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如通过提供“个人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需履行承诺按规定时间补齐备案材料,否则将会影响到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
什么是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
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是指,我市参保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或工作,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即时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凭个人信用担保,填写个人承诺书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为什么要限时补齐备案材料?
据了解,是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形成医保基金监管闭环。国家医保局已明确要求做好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事中事后校验核实工作。承诺制是简化流程的便民措施,备案信息应当真实可溯,限期补齐备案材料才能实现医保基金监管闭环。若未限时补齐备案材料,可能出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医保基金安全。同时,确保医保待遇公平性,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长期证明材料缺失可能造成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破坏医保待遇公平性,影响全体参保人医保权益,增加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
新政策变化有哪些?
8月1日政策实施后,主要变化:
一是将承诺制备案是否补齐材料与医保待遇挂钩,明确办理承诺制备案参保人在备案地就医先参照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新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后30日内(含)或已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后30日内(含)补齐证明材料的,享受相应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可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
二是明确补齐材料的时限为30日,逾期未补齐备案材料的,备案将自动失效,无法享受补报销政策。
参保人通过承诺制备案后,回珠海市内就医的医保待遇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即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正常享受待遇;未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回珠海就医参照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再次提醒,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们,为了您充分享受珠海医保待遇,请务必主动履行承诺事项,及时登录“珠海社保掌上办”“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查看备案状态,并按时补齐备案材料。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如通过提供“个人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需履行承诺按规定时间补齐备案材料,否则将会影响到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
什么是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
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是指,我市参保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或工作,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即时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凭个人信用担保,填写个人承诺书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为什么要限时补齐备案材料?
据了解,是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形成医保基金监管闭环。国家医保局已明确要求做好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事中事后校验核实工作。承诺制是简化流程的便民措施,备案信息应当真实可溯,限期补齐备案材料才能实现医保基金监管闭环。若未限时补齐备案材料,可能出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医保基金安全。同时,确保医保待遇公平性,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长期证明材料缺失可能造成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破坏医保待遇公平性,影响全体参保人医保权益,增加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
新政策变化有哪些?
8月1日政策实施后,主要变化:
一是将承诺制备案是否补齐材料与医保待遇挂钩,明确办理承诺制备案参保人在备案地就医先参照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新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后30日内(含)或已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后30日内(含)补齐证明材料的,享受相应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可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
二是明确补齐材料的时限为30日,逾期未补齐备案材料的,备案将自动失效,无法享受补报销政策。
参保人通过承诺制备案后,回珠海市内就医的医保待遇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即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正常享受待遇;未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回珠海就医参照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再次提醒,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们,为了您充分享受珠海医保待遇,请务必主动履行承诺事项,及时登录“珠海社保掌上办”“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查看备案状态,并按时补齐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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