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复议办“护企又暖工”,实质性化解工伤主体认定行政争议

为深入践行行政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坚持护企纾困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领域工伤认定主体争议案件。通过多部门联动打通办理绿色通道,当日完成工伤认定文书变更,实现企业减负、劳动者安心的双赢成效。

该案中,辖区工程项目工人工资由总包单位统一代发,工人误将总包单位认定为实际用工主体,并以总包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申报工伤。人社部门调查阶段,因总包单位未能及时提交分包协议、代发工资委托书等关键证据,依据当时所掌握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将总包单位确定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

但从实际用工事实来看,案涉工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均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并非实际用工主体,依法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进入行政复议阶段后,企业各方均认可该事实,同意变更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但调解工作一度卡在劳动者环节。劳动者存在顾虑:“撤销原决定,还能不能重新认工伤?”“重新走一遍程序,要等到什么时候?”其存在抵触情绪,多次表示不配合调解。

办案人员深知,劳动者并非“不讲理”,核心是对后续维权路径心存顾虑,所以“不放心”。依据法律规定出具复议决定,只是“一纸文书”,而打消劳动者顾虑、减轻企业诉累,才是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关键。

为打破调解僵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启动行政复议多元调解机制,从三个方向同时发力:

一是查清事实,推动责任归位。逐项核查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等关键证据,厘清总包、分包与实际用工的法律关系,推动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依法更正,让总包单位卸下本不应承担的责任负担,避免漫长诉讼带来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二是疏导情绪,消除维权顾虑。针对劳动者“怕重认、怕空等”的心理,当面逐条释法答疑,明确本次调整仅变更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不推翻原有工伤认定结论,工伤相关待遇由变更后的责任主体依法足额承担、不打折扣,让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三是打通堵点,保障权益落地。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就责任主体变更所需资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批环节提前沟通,在四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当日完成审核、当日出具变更后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实现“审批不过夜”。

护企与暖工,从来不是一道单选题。本案的圆满化解,是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坚持统筹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生动实践。护企,不是让劳动者让步;暖工,也不是让企业背锅。办案过程中,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既正视总包单位举证疏漏背后的责任错位问题,也充分体察劳动者情绪抵触背后的现实担忧,一手抓会商疏导、一手抓部门联动,同步压降工人的“等待成本”与企业的“诉累成本”,真正实现一案化解两方忧。

下一步,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涉企、涉民生行政争议“调解+快办”闭环工作模式,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就地化解、在一线高效办结,助力企业安心经营、让劳动者放心维权,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行政复议力量。

编辑:金湾区司法局1 曾翠琼 责任编辑:林景静
金湾区复议办“护企又暖工”,实质性化解工伤主体认定行政争议
金湾区司法局 2026-10-10 15:03

为深入践行行政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坚持护企纾困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领域工伤认定主体争议案件。通过多部门联动打通办理绿色通道,当日完成工伤认定文书变更,实现企业减负、劳动者安心的双赢成效。

该案中,辖区工程项目工人工资由总包单位统一代发,工人误将总包单位认定为实际用工主体,并以总包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申报工伤。人社部门调查阶段,因总包单位未能及时提交分包协议、代发工资委托书等关键证据,依据当时所掌握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将总包单位确定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

但从实际用工事实来看,案涉工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均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并非实际用工主体,依法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进入行政复议阶段后,企业各方均认可该事实,同意变更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但调解工作一度卡在劳动者环节。劳动者存在顾虑:“撤销原决定,还能不能重新认工伤?”“重新走一遍程序,要等到什么时候?”其存在抵触情绪,多次表示不配合调解。

办案人员深知,劳动者并非“不讲理”,核心是对后续维权路径心存顾虑,所以“不放心”。依据法律规定出具复议决定,只是“一纸文书”,而打消劳动者顾虑、减轻企业诉累,才是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关键。

为打破调解僵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启动行政复议多元调解机制,从三个方向同时发力:

一是查清事实,推动责任归位。逐项核查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等关键证据,厘清总包、分包与实际用工的法律关系,推动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依法更正,让总包单位卸下本不应承担的责任负担,避免漫长诉讼带来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二是疏导情绪,消除维权顾虑。针对劳动者“怕重认、怕空等”的心理,当面逐条释法答疑,明确本次调整仅变更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不推翻原有工伤认定结论,工伤相关待遇由变更后的责任主体依法足额承担、不打折扣,让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三是打通堵点,保障权益落地。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就责任主体变更所需资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批环节提前沟通,在四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当日完成审核、当日出具变更后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实现“审批不过夜”。

护企与暖工,从来不是一道单选题。本案的圆满化解,是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坚持统筹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生动实践。护企,不是让劳动者让步;暖工,也不是让企业背锅。办案过程中,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既正视总包单位举证疏漏背后的责任错位问题,也充分体察劳动者情绪抵触背后的现实担忧,一手抓会商疏导、一手抓部门联动,同步压降工人的“等待成本”与企业的“诉累成本”,真正实现一案化解两方忧。

下一步,金湾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涉企、涉民生行政争议“调解+快办”闭环工作模式,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就地化解、在一线高效办结,助力企业安心经营、让劳动者放心维权,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行政复议力量。

编辑:金湾区司法局1 曾翠琼 责任编辑:林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