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配高品质人居项目落地 珠海新版控规细则印发释放多项利好

《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月印发。市自然资源局9日召开通气会,解读文件释放的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百千万工程”激活农村留用地存量潜力、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打造城市活力空间、支持城市存量更新内涵提质、赋能实体经济保障产业项目落地等一系列信号。记者了解到,文件通过制度设计创新、下放审批权限等修订,旨在让更具弹性、更高效能的规划管控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匹配珠海新阶段下开发建设实际需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俗理解就是明确每块地“能干什么、怎么建”的说明书,涉及用地性质(如二类居住用地可建商品房)、容积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调整。若在实施中确需调整,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珠海,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分为控规修改、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三个层级,对应不同的调整审批程序,其中控规修改层级最高,论证后须经市政府同意才能启动审批。本轮修订细则,在守住规划刚性底线之上,大幅扩大“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的适用情形,将部分原需按完整控规修改流程办理的事项纳入简化通道,以放权赋能带动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此外,珠海借鉴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创新设立“实施深化”工作制度,实现刚性管控与弹性实操的有机统一。

如今,城市开发建设进入精细化提质阶段,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需获得更好满足。小地块、低密度、小体量、高品质的人居项目更受欢迎。本轮修订后的细则明确,“土地供应前,结合市场需求,在不超过原规划容积率上限的前提下,依据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明确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适用“实施深化”工作制度。这意味着,在上限不突破的前提下,调低商住用地容积率通过论证后即可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此外细则还明确简化了新供应商住用地地块拆分和合并等情形审批机制,充分释放地块开发灵活性,适配高品质项目落地。修订后的细则还支持西部城市中心探索分层管控模式,在单元总规模管控下灵活优化经营性用地布局,有效支持西部城市中心提速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珠海在细则修订中同步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打破传统功能分区壁垒,支持新型产业用地与工业服务设施用地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部功能互混,促进多元业态融合集聚,打造功能复合、开放便捷的城市活力空间,助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细则修订也着重适配城市存量更新趋势,在不突破城市更新实施项目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各大类经营性用地建筑规模、不减少公益性用地面积及建筑规模的前提下,将城市更新实施项目内用地布局及规划指标的调整纳入“局部调整”范畴,提速更新项目落地,推动老旧片区空间焕新、功能升级。

细则修订后,将农村留用地按商业服务业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功能的情形纳入“局部调整”进行审批简化,在守住公益性用地底线的基础上,推动乡村土地资源保值增值,壮大村集体经济。围绕产业空间提质,修订后的细则将落实调整为产业配套用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业用地容积率下调等情形纳入简化通道,适配不同产业业态的建设需求,全方位降低产业项目规划调整成本,以更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方式,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封面图:张洲摄
文字:陈颖 编辑:古春婷 应立枫 责任编辑:应立枫
适配高品质人居项目落地 珠海新版控规细则印发释放多项利好
观海融媒 2026-07-09 15:40

《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月印发。市自然资源局9日召开通气会,解读文件释放的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百千万工程”激活农村留用地存量潜力、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打造城市活力空间、支持城市存量更新内涵提质、赋能实体经济保障产业项目落地等一系列信号。记者了解到,文件通过制度设计创新、下放审批权限等修订,旨在让更具弹性、更高效能的规划管控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匹配珠海新阶段下开发建设实际需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俗理解就是明确每块地“能干什么、怎么建”的说明书,涉及用地性质(如二类居住用地可建商品房)、容积率、建筑限高等具体指标。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调整。若在实施中确需调整,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珠海,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分为控规修改、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三个层级,对应不同的调整审批程序,其中控规修改层级最高,论证后须经市政府同意才能启动审批。本轮修订细则,在守住规划刚性底线之上,大幅扩大“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的适用情形,将部分原需按完整控规修改流程办理的事项纳入简化通道,以放权赋能带动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此外,珠海借鉴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创新设立“实施深化”工作制度,实现刚性管控与弹性实操的有机统一。

如今,城市开发建设进入精细化提质阶段,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需获得更好满足。小地块、低密度、小体量、高品质的人居项目更受欢迎。本轮修订后的细则明确,“土地供应前,结合市场需求,在不超过原规划容积率上限的前提下,依据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明确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适用“实施深化”工作制度。这意味着,在上限不突破的前提下,调低商住用地容积率通过论证后即可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此外细则还明确简化了新供应商住用地地块拆分和合并等情形审批机制,充分释放地块开发灵活性,适配高品质项目落地。修订后的细则还支持西部城市中心探索分层管控模式,在单元总规模管控下灵活优化经营性用地布局,有效支持西部城市中心提速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珠海在细则修订中同步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打破传统功能分区壁垒,支持新型产业用地与工业服务设施用地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部功能互混,促进多元业态融合集聚,打造功能复合、开放便捷的城市活力空间,助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细则修订也着重适配城市存量更新趋势,在不突破城市更新实施项目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各大类经营性用地建筑规模、不减少公益性用地面积及建筑规模的前提下,将城市更新实施项目内用地布局及规划指标的调整纳入“局部调整”范畴,提速更新项目落地,推动老旧片区空间焕新、功能升级。

细则修订后,将农村留用地按商业服务业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功能的情形纳入“局部调整”进行审批简化,在守住公益性用地底线的基础上,推动乡村土地资源保值增值,壮大村集体经济。围绕产业空间提质,修订后的细则将落实调整为产业配套用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业用地容积率下调等情形纳入简化通道,适配不同产业业态的建设需求,全方位降低产业项目规划调整成本,以更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方式,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封面图:张洲摄
文字:陈颖 编辑:古春婷 应立枫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