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
2026-04-10 20:12
记者获悉,《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好房子”建设的规划管理技术措施》7日印发,有效期3年。文件适用于本市农村村民自建房外的商品住宅项目,其中提及按需设置封闭阳台,提升居住舒适度等相关内容,对原标准进行了优化,也将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根据该局的政策解读,在利企惠民亮点方面,《措施》优化了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灵活度,提升了居住区空间环境的舒适度。具体包含通过强化城市设计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规划条件、合理调控开发强度,支持企业丰富住宅产品;通过调整风雨连廊、阳台的计容规则,简化老旧小区增配设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开发建设成本;通过推行住宅小区人车分流,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增设共享服务设施,支持开敞式连廊建设,规范住宅层高、电梯配置、户型布局与隔音要求,推行生态景观与立体绿化设计,鼓励多元户型适配全龄需求,探索未来智慧人居等一系列措施,让居民生活更便利、更贴心、更智能。
具体措施上,文件在原技术标准基础上增加“保证住宅小区立面风貌整体协调的前提下,进深不大于2.4米的阳台可按需封闭,阳台无论封闭与否,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的内容。记者联系该局负责该文件解释的建筑规划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文件推出的本意是满足住户日后提升居住舒适度的需求,因此在阐释上对《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进行了调整优化。此外原标准“普通住宅其标准层层高应控制在2.8-3.6米”也调整为“普通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低于3.0米”。文件所涉及的十三条举措,目标都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住宅建设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提升住宅小区空间环境、户型性能品质、完善配套、安全和居住体验等方面推动品质升级。
封面图:张洲文字:陈颖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帅云
记者获悉,《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好房子”建设的规划管理技术措施》7日印发,有效期3年。文件适用于本市农村村民自建房外的商品住宅项目,其中提及按需设置封闭阳台,提升居住舒适度等相关内容,对原标准进行了优化,也将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根据该局的政策解读,在利企惠民亮点方面,《措施》优化了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灵活度,提升了居住区空间环境的舒适度。具体包含通过强化城市设计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规划条件、合理调控开发强度,支持企业丰富住宅产品;通过调整风雨连廊、阳台的计容规则,简化老旧小区增配设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开发建设成本;通过推行住宅小区人车分流,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增设共享服务设施,支持开敞式连廊建设,规范住宅层高、电梯配置、户型布局与隔音要求,推行生态景观与立体绿化设计,鼓励多元户型适配全龄需求,探索未来智慧人居等一系列措施,让居民生活更便利、更贴心、更智能。
具体措施上,文件在原技术标准基础上增加“保证住宅小区立面风貌整体协调的前提下,进深不大于2.4米的阳台可按需封闭,阳台无论封闭与否,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的内容。记者联系该局负责该文件解释的建筑规划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文件推出的本意是满足住户日后提升居住舒适度的需求,因此在阐释上对《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进行了调整优化。此外原标准“普通住宅其标准层层高应控制在2.8-3.6米”也调整为“普通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低于3.0米”。文件所涉及的十三条举措,目标都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住宅建设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提升住宅小区空间环境、户型性能品质、完善配套、安全和居住体验等方面推动品质升级。
封面图:张洲文字:陈颖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帅云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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