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公布!

2025年秋季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
录取分数线正式发布!

一、公办中小学非户籍新生
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非香洲区户籍生入学资料复核申请时间已于7月15日结束。经各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每一名报读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的积分入学学生个人积分分数已确定。根据香洲区教育局《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相关规定,现划定公办中小学录取分数线如下:

2025年秋季
香洲区公办初中一年级
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125分

2025年秋季
香洲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150分

二、符合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
非香洲区户籍生学位安排时间和规则

8月12日,“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将反馈能在本学区公办学校安排的新生拟录取结果。

8月13日-8月15日,招生系统将启动公办学校选报程序,第一批未安排公办学校的学生进行公办学校学位选报。届时,招生系统的选报界面将列出当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可接收学位数和当前选报人数等信息。

选报时间截止后,选报人数未超出该校学位数的,将全部录取;如出现选报人数超出该校学位数的情形,区教育局将按照招生细则规定的学位安排顺序进行排位,按排位先后依次录取,额满即止。未能录取的学生将参与第二轮选报。请学生家长及时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按照招生系统通知要求及时选报学校。两轮选报结束后,仍未能录取的,家长可自行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

三、重要提醒

《2025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于4月30日正式发布。我局同步向社会公布,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调整优化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政策,新生不再直接购买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的公办学位。请广大家长周知。同时,为确保平稳过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目前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已享受定额购买学位的学生,和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但无法安排在公办小学入读的香洲户籍生,仍然享受原定额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政策。

根据招生细则,在优先满足户籍生入学需求后,前山、凤山、梅华等街道的公办学校已基本饱和。上线的积分生需要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四、首次实施积分入学补录

近年来,香洲区多措并举挖潜扩容增加学位供给,为更多非户籍生提供入读公办学校的机会。考虑到区域学位供给力度、报读人数不均衡,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更多有需要的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今年秋季招生将首次面向积分生开展补录。请积分未达到分数线的学生及家长继续保持关注本次积分入学补录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5日安排完达到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后,如有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报或放弃公办学位,8月18日,将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仍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未达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积分生,8月18日-20日,可自愿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补录,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补录学校,根据学生选择的补录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学生的入学类别及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剩余学位录满为止。请家长及时关注后续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补录通知。

五、防诈骗提醒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关于印发2025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香教字〔2025〕17号)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香洲区教育局及所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香洲区教育局举报电话:2611800。

封面图:朱习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赵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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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公布!
香洲教育 2025-08-04 18:40

2025年秋季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
录取分数线正式发布!

一、公办中小学非户籍新生
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非香洲区户籍生入学资料复核申请时间已于7月15日结束。经各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每一名报读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的积分入学学生个人积分分数已确定。根据香洲区教育局《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相关规定,现划定公办中小学录取分数线如下:

2025年秋季
香洲区公办初中一年级
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125分

2025年秋季
香洲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150分

二、符合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
非香洲区户籍生学位安排时间和规则

8月12日,“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将反馈能在本学区公办学校安排的新生拟录取结果。

8月13日-8月15日,招生系统将启动公办学校选报程序,第一批未安排公办学校的学生进行公办学校学位选报。届时,招生系统的选报界面将列出当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可接收学位数和当前选报人数等信息。

选报时间截止后,选报人数未超出该校学位数的,将全部录取;如出现选报人数超出该校学位数的情形,区教育局将按照招生细则规定的学位安排顺序进行排位,按排位先后依次录取,额满即止。未能录取的学生将参与第二轮选报。请学生家长及时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按照招生系统通知要求及时选报学校。两轮选报结束后,仍未能录取的,家长可自行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

三、重要提醒

《2025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于4月30日正式发布。我局同步向社会公布,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调整优化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政策,新生不再直接购买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的公办学位。请广大家长周知。同时,为确保平稳过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目前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已享受定额购买学位的学生,和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但无法安排在公办小学入读的香洲户籍生,仍然享受原定额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政策。

根据招生细则,在优先满足户籍生入学需求后,前山、凤山、梅华等街道的公办学校已基本饱和。上线的积分生需要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四、首次实施积分入学补录

近年来,香洲区多措并举挖潜扩容增加学位供给,为更多非户籍生提供入读公办学校的机会。考虑到区域学位供给力度、报读人数不均衡,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更多有需要的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今年秋季招生将首次面向积分生开展补录。请积分未达到分数线的学生及家长继续保持关注本次积分入学补录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5日安排完达到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后,如有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报或放弃公办学位,8月18日,将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仍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未达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积分生,8月18日-20日,可自愿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补录,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补录学校,根据学生选择的补录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学生的入学类别及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剩余学位录满为止。请家长及时关注后续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补录通知。

五、防诈骗提醒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关于印发2025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香教字〔2025〕17号)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香洲区教育局及所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香洲区教育局举报电话:2611800。

封面图:朱习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