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朋 曾铮
2025-11-25 01:44
“百千万工程”作为广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乡村振兴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在持续向纵深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对进一步扩大外部协同、拓展资源来源、提升制度统筹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港澳在专业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动员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在“百千万工程”中形成有效补充。特别是伴随着港珠澳大桥作为“经贸新通道”的功能日益增强,内地与港澳之间在制度、要素和空间等层面的联系更加紧密,为港澳力量以更高效率参与县、镇、村建设创造了新的可能。

破题之要:
以政策项目凝聚港澳之力
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看,港澳力量参与其中的渠道正在不断拓宽,形式也日益多元,其在智力支持、社会服务、青年实践、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参与路径正随“百千万工程”的深入实施而愈发清晰。
如今,不仅有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个人信息流动、交通便利等各类惠民措施,地方政府层面也有不少举措出台。近年来,部分大湾区城市探索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等机制推进港澳参与,推出很多如《支持服务港澳青年到珠海发展16条措施》、“港澳青年入乡发展培育计划”这样的跨境合作政策框架,在需求对接、资源整合、项目落地等关键环节,逐步形成了与港澳力量互动的制度入口,使合作具备了更强的可预期性。港澳高校学者、行业顾问和专业团队在乡村文旅规划、技术咨询、产业研究等领域的持续投入,逐步形成了系统的智力支持体系;港澳青年通过短期驻点、文化调研、教育服务等方式深入乡村,在公共文化、社会关怀、文旅创意等方面展现出较强创新力;港澳社团组织也在公益助学、文化交流、技能培训等领域常态开展跨境合作,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公益参与模式。
但也应该看到,在制度接口不完备、项目对接偏碎片化、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等因素的作用下,港澳资源的深度融入仍存在一定阻力。如何通过制度协同打通跨区域合作链条,使港澳资源真正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已成为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与制度化推动的一个重要议题。

他山之石:
以制度接口破解协同之障
制度协同从来不是简单的程序拼接,而是涉及理念、规则、流程、平台等多维度的系统性重构,既关乎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也决定了跨区域资源能否真正顺畅流动。
从国内的区域协同实践看,一些重大赛事与区域性工程已探索出较为成熟的制度化协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刚刚结束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就是个典型例子,组委会创新建立了“1+4”联络机制,通过国家层面设立港澳工作协调部,并在粤港澳三地之间构建联络会议、首席联络官、联络员、联合工作组四级沟通体系,实现了从组织协调到任务落实的全链条贯通。这一机制形成了“小机构、大网络、强协同”的结构优势,使跨区域、多主体参与能够在统一的制度平台下高效衔接,显著降低了跨部门、跨层级沟通成本,体现了制度协同在推动复杂治理任务中的关键作用。
从国际视角看,欧盟跨区域合作机制(Interreg)同样具有代表性。作为推动欧盟内部跨境、跨国、跨地区协作的核心制度平台,该机制通过共同规划体系、统一评估标准、项目专班化管理和清单式任务分工,使参与区域能够在共同规则框架下推进资源共享、要素流动和项目协同。其制度设计并非依赖单一主体的资源投入,而是通过平台化治理将分散资源串联为系统性力量,显著降低了跨域合作的制度障碍,使区域协作具备持续性、可扩展性与可复制性。
综合国内外的经验不难发现,跨区域协作的难点从来不在于资源的多少,而在于是否能够构建稳定、统一、可执行的制度接口,使不同主体、不同区域在同一平台下形成合力。唯有通过制度协同,将信息流、项目流、资金流和人才流组织到统一的治理框架内,跨区域合作才能真正实现从“多点参与”走向“系统合作”。

路径之选:
以机制创新消除融入壁垒
推动港澳资源更好融入“百千万工程”,其关键在于健全制度接口、提升协同能力,使资源流动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在这一点上,制度协同不仅是一种技术路径,更是一种治理理念。推动港澳资源从“参与”走向“融入”,关键在于让制度协同真正落地见效,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合作机制。
推动港澳资源从“参与”升维至“融入”,必须在制度协同上实现关键突破。首要任务是搭建分层对接的治理架构,即在省级层面强化统筹与规则供给,在市县层面打造专业化对接平台,通过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张清单,将港澳参与系统性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从根本上实现从“被动对接”到“主动融入”的模式转变。在此基础上,应推动智力支持实现从“顾问式”向“嵌入式”的转型,核心在于创新机制,探索建设“跨境智库平台”、实施规划成果联合评审等,确保港澳专家的专业意见能够深度嵌入决策与执行链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效能。同时,亟须构建常态化的社会参与机制,一方面支持港澳青年从短期实践转向全过程参与,提供从培训、激励到发展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另一方面,需优化对港澳社团的审批流程与监管透明度,提升公益合作的规范化与可持续性。最后,必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活力,积极引导港澳企业进入乡村文旅、现代农业等领域,通过打造示范性项目和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力量成为县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制度协同:
拓展“一国两制”实践的基层空间
推动港澳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其意义远不止于县乡镇层面的资源补充,更在于为粤港澳三地探索制度对接、协同治理与区域融合提供全新的制度场景。通过制度协同打通信息、项目、资源和人才等要素流动链条,不仅能够降低跨区域合作成本,更能推动治理方式从“项目驱动”向“机制驱动”转型,使港澳资源在县域振兴中形成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制度化嵌入。
制度协同的深化,也为湾区融合发展注入新的动能。港澳在专业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治理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而大湾区内的县乡镇在产业基础、空间承载、应用场景等方面具备广阔潜力。通过制度化平台构建“港澳能力+县域需求”的精准匹配机制,不仅能够有效释放港澳资源的外溢效应,也将推动湾区内部的价值链、创新链和产业链进一步重组,增强区域整体韧性与发展能级。
更为重要的是,港澳力量的制度化融入,将为“一国两制”实践打开新的基层维度。制度创新不应仅停留在横琴、前海等重点平台,在县域治理、城乡融合、社会建设等更广领域探索制度衔接,将有助于培育更坚实的区域共同体意识。随着制度协同不断深入,港澳力量的融入将逐步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增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长久的支撑。
(作者单位:苏朋,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曾铮,中共珠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封面图:澳门大学。曾遥摄文字:苏朋 曾铮 编辑:莫海晖 责任编辑:李梅容
“百千万工程”作为广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乡村振兴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在持续向纵深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对进一步扩大外部协同、拓展资源来源、提升制度统筹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港澳在专业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动员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在“百千万工程”中形成有效补充。特别是伴随着港珠澳大桥作为“经贸新通道”的功能日益增强,内地与港澳之间在制度、要素和空间等层面的联系更加紧密,为港澳力量以更高效率参与县、镇、村建设创造了新的可能。

破题之要:
以政策项目凝聚港澳之力
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看,港澳力量参与其中的渠道正在不断拓宽,形式也日益多元,其在智力支持、社会服务、青年实践、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参与路径正随“百千万工程”的深入实施而愈发清晰。
如今,不仅有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个人信息流动、交通便利等各类惠民措施,地方政府层面也有不少举措出台。近年来,部分大湾区城市探索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等机制推进港澳参与,推出很多如《支持服务港澳青年到珠海发展16条措施》、“港澳青年入乡发展培育计划”这样的跨境合作政策框架,在需求对接、资源整合、项目落地等关键环节,逐步形成了与港澳力量互动的制度入口,使合作具备了更强的可预期性。港澳高校学者、行业顾问和专业团队在乡村文旅规划、技术咨询、产业研究等领域的持续投入,逐步形成了系统的智力支持体系;港澳青年通过短期驻点、文化调研、教育服务等方式深入乡村,在公共文化、社会关怀、文旅创意等方面展现出较强创新力;港澳社团组织也在公益助学、文化交流、技能培训等领域常态开展跨境合作,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公益参与模式。
但也应该看到,在制度接口不完备、项目对接偏碎片化、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等因素的作用下,港澳资源的深度融入仍存在一定阻力。如何通过制度协同打通跨区域合作链条,使港澳资源真正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已成为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与制度化推动的一个重要议题。

他山之石:
以制度接口破解协同之障
制度协同从来不是简单的程序拼接,而是涉及理念、规则、流程、平台等多维度的系统性重构,既关乎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也决定了跨区域资源能否真正顺畅流动。
从国内的区域协同实践看,一些重大赛事与区域性工程已探索出较为成熟的制度化协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刚刚结束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就是个典型例子,组委会创新建立了“1+4”联络机制,通过国家层面设立港澳工作协调部,并在粤港澳三地之间构建联络会议、首席联络官、联络员、联合工作组四级沟通体系,实现了从组织协调到任务落实的全链条贯通。这一机制形成了“小机构、大网络、强协同”的结构优势,使跨区域、多主体参与能够在统一的制度平台下高效衔接,显著降低了跨部门、跨层级沟通成本,体现了制度协同在推动复杂治理任务中的关键作用。
从国际视角看,欧盟跨区域合作机制(Interreg)同样具有代表性。作为推动欧盟内部跨境、跨国、跨地区协作的核心制度平台,该机制通过共同规划体系、统一评估标准、项目专班化管理和清单式任务分工,使参与区域能够在共同规则框架下推进资源共享、要素流动和项目协同。其制度设计并非依赖单一主体的资源投入,而是通过平台化治理将分散资源串联为系统性力量,显著降低了跨域合作的制度障碍,使区域协作具备持续性、可扩展性与可复制性。
综合国内外的经验不难发现,跨区域协作的难点从来不在于资源的多少,而在于是否能够构建稳定、统一、可执行的制度接口,使不同主体、不同区域在同一平台下形成合力。唯有通过制度协同,将信息流、项目流、资金流和人才流组织到统一的治理框架内,跨区域合作才能真正实现从“多点参与”走向“系统合作”。

路径之选:
以机制创新消除融入壁垒
推动港澳资源更好融入“百千万工程”,其关键在于健全制度接口、提升协同能力,使资源流动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在这一点上,制度协同不仅是一种技术路径,更是一种治理理念。推动港澳资源从“参与”走向“融入”,关键在于让制度协同真正落地见效,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合作机制。
推动港澳资源从“参与”升维至“融入”,必须在制度协同上实现关键突破。首要任务是搭建分层对接的治理架构,即在省级层面强化统筹与规则供给,在市县层面打造专业化对接平台,通过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张清单,将港澳参与系统性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从根本上实现从“被动对接”到“主动融入”的模式转变。在此基础上,应推动智力支持实现从“顾问式”向“嵌入式”的转型,核心在于创新机制,探索建设“跨境智库平台”、实施规划成果联合评审等,确保港澳专家的专业意见能够深度嵌入决策与执行链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效能。同时,亟须构建常态化的社会参与机制,一方面支持港澳青年从短期实践转向全过程参与,提供从培训、激励到发展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另一方面,需优化对港澳社团的审批流程与监管透明度,提升公益合作的规范化与可持续性。最后,必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活力,积极引导港澳企业进入乡村文旅、现代农业等领域,通过打造示范性项目和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力量成为县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制度协同:
拓展“一国两制”实践的基层空间
推动港澳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其意义远不止于县乡镇层面的资源补充,更在于为粤港澳三地探索制度对接、协同治理与区域融合提供全新的制度场景。通过制度协同打通信息、项目、资源和人才等要素流动链条,不仅能够降低跨区域合作成本,更能推动治理方式从“项目驱动”向“机制驱动”转型,使港澳资源在县域振兴中形成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制度化嵌入。
制度协同的深化,也为湾区融合发展注入新的动能。港澳在专业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治理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而大湾区内的县乡镇在产业基础、空间承载、应用场景等方面具备广阔潜力。通过制度化平台构建“港澳能力+县域需求”的精准匹配机制,不仅能够有效释放港澳资源的外溢效应,也将推动湾区内部的价值链、创新链和产业链进一步重组,增强区域整体韧性与发展能级。
更为重要的是,港澳力量的制度化融入,将为“一国两制”实践打开新的基层维度。制度创新不应仅停留在横琴、前海等重点平台,在县域治理、城乡融合、社会建设等更广领域探索制度衔接,将有助于培育更坚实的区域共同体意识。随着制度协同不断深入,港澳力量的融入将逐步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增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长久的支撑。
(作者单位:苏朋,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曾铮,中共珠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封面图:澳门大学。曾遥摄文字:苏朋 曾铮 编辑:莫海晖 责任编辑:李梅容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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