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珠江流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珠海市海洋发展局近日发布《关于2025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宣布自2025年3月1日0时起,珠海市正式进入禁渔期,持续至2025年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
本次禁渔水域涵盖珠海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有关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重点河段。具体包括磨刀门口: 以珠海大桥和泥湾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鸡啼门口: 以鸡啼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虎跳门口: 以南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前山河: 以石角咀水闸为界向前山河一侧水域。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从事渔业资源调查和养殖生产等需要捕捞作业的,应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禁渔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
市民如发现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0756-8888670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0756-2222224
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0756-2223590
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0756-7263592
斗门区农业农村局:0756-2782675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共建美丽珠海。
封面图:曾遥文字:张伟宁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宋显晖
为保护珠江流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珠海市海洋发展局近日发布《关于2025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宣布自2025年3月1日0时起,珠海市正式进入禁渔期,持续至2025年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
本次禁渔水域涵盖珠海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有关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重点河段。具体包括磨刀门口: 以珠海大桥和泥湾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鸡啼门口: 以鸡啼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虎跳门口: 以南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前山河: 以石角咀水闸为界向前山河一侧水域。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从事渔业资源调查和养殖生产等需要捕捞作业的,应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禁渔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
市民如发现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0756-8888670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0756-2222224
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0756-2223590
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0756-7263592
斗门区农业农村局:0756-2782675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共建美丽珠海。
封面图:曾遥文字:张伟宁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宋显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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