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首个水上客运企业互助共应机制启动

8月7日,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广东江华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市永航海上旅游有限公司在横琴客运码头签署《横琴水上客运企业互助共应工作协议》,标志着合作区首个水上客运企业互助共应机制落地。珠海海事局湾仔海事处、横琴海事处以及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商事服务局、社会事务局等多部门共同见证签约。

签约仪式上,珠海海事局结合典型案例,强调企业需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禁限航规定、预警响应机制及常态化应急演练等工作。企业代表现场表示,将以协议签署为起点,优化跨企协作流程,推动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水上安全共同体。

此次建立的互助共应机制,核心目标是实现紧急情况下“就近调派、快速响应”,通过整合三方资源,构建起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应急互援的联动体系,不仅提升了单船应急能力,更形成了覆盖整个码头区域的安全防护网络,推动打造更具韧性的合作区水上交通环境。

据了解,横琴客运码头是合作区唯一的水上客运枢纽,航线覆盖珠海海岛、深圳码头等大湾区关键节点,年均旅客量持续攀升。随着合作区建设提速,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活力持续迸发,客运船舶的设备维护、突发状况处置等任务日趋复杂,安全保障需求日益凸显。

珠海海事局将持续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区域水上交通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加速推进横琴海域救援力量整合与搜救机制完善,切实守护群众水上出行安全。

文字:许晖 图片:程霖 通讯员何启忠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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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首个水上客运企业互助共应机制启动
观海融媒 2025-08-08 13:51

8月7日,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广东江华航运有限公司、珠海市永航海上旅游有限公司在横琴客运码头签署《横琴水上客运企业互助共应工作协议》,标志着合作区首个水上客运企业互助共应机制落地。珠海海事局湾仔海事处、横琴海事处以及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商事服务局、社会事务局等多部门共同见证签约。

签约仪式上,珠海海事局结合典型案例,强调企业需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禁限航规定、预警响应机制及常态化应急演练等工作。企业代表现场表示,将以协议签署为起点,优化跨企协作流程,推动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水上安全共同体。

此次建立的互助共应机制,核心目标是实现紧急情况下“就近调派、快速响应”,通过整合三方资源,构建起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应急互援的联动体系,不仅提升了单船应急能力,更形成了覆盖整个码头区域的安全防护网络,推动打造更具韧性的合作区水上交通环境。

据了解,横琴客运码头是合作区唯一的水上客运枢纽,航线覆盖珠海海岛、深圳码头等大湾区关键节点,年均旅客量持续攀升。随着合作区建设提速,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活力持续迸发,客运船舶的设备维护、突发状况处置等任务日趋复杂,安全保障需求日益凸显。

珠海海事局将持续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区域水上交通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加速推进横琴海域救援力量整合与搜救机制完善,切实守护群众水上出行安全。

文字:许晖 图片:程霖 通讯员何启忠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