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1日起,无需预约就可以办理2024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了。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了解到,市民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他人或到税务机关办理。
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期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汇算初期,很多纳税人已通过个税APP预约办理年度汇算。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据珠海市税务部门统计,截至3月20日,珠海(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已有约24.5万人办理了个税年度汇算,其中约有19万名纳税人申报退税、5.5万名纳税人补税。珠海税务部门已优先为6.5万名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以及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群体办理了退税。
个税汇算清缴,即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三类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且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退税金额根据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的差额确定。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同时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需补缴税款。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在此,税务部门提醒大家,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不管退税还是补税,都应按照税务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记录中予以标注。
从3月21日起,无需预约就可以办理2024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了。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了解到,市民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他人或到税务机关办理。
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期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汇算初期,很多纳税人已通过个税APP预约办理年度汇算。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据珠海市税务部门统计,截至3月20日,珠海(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已有约24.5万人办理了个税年度汇算,其中约有19万名纳税人申报退税、5.5万名纳税人补税。珠海税务部门已优先为6.5万名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以及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群体办理了退税。
个税汇算清缴,即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三类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且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退税金额根据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的差额确定。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同时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需补缴税款。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在此,税务部门提醒大家,依法如实办理汇算是纳税人的义务,不管退税还是补税,都应按照税务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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