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旗镇依托“3+3+N”城市管理进村居工作机制,严格处置广安社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称“共享单车”)乱停放突出问题,以网格发现、联动处置、严格执法的工作闭环,切实保障居民出行环境。
网格摸排 线索交办
2026年7月,广安社区网格员收到居民反馈辖区共享单车随意停放,挤占人行通道,影响群众出行,通过“3+3+N”3人小组机制上报问题。3人小组实地排查违停黑点,通过管理平台督促企业开展清理,核实部分企业未按时完成调度整改后,及时将线索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下称“镇综合执法办”)。
严格执法 倒逼整改
镇综合执法办先后于7月27日、8月5日开展现场核查取证,两次责令涉事企业立即清理违停车辆,但某共享单车企业均整改不到位,2次检查中合计有38辆共享单车逾期未清理。对此,镇综合执法办依法暂扣车辆、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对该企业立案处罚。8月27日,依据《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复盘总结 长效治理
9月8日,3人小组开展工作复盘。下一步,红旗镇将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发挥网格员、数字城管动态巡查作用,及时发现通报问题,坚持刚性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村居市容精细化管理水平。
法律提示:
《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运营企业被告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未停放在规定停放点影响市容市貌或者停放混乱影响通行和安全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半小时内进行调度响应,按照一级街区一个小时、二级街区两个小时、三级街区三个小时的要求清理完毕。
第二十条第(三)项: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近期,红旗镇依托“3+3+N”城市管理进村居工作机制,严格处置广安社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称“共享单车”)乱停放突出问题,以网格发现、联动处置、严格执法的工作闭环,切实保障居民出行环境。
网格摸排 线索交办
2026年7月,广安社区网格员收到居民反馈辖区共享单车随意停放,挤占人行通道,影响群众出行,通过“3+3+N”3人小组机制上报问题。3人小组实地排查违停黑点,通过管理平台督促企业开展清理,核实部分企业未按时完成调度整改后,及时将线索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下称“镇综合执法办”)。
严格执法 倒逼整改
镇综合执法办先后于7月27日、8月5日开展现场核查取证,两次责令涉事企业立即清理违停车辆,但某共享单车企业均整改不到位,2次检查中合计有38辆共享单车逾期未清理。对此,镇综合执法办依法暂扣车辆、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对该企业立案处罚。8月27日,依据《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复盘总结 长效治理
9月8日,3人小组开展工作复盘。下一步,红旗镇将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发挥网格员、数字城管动态巡查作用,及时发现通报问题,坚持刚性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村居市容精细化管理水平。
法律提示:
《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运营企业被告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未停放在规定停放点影响市容市貌或者停放混乱影响通行和安全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半小时内进行调度响应,按照一级街区一个小时、二级街区两个小时、三级街区三个小时的要求清理完毕。
第二十条第(三)项: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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