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场所在“五停”期间不得营业,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告

9月23日夜间,珠海市商务局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全市范围内餐饮、商超、小商店等场所实行 “五停”的通告》,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各类型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小商店立即停止经营,落实“停业”措施,在“五停”期间不得营业,待解除“五停”措施后方可恢复营业。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将共同督促相关场所落实“停业”。

通告全文如下

文字:陈颖 编辑:何进 责任编辑:董帅奇
相关场所在“五停”期间不得营业,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通告
观海融媒 2025-09-24 00:12

9月23日夜间,珠海市商务局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全市范围内餐饮、商超、小商店等场所实行 “五停”的通告》,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各类型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小商店立即停止经营,落实“停业”措施,在“五停”期间不得营业,待解除“五停”措施后方可恢复营业。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将共同督促相关场所落实“停业”。

通告全文如下

文字:陈颖 编辑:何进 责任编辑:董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