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陈旭锋:建议出台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政策,赋能“十五五”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陈旭锋提交了一份《关于出台珠海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政策 赋能“十五五”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案聚焦当前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瓶颈,呼吁借鉴四川眉山青神县先进经验,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制度,激活农村沉睡资产,为“十五五”时期珠海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市政协委员陈旭锋

背景

传统农业承压,确权缺位成“拦路虎”

“我市农业设施普遍存在‘有资产、无证件、难抵押’现象,权属不清直接导致融资受阻,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陈旭锋在提案中指出,这一问题在农业大区斗门区尤为突出。根据斗门区“十五五”经济发展目标,全区GDP将突破1200亿元,按增速估算农业领域需完成200亿元产值,传统种养模式已难以承载如此增长,必须依靠设施农业提升土地产出率和科技贡献率。

然而,市级层面至今缺乏统一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与产权登记脱节,经营者拿着投资数百万元的温室大棚、养殖厂房,却因无法提供产权证明而被银行拒之门外。与此同时,国家政策导向已十分明晰——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正大力推广四川眉山青神县“不动产登记附记栏记载设施信息+三类产权抵押”经验,为各地破解确权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依据

对接国家部署,融入“十五五”规划

陈旭锋梳理了提案的多重依据:国家《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文件均鼓励地方探索设施农业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珠海市“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强调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他认为,出台农业设施确权政策,既是落实国家部委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珠海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要支撑。

建议

四策并举,打通确权融资全链条

一是出台市级专项政策,构建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建议制定《珠海市农业设施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明确登记范围、对象、条件、流程和责任主体。参照青神经验,推行“不动产登记附记栏记载设施信息”模式,将设施位置、面积、权属、用途等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同时建立“备案+确权+监管”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与设施确权登记的有效衔接。

二是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提升便民利企效率。推行“四同步”工作法——宣传、测绘、材料收集、融资对接同步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搭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金融机构等部门协同平台,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简化登记材料,明确负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承诺制”登记,让经营主体少跑腿、好办事。

三是强化金融配套支持,激活农业资产价值。建立农业设施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规范评估标准与流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设施确权+抵押融资”专属产品,将确权后的农业设施正式纳入抵押物范围,合理设定抵押率。设立设施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银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真正让“死资产”变成“活资金”。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与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建议成立市级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工作专班,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职责分工。将确权登记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压实区县、乡镇责任。同时开展多形式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经营主体政策知晓度和基层干部实操能力。

“农业设施确权虽是一小步,却是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设施农业的一大步。”陈旭锋表示,期待珠海能抢抓“十五五”窗口期,率先建立权属清晰、登记规范、抵押畅通的农业设施产权制度,为全省乃至全国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珠海方案”。

文字:余沁霖 图片:朱文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谢石
市政协委员陈旭锋:建议出台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政策,赋能“十五五”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观海融媒 2026-02-11 20:03

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陈旭锋提交了一份《关于出台珠海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政策 赋能“十五五”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案聚焦当前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瓶颈,呼吁借鉴四川眉山青神县先进经验,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制度,激活农村沉睡资产,为“十五五”时期珠海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市政协委员陈旭锋

背景

传统农业承压,确权缺位成“拦路虎”

“我市农业设施普遍存在‘有资产、无证件、难抵押’现象,权属不清直接导致融资受阻,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陈旭锋在提案中指出,这一问题在农业大区斗门区尤为突出。根据斗门区“十五五”经济发展目标,全区GDP将突破1200亿元,按增速估算农业领域需完成200亿元产值,传统种养模式已难以承载如此增长,必须依靠设施农业提升土地产出率和科技贡献率。

然而,市级层面至今缺乏统一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与产权登记脱节,经营者拿着投资数百万元的温室大棚、养殖厂房,却因无法提供产权证明而被银行拒之门外。与此同时,国家政策导向已十分明晰——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正大力推广四川眉山青神县“不动产登记附记栏记载设施信息+三类产权抵押”经验,为各地破解确权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依据

对接国家部署,融入“十五五”规划

陈旭锋梳理了提案的多重依据:国家《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文件均鼓励地方探索设施农业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珠海市“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强调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他认为,出台农业设施确权政策,既是落实国家部委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珠海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要支撑。

建议

四策并举,打通确权融资全链条

一是出台市级专项政策,构建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建议制定《珠海市农业设施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明确登记范围、对象、条件、流程和责任主体。参照青神经验,推行“不动产登记附记栏记载设施信息”模式,将设施位置、面积、权属、用途等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同时建立“备案+确权+监管”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与设施确权登记的有效衔接。

二是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提升便民利企效率。推行“四同步”工作法——宣传、测绘、材料收集、融资对接同步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搭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金融机构等部门协同平台,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简化登记材料,明确负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承诺制”登记,让经营主体少跑腿、好办事。

三是强化金融配套支持,激活农业资产价值。建立农业设施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规范评估标准与流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设施确权+抵押融资”专属产品,将确权后的农业设施正式纳入抵押物范围,合理设定抵押率。设立设施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银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真正让“死资产”变成“活资金”。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与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建议成立市级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工作专班,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职责分工。将确权登记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压实区县、乡镇责任。同时开展多形式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经营主体政策知晓度和基层干部实操能力。

“农业设施确权虽是一小步,却是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设施农业的一大步。”陈旭锋表示,期待珠海能抢抓“十五五”窗口期,率先建立权属清晰、登记规范、抵押畅通的农业设施产权制度,为全省乃至全国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珠海方案”。

文字:余沁霖 图片:朱文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