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万晓丽:以特区立法权为引领,推动海岛旅游跨越式发展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珠海市锚定向海图强目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海上新基建”为牵引带动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今年珠海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围绕重点推进“海上新基建”落地、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临港经济发展等关键任务建言献策,为珠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关于‘珠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这一提法,是有着清晰的战略演进脉络的。”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万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万晓丽表示,这一目标最早在2022年的《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就已明确,随后在2025年的“局长通道”和“蓝色动力”十条措施中得到进一步强化,最终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确立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核心任务,形成了循序渐进、持续深化的战略布局。

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顶层设计的有力支撑。2025年,珠海印发《珠海市海洋产业蓝色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未来三年珠海将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引进国内外一流海洋科技力量,做大海洋经济规模,力争到2027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长10%。

珠海拥有丰富的海岛资源,近年来海岛旅游热度持续攀升。万晓丽代表在今年提交的议案《以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引领,推动海岛旅游跨越式发展》中指出,珠海海岛资源潜力尚未完全释放,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业态单一、国际化程度不高、管理机制待优化等问题,亟需创新海岛旅游对外开放形式,激发海岛旅游市场活力。

“珠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这一战略定位,其核心在于‘制度型开放’。”她认为,珠海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洋强省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全国示范性、全球知名度的海岛旅游标杆品牌,需要经济特区法规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她建议利用特区立法权,在“三海联动”(海洋发展局、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发展集团)的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破解海岛旅游在入境免签、产业准入、离岛免税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让百岛资源真正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蓝色引擎”,从而支撑起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

具体而言,就是要用特区立法实现“破壁”和“开路”双向发力。“破壁”即破除政策壁垒,推动制度型开放。万晓丽代表建议,探索对特定国家公民、港澳地区的外国旅游团,实施从珠海的海岛口岸入境免签。“这不是简单的旅游便利化,而是要通过法规对接国际规则,将珠海的开放前沿从海岸线推向广阔海洋,打造一个国际化的海岛旅游合作平台。”她说。

“开路”即激发产业新动能,走特色发展之路。针对当前海岛旅游业态单一的问题,她建议通过立法,鼓励发展邮轮母港、“跳岛游”、离岛免税购物与文旅活动联动等新业态。同时,要坚持生态底线,推行“一岛一品”的绿色发展,让珠海的海岛既有国际范,又有独特的生态之美。

在生态保护方面,万晓丽代表强调,海岛旅游开发应坚持保护优先。她建议通过立法引进符合国际规则的海岛文明旅游准则,引导海岛资源规范开发,‌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低碳旅游优先发展,确保在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守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发展底线,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据悉,通过特区立法‌攻克体制性难题,既能系统性破解珠海海洋经济发展瓶颈、明确发展目标,也能为海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预期的法治保障,助力珠海向着世界级滨海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迈进,为全国海洋海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探路。

文字:刘雅玲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谢石
市人大代表万晓丽:以特区立法权为引领,推动海岛旅游跨越式发展
观海融媒 2026-02-11 19:55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珠海市锚定向海图强目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海上新基建”为牵引带动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今年珠海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围绕重点推进“海上新基建”落地、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临港经济发展等关键任务建言献策,为珠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关于‘珠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这一提法,是有着清晰的战略演进脉络的。”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万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万晓丽表示,这一目标最早在2022年的《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就已明确,随后在2025年的“局长通道”和“蓝色动力”十条措施中得到进一步强化,最终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确立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核心任务,形成了循序渐进、持续深化的战略布局。

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顶层设计的有力支撑。2025年,珠海印发《珠海市海洋产业蓝色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未来三年珠海将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引进国内外一流海洋科技力量,做大海洋经济规模,力争到2027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300亿元,年均增长10%。

珠海拥有丰富的海岛资源,近年来海岛旅游热度持续攀升。万晓丽代表在今年提交的议案《以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引领,推动海岛旅游跨越式发展》中指出,珠海海岛资源潜力尚未完全释放,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业态单一、国际化程度不高、管理机制待优化等问题,亟需创新海岛旅游对外开放形式,激发海岛旅游市场活力。

“珠海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这一战略定位,其核心在于‘制度型开放’。”她认为,珠海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洋强省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全国示范性、全球知名度的海岛旅游标杆品牌,需要经济特区法规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她建议利用特区立法权,在“三海联动”(海洋发展局、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发展集团)的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破解海岛旅游在入境免签、产业准入、离岛免税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让百岛资源真正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蓝色引擎”,从而支撑起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

具体而言,就是要用特区立法实现“破壁”和“开路”双向发力。“破壁”即破除政策壁垒,推动制度型开放。万晓丽代表建议,探索对特定国家公民、港澳地区的外国旅游团,实施从珠海的海岛口岸入境免签。“这不是简单的旅游便利化,而是要通过法规对接国际规则,将珠海的开放前沿从海岸线推向广阔海洋,打造一个国际化的海岛旅游合作平台。”她说。

“开路”即激发产业新动能,走特色发展之路。针对当前海岛旅游业态单一的问题,她建议通过立法,鼓励发展邮轮母港、“跳岛游”、离岛免税购物与文旅活动联动等新业态。同时,要坚持生态底线,推行“一岛一品”的绿色发展,让珠海的海岛既有国际范,又有独特的生态之美。

在生态保护方面,万晓丽代表强调,海岛旅游开发应坚持保护优先。她建议通过立法引进符合国际规则的海岛文明旅游准则,引导海岛资源规范开发,‌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低碳旅游优先发展,确保在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守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发展底线,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据悉,通过特区立法‌攻克体制性难题,既能系统性破解珠海海洋经济发展瓶颈、明确发展目标,也能为海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预期的法治保障,助力珠海向着世界级滨海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迈进,为全国海洋海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探路。

文字:刘雅玲 编辑:卢伟 责任编辑: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