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五处快递网点未按址投递被警告,快递新规7月起施行

近日,我市有五处快递服务网点,因未经市民用户同意代收确认包裹或将包裹投至快件箱、服务驿站,被珠海市邮政管理局给予警告。

将快件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指定代收人是快递企业法定义务。记者从邮政管理部门获悉,《广东省快递条例》已经审议通过,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当中明确规定,快件需按址投递,当快递员无法联系到用户时,至少要两次上门免费投递。

这五处快递网点中四处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行为,分别是珠海市捷和兔供应链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新金湾网点、珠海市润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斗门珠峰网点、珠海升峻物流有限公司下辖珠海顺凤达物流有限公司、珠海中诚物流有限公司下辖珠海华麒物流有限公司。

两处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或智能快件箱的行为,分别为珠海升峻物流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新南水网点、珠海市润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斗门珠峰网点。珠海市邮政管理局对上述网点及快递品牌企业作出警告处理决定,责令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改正违规行为。  

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快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快递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加收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快递经营企业与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经营企业不得将快件放置在无人保管的地方,确应收件人要求将快件放置在无人保管地方,应当告知风险。快递经营企业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需经收件人同意,并告知快件投递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

当中还明确,收件人不在约定的收件地址,且无法通过电话联系时,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两次投递之间应当有合理时间间隔;投递不成功时,可以根据寄件人的要求对快件作退回、改寄或者弃件处理。

文字:苏振华 图片:苏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王朝辉
珠海五处快递网点未按址投递被警告,快递新规7月起施行
观海融媒 2026-04-12 12:10

近日,我市有五处快递服务网点,因未经市民用户同意代收确认包裹或将包裹投至快件箱、服务驿站,被珠海市邮政管理局给予警告。

将快件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指定代收人是快递企业法定义务。记者从邮政管理部门获悉,《广东省快递条例》已经审议通过,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当中明确规定,快件需按址投递,当快递员无法联系到用户时,至少要两次上门免费投递。

这五处快递网点中四处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行为,分别是珠海市捷和兔供应链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新金湾网点、珠海市润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斗门珠峰网点、珠海升峻物流有限公司下辖珠海顺凤达物流有限公司、珠海中诚物流有限公司下辖珠海华麒物流有限公司。

两处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或智能快件箱的行为,分别为珠海升峻物流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新南水网点、珠海市润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辖珠海斗门珠峰网点。珠海市邮政管理局对上述网点及快递品牌企业作出警告处理决定,责令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改正违规行为。  

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快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快递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加收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快递经营企业与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经营企业不得将快件放置在无人保管的地方,确应收件人要求将快件放置在无人保管地方,应当告知风险。快递经营企业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需经收件人同意,并告知快件投递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

当中还明确,收件人不在约定的收件地址,且无法通过电话联系时,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两次投递之间应当有合理时间间隔;投递不成功时,可以根据寄件人的要求对快件作退回、改寄或者弃件处理。

文字:苏振华 图片:苏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