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AI丨立法赋能海岛振兴!珠海书写蓝色经济新答卷

南海之滨,伶仃洋畔,珠海这座“百岛之市”正以法治为帆,开启海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航程。2026年1月1日,全国首部聚焦海岛发展的人大立法——《珠海经济特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岛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部创新性法规的落地,不仅为珠海破解海岛发展瓶颈提供制度支撑,更标志着珠海经略海洋进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全国海岛经济发展破题探路。

立法破冰:

全国首部海岛条例锚定发展方向

作为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万山区是珠海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板块,但长期面临陆海统筹不足、综合承载力较弱、开发成本较高、要素供给受限等“成长烦恼”。在此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抓手。

《条例》共七章五十四条,以推动海岛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系统涵盖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海洋科技、生态保护、保障措施等五大关键领域。

在发展定位上,《条例》明确将万山区打造成为“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与低碳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同时授权万山区在体制机制、规划建设等领域先行探索、大胆创新。从无居民海岛“点状供岛”模式探索,到现代化海洋牧场“标准海”供应,再到游艇租赁、低空经济等新业态的制度突破,《条例》为珠海海岛发展划定了清晰路径,也为全国海岛立法提供了“珠海样本”。

科技赋能:

多元业态激活“蓝色引擎”

海洋经济是珠海的特色所在、优势所在,“十四五”时期,珠海海洋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比重达22.4%,其中海岛相关产业贡献持续提升。《条例》的出台,进一步为海岛产业发展松绑赋能,推动形成多元特色经济格局。

“格盛1号”深海养殖平台。

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让“蓝色粮仓”愈发充盈。截至2025年12月,珠海已建成万山、外伶仃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投放人工鱼礁礁体1.5万个,放流鱼苗超3000万尾。全国首台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澎湖号”平稳运营,12座桁架式养殖平台数量全省领先,深远海养殖水体突破150万立方米,较“十三五”期末翻了三番。白蕉海鲈、金鲳鱼两大产业入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洪湾渔港跻身国家中心渔港和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形成从养殖到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体系。

科技驱动:

硬核创新筑牢海洋发展根基

科技创新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珠海聚焦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能源利用等领域突破一系列“卡脖子”技术,为蓝色经济发展注入硬核动力。

大国重器相继亮相珠海海域:全球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全球首艘高速可潜无人艇“蓝鲸号”等相继投用;亚洲第一深水导管架“海基二号”、全球首条3500米超深海底油气输送钢管成功试制,全球第一条七芯光纤海底商用光缆成功铺设。这些成果的落地,彰显了珠海在海洋装备制造领域的硬实力。

科研平台的支撑作用持续凸显。全国四大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场区正式揭牌并开展海试,省内首个海上风电试验场、国内首座兆瓦级波浪能试验场相继落地,构建起“基础研究-中试试验-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条。截至目前,珠海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已形成千亿级集群,海洋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的格局已然形成。此外,全国首条海岛公共物流无人机配送航线正式开通,“低空经济”在海洋领域落地新场景,为海岛物资运输提供了高效解决方案。

“荔湾3-1”海上平台。

生态优先:

绘就人海和谐共生画卷

珠海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保护置于海岛发展的核心位置,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同时拥有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三大海洋生态系统的城市。《条例》进一步将生态保护要求固化为法律条文,着力推进“零碳岛”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海岸线保护,更将中华白海豚、担杆猕猴等珍稀物种保护写入条文,彰显绿色发展决心。

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外伶仃岛、桂山岛等4个海岛入选全国首批“和美海岛”,数量居全省首位;三角岛、东澳岛生态修复获评自然资源部全国典型案例。

桂山岛港口。

生态保护与城市文化深度融合。珠海在全国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将中华白海豚确立为城市吉祥物,与央视合拍的纪录电影《中华白海豚》公映后引发广泛关注,让“人海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也为生态文旅产业发展增添了文化内涵。

制度创新:

构建海洋发展新格局

一系列“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为珠海海洋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也为《条例》的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珠海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海洋发展局和海洋发展集团,构建起“三海联动”统筹机制,有效破解了“九龙治海”的困局。

阿丽拉东澳岛酒店。

在要素保障领域,珠海首创“用海保障一张图”“装备登记一张证”举措,实现“标准海供应”“拿海即开工”,将海上项目审批时限压缩80%以上,有效解决了海上项目“落地慢”“融资难”等痛点。同时,珠海还出台全国首个海钓安全立法、全省首个海岛民宿管理办法,创新实施“点状供岛”模式,以“小切口、大变化”的改革实践,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破题探路。

民生保障的持续升级,让海岛居民共享发展成果。《条例》直面海岛民生短板,明确推动市级医疗、教育和社保资源向海岛覆盖,创新解决供电、供水难题,完善陆岛交通网络。

展望未来,珠海将以海上新基建为牵引,以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全力打造“产业海洋、科技海洋、丰收海洋、生态海洋、平安海洋”,为海洋强省建设贡献珠海蓝色力量。

东澳岛蜜月公园。

万山数说

东澳岛、外伶仃岛、桂山岛、三角岛4座海岛入选全国“和美海岛”

珠海海洋经济总量突破1000亿元,深远海养殖规模大幅提升。

万山民宿集群获评“中国最美八大滨海民宿集群”

建成国内首个离岸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实现了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与海漂垃圾动态清零

2025年前三季度,万山群岛累计接待上岛游客157.56万人次,同比增长10.22%;旅游综合收入约17.25亿元,同比增长25.52%

文字:张伟宁 图片:李建束 编辑:莫海晖 责任编辑:董帅奇
智AI丨立法赋能海岛振兴!珠海书写蓝色经济新答卷
珠海特区报 2025-12-31 03:15

南海之滨,伶仃洋畔,珠海这座“百岛之市”正以法治为帆,开启海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航程。2026年1月1日,全国首部聚焦海岛发展的人大立法——《珠海经济特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岛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部创新性法规的落地,不仅为珠海破解海岛发展瓶颈提供制度支撑,更标志着珠海经略海洋进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全国海岛经济发展破题探路。

立法破冰:

全国首部海岛条例锚定发展方向

作为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万山区是珠海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板块,但长期面临陆海统筹不足、综合承载力较弱、开发成本较高、要素供给受限等“成长烦恼”。在此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抓手。

《条例》共七章五十四条,以推动海岛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系统涵盖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海洋科技、生态保护、保障措施等五大关键领域。

在发展定位上,《条例》明确将万山区打造成为“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与低碳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同时授权万山区在体制机制、规划建设等领域先行探索、大胆创新。从无居民海岛“点状供岛”模式探索,到现代化海洋牧场“标准海”供应,再到游艇租赁、低空经济等新业态的制度突破,《条例》为珠海海岛发展划定了清晰路径,也为全国海岛立法提供了“珠海样本”。

科技赋能:

多元业态激活“蓝色引擎”

海洋经济是珠海的特色所在、优势所在,“十四五”时期,珠海海洋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比重达22.4%,其中海岛相关产业贡献持续提升。《条例》的出台,进一步为海岛产业发展松绑赋能,推动形成多元特色经济格局。

“格盛1号”深海养殖平台。

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让“蓝色粮仓”愈发充盈。截至2025年12月,珠海已建成万山、外伶仃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投放人工鱼礁礁体1.5万个,放流鱼苗超3000万尾。全国首台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澎湖号”平稳运营,12座桁架式养殖平台数量全省领先,深远海养殖水体突破150万立方米,较“十三五”期末翻了三番。白蕉海鲈、金鲳鱼两大产业入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洪湾渔港跻身国家中心渔港和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形成从养殖到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体系。

科技驱动:

硬核创新筑牢海洋发展根基

科技创新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珠海聚焦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能源利用等领域突破一系列“卡脖子”技术,为蓝色经济发展注入硬核动力。

大国重器相继亮相珠海海域:全球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全球首艘高速可潜无人艇“蓝鲸号”等相继投用;亚洲第一深水导管架“海基二号”、全球首条3500米超深海底油气输送钢管成功试制,全球第一条七芯光纤海底商用光缆成功铺设。这些成果的落地,彰显了珠海在海洋装备制造领域的硬实力。

科研平台的支撑作用持续凸显。全国四大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场区正式揭牌并开展海试,省内首个海上风电试验场、国内首座兆瓦级波浪能试验场相继落地,构建起“基础研究-中试试验-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条。截至目前,珠海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已形成千亿级集群,海洋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的格局已然形成。此外,全国首条海岛公共物流无人机配送航线正式开通,“低空经济”在海洋领域落地新场景,为海岛物资运输提供了高效解决方案。

“荔湾3-1”海上平台。

生态优先:

绘就人海和谐共生画卷

珠海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保护置于海岛发展的核心位置,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同时拥有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三大海洋生态系统的城市。《条例》进一步将生态保护要求固化为法律条文,着力推进“零碳岛”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海岸线保护,更将中华白海豚、担杆猕猴等珍稀物种保护写入条文,彰显绿色发展决心。

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外伶仃岛、桂山岛等4个海岛入选全国首批“和美海岛”,数量居全省首位;三角岛、东澳岛生态修复获评自然资源部全国典型案例。

桂山岛港口。

生态保护与城市文化深度融合。珠海在全国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将中华白海豚确立为城市吉祥物,与央视合拍的纪录电影《中华白海豚》公映后引发广泛关注,让“人海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也为生态文旅产业发展增添了文化内涵。

制度创新:

构建海洋发展新格局

一系列“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为珠海海洋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也为《条例》的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珠海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海洋发展局和海洋发展集团,构建起“三海联动”统筹机制,有效破解了“九龙治海”的困局。

阿丽拉东澳岛酒店。

在要素保障领域,珠海首创“用海保障一张图”“装备登记一张证”举措,实现“标准海供应”“拿海即开工”,将海上项目审批时限压缩80%以上,有效解决了海上项目“落地慢”“融资难”等痛点。同时,珠海还出台全国首个海钓安全立法、全省首个海岛民宿管理办法,创新实施“点状供岛”模式,以“小切口、大变化”的改革实践,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破题探路。

民生保障的持续升级,让海岛居民共享发展成果。《条例》直面海岛民生短板,明确推动市级医疗、教育和社保资源向海岛覆盖,创新解决供电、供水难题,完善陆岛交通网络。

展望未来,珠海将以海上新基建为牵引,以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全力打造“产业海洋、科技海洋、丰收海洋、生态海洋、平安海洋”,为海洋强省建设贡献珠海蓝色力量。

东澳岛蜜月公园。

万山数说

东澳岛、外伶仃岛、桂山岛、三角岛4座海岛入选全国“和美海岛”

珠海海洋经济总量突破1000亿元,深远海养殖规模大幅提升。

万山民宿集群获评“中国最美八大滨海民宿集群”

建成国内首个离岸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实现了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与海漂垃圾动态清零

2025年前三季度,万山群岛累计接待上岛游客157.56万人次,同比增长10.22%;旅游综合收入约17.25亿元,同比增长25.52%

文字:张伟宁 图片:李建束 编辑:莫海晖 责任编辑:董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