丽经济,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让如诗如画的乡村美景悄然绽放

在斗门区莲洲镇东湾村“桃源里”村居工程施工现场,建设者们正辛勤挥洒汗水。

“桃源里”项目临水而建,建筑设计上颇具岭南水乡特色。项目将建设15栋新房,每户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211平方米、层高两层半。

“桃源里”项目是斗门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以珠肇高铁莲洲段项目征收东湾村房屋和构筑物为契机,利用返还的7.2亩宅基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村集体组织管理+国企助力+本地建筑企业承建+村民深度参与”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农村住房统建新模式。

“房子设计精致美观,配套设施便利齐全,周边环境也很舒适,大家都期待可以早日入住新家。”土生土长的东湾村村民何霞女表示。

自《条例》实施以来,斗门区以改革思维破题,制定“1+5+N”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改革制度,实现业务流程和监督“双链条”监管,紧扣“见典型、出实效”,以斗门镇、莲洲镇为试点,探索“五个一”农房风貌提升新模式,推动农房风貌全域提升取得初步成效。

斗门莲洲镇。梁冠贤摄

在珠海大地,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农房风貌提升工作,既提升乡村颜值,又留住浓浓乡愁,让如诗如画的乡村美景悄然绽放。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制定《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有居民海岛居民已建住宅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妥善解决海岛居民住宅确权登记、房屋安全等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海岛居民居住权益,推动“百千万工程”海岛新样板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条例》从宅基地分配、报建、建设、验收的建设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并推进现有房屋按照风貌管控要求逐步治理改造。

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张洲

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珠海市乡村“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打造创新性的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样板。此外,整合形成一批具体落地项目,培育乡村风貌提升的示范典型,打造可展示、可参观、可复制、可推广的“一区一亮点”示范引领项目。

文字:陈奕樊 图片:张洲 李建束 梁冠贤 编辑:李梅容 责任编辑:吴颖琼
改革启新程 创新绘未来丨扮靓农房颜值,留住浓浓乡愁!珠海不断推动农房风貌提升
珠海特区报 2025-02-27 02:12

漫步金湾区红旗镇沙脊村,清澈的河水穿村而过,修葺一新的民居沿河分布,与两岸美景相映成趣。

“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新的一样,心里非常高兴!”村民郭先生向记者分享他的喜悦。去年,红旗镇推动三板村、沙脊村农房风貌提升先行示范培育项目落地,曾经凹凸不平、污损严重的墙体,经精心粉刷修整后,变得平整干净、焕然一新。

2024年6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正式施行,是国内首部就乡村风貌提升作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自《条例》实施以来,珠海不断推动农房风貌提升,在法治轨道上带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金湾区红旗镇沙脊村。张洲摄
立法助力珠海乡村风貌提升

乡村风貌提升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一环。为乡村风貌提升提供法治保障,珠海先行一步。

《条例》共九章七十二条,内容亮点纷呈,涵盖村庄规划和设计、农村住房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海岛乡村风貌管控、产业支撑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条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着力构建“村庄规划-村庄风貌设计-农房单体设计”管控体系,推动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化,分类有序实现村庄规划管理;明确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的依据、条件、主体、程序等具体规则,鼓励专业人士全流程驻场参与乡村风貌提升,促进村庄规划、设计落地实施。

坚持过程监管与结果导向并重、管控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条例》构建“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农房风貌管控闭环管理责任体系,农房建设全面实行“选图报建、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确立“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两张图加自主设计制度,推行“乡村建设工匠”参与施工制度,促进农房风貌与施工质量双提升。

立足百岛之市特有资源,《条例》把握宏观,明确海岛风貌整岛设计要求;聚焦微观,在海岛乡村土地管理、建筑形态设计、建筑外貌管控、公共空间营造、生态修复美化等方面细化要求,明确海岛危房原址拆建条件。

桂山岛的民宿。李建束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契合了全省实施“百千万工程”大形势,抓住乡村风貌提升这个重点精准发力,有助于以乡村风貌提升带动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和人居环境整治,以美丽乡村带动美丽经济,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让如诗如画的乡村美景悄然绽放

在斗门区莲洲镇东湾村“桃源里”村居工程施工现场,建设者们正辛勤挥洒汗水。

“桃源里”项目临水而建,建筑设计上颇具岭南水乡特色。项目将建设15栋新房,每户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211平方米、层高两层半。

“桃源里”项目是斗门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以珠肇高铁莲洲段项目征收东湾村房屋和构筑物为契机,利用返还的7.2亩宅基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村集体组织管理+国企助力+本地建筑企业承建+村民深度参与”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农村住房统建新模式。

“房子设计精致美观,配套设施便利齐全,周边环境也很舒适,大家都期待可以早日入住新家。”土生土长的东湾村村民何霞女表示。

自《条例》实施以来,斗门区以改革思维破题,制定“1+5+N”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改革制度,实现业务流程和监督“双链条”监管,紧扣“见典型、出实效”,以斗门镇、莲洲镇为试点,探索“五个一”农房风貌提升新模式,推动农房风貌全域提升取得初步成效。

斗门莲洲镇。梁冠贤摄

在珠海大地,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农房风貌提升工作,既提升乡村颜值,又留住浓浓乡愁,让如诗如画的乡村美景悄然绽放。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制定《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有居民海岛居民已建住宅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妥善解决海岛居民住宅确权登记、房屋安全等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海岛居民居住权益,推动“百千万工程”海岛新样板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珠海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条例》从宅基地分配、报建、建设、验收的建设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并推进现有房屋按照风貌管控要求逐步治理改造。

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张洲

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珠海市乡村“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打造创新性的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样板。此外,整合形成一批具体落地项目,培育乡村风貌提升的示范典型,打造可展示、可参观、可复制、可推广的“一区一亮点”示范引领项目。

文字:陈奕樊 图片:张洲 李建束 梁冠贤 编辑:李梅容 责任编辑:吴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