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夜的犬吠;小区旁工业噪音不停“哐哐”作响;楼上小朋友在家跳绳、拍球;楼下阿姨跳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据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10月,该热线共受理噪声污染诉求4439件,占污染防治类诉求的83%、环比增长7.23%。
关于噪声污染有哪些分类?每一类该由哪些部门监管?邻里之间又该如何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本期《民生新观察》邀请香洲区政协委员禹华超和珠海传媒集团广播节目中心新闻频率副总监、主持人陈苏栋做客演播室,共同探讨相关话题。

噪音扰民“维权难”“执法难”
“一大早七八点就开始(吵),几台挖掘机一直在工作,全天基本上都在叮叮当当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吵得我耳朵都发麻了……”前段时间,《民生新观察》栏目组陆续接到一些家住香洲区南屏镇正方云曦山小区的业主投诉电话。他们称,自家小区旁边的一处空地不知道从何时起变成了一个废铁加工厂,不间断的加工噪音让居民不堪其扰,经多方投诉、多次求助均收效甚微。
不过,在珠海传媒集团“啄木鸟”视频号关注此事后,情况很快有所改观。目前,香洲区南屏镇已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及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到现场核查情况,该废铁加工厂承诺一周内搬迁。
禹华超表示,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或多或少遇到过噪音扰民问题,包括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商业街深夜喝酒划拳等现象都会对周边居民的学习、休息带来影响。面对噪音,大多数人会选择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再由12345热线派单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但在具体实践中,投诉人往往难以及时固定证据提供给执法部门,造成“维权难”;同时,还存在“执法难”问题,虽然治理噪音扰民有法可依,但是噪音的源头多种多样,既有工业噪音污染、交通噪音污染,又有生活噪音污染,在监管方面涉及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通常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而噪音产生及持续的时间不固定,联合执法往往存在滞后性。
陈苏栋认为,噪音往往是出现在错误时间或者音量不太合适的一种声音,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有人认为某种声音对其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干扰,就可能带来噪音扰民的投诉。比如有的小孩在家跳绳,对身体健康和成长是有帮助的,但是有的居民楼板层相对较薄、隔音效果不佳,当楼下邻居正在休息时,楼上跳绳的声音可能会对楼下邻居造成较大影响。还有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施工,也会对在家休息的老人造成干扰。在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一来,噪音就消失,执法人员一走,噪音又出现”的现象较为常见,在多方投诉收效不明显的情况下,有的市民希望借助媒体的关注来推动解决问题。
陈苏栋透露,珠海传媒集团广播节目中心新闻频率近期接到的噪音扰民投诉较为集中在一些特定领域:第一个领域是邻居间的噪音影响,随着城镇化居住密度的增加,邻里之间的相互影响越来越大;第二个领域是施工工地,例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由于赶工期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给居民带来噪音影响,这种施工应该在合法合规、公开流程的基础上,广泛征询受影响居民的意见、取得大多数人的支持理解,从而减少噪音扰民投诉的数量。
治理噪音扰民需社会共同努力
据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今年10月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关于噪音扰民方面的投诉,从市民关注的诉求内容来看:
一是施工噪声问题,主要反映施工方超时施工、施工噪声超标、运输车辆噪声扰民等,相关投诉1997件,占噪声污染诉求44.99%;
二是商业噪声问题,主要反映商家深夜播放音响、排气设施噪声过大、部分经营场所无有效降噪措施、顾客喧闹无人管理等问题,相关投诉1244件,占噪声污染诉求28.02%,如市民反映珠海国际赛车场每天早上7时产生严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问题已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相关投诉88件;
三是生活噪声问题,主要反映室内装修、超市施工、广场舞音响噪声扰民、宠物狗夜间吠叫、垃圾站清运时间不合理等问题,相关投诉844件,占噪声污染诉求1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禹华超认为,噪音污染需要社会共同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齐心协力才能把噪音污染管好、治理好。他建议,类似广场舞音响噪音扰民、楼上跳绳或弹钢琴之类的邻里之间噪声纠纷,除了用法律加以规制以外,更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居民道德素养,尽量避免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生活产生影响。邻里之间的噪音污染纠纷,还可以通过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陈苏栋表示,噪音污染投诉多的原因是噪音污染基数大,背后考验的是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考验的是沟通机制。沟通是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只有建立好沟通机制,大家互相之间多一些理解,在信息传递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做到信息互通、“大家心知肚明”,才有可能在情绪方面化解矛盾。
禹华超表示,对噪音污染的监管,最主要的还是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划分并不难,关键是看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大的力度去落实管理责任。噪音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个人都可能是噪音的制造者,也有可能是噪音污染的受害者。做好源头防控是控制噪音污染、避免噪音扰民的最好方式之一。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贯彻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法,只有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氛围,才能共同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耳边的清静”。
陈苏栋表示,一些噪音扰民投诉在舆论监督下受到大家关注后,相关职能部门可能会更加重视,更快给予答复。在此过程中,新闻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问题解决的桥梁作用,但人们更加希望看到相关职能部门是在“按章办事”,而不是“特事特办”。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切实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这才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可持续的科学管理模式。需要通过“流程再造”让各职能部门相互之间沟通更加顺畅、联动运行更加高效,进一步提升解决问题的效能。


深夜的犬吠;小区旁工业噪音不停“哐哐”作响;楼上小朋友在家跳绳、拍球;楼下阿姨跳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据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10月,该热线共受理噪声污染诉求4439件,占污染防治类诉求的83%、环比增长7.23%。
关于噪声污染有哪些分类?每一类该由哪些部门监管?邻里之间又该如何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本期《民生新观察》邀请香洲区政协委员禹华超和珠海传媒集团广播节目中心新闻频率副总监、主持人陈苏栋做客演播室,共同探讨相关话题。

噪音扰民“维权难”“执法难”
“一大早七八点就开始(吵),几台挖掘机一直在工作,全天基本上都在叮叮当当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吵得我耳朵都发麻了……”前段时间,《民生新观察》栏目组陆续接到一些家住香洲区南屏镇正方云曦山小区的业主投诉电话。他们称,自家小区旁边的一处空地不知道从何时起变成了一个废铁加工厂,不间断的加工噪音让居民不堪其扰,经多方投诉、多次求助均收效甚微。
不过,在珠海传媒集团“啄木鸟”视频号关注此事后,情况很快有所改观。目前,香洲区南屏镇已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及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到现场核查情况,该废铁加工厂承诺一周内搬迁。
禹华超表示,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或多或少遇到过噪音扰民问题,包括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商业街深夜喝酒划拳等现象都会对周边居民的学习、休息带来影响。面对噪音,大多数人会选择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再由12345热线派单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但在具体实践中,投诉人往往难以及时固定证据提供给执法部门,造成“维权难”;同时,还存在“执法难”问题,虽然治理噪音扰民有法可依,但是噪音的源头多种多样,既有工业噪音污染、交通噪音污染,又有生活噪音污染,在监管方面涉及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通常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而噪音产生及持续的时间不固定,联合执法往往存在滞后性。
陈苏栋认为,噪音往往是出现在错误时间或者音量不太合适的一种声音,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有人认为某种声音对其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干扰,就可能带来噪音扰民的投诉。比如有的小孩在家跳绳,对身体健康和成长是有帮助的,但是有的居民楼板层相对较薄、隔音效果不佳,当楼下邻居正在休息时,楼上跳绳的声音可能会对楼下邻居造成较大影响。还有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施工,也会对在家休息的老人造成干扰。在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一来,噪音就消失,执法人员一走,噪音又出现”的现象较为常见,在多方投诉收效不明显的情况下,有的市民希望借助媒体的关注来推动解决问题。
陈苏栋透露,珠海传媒集团广播节目中心新闻频率近期接到的噪音扰民投诉较为集中在一些特定领域:第一个领域是邻居间的噪音影响,随着城镇化居住密度的增加,邻里之间的相互影响越来越大;第二个领域是施工工地,例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由于赶工期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给居民带来噪音影响,这种施工应该在合法合规、公开流程的基础上,广泛征询受影响居民的意见、取得大多数人的支持理解,从而减少噪音扰民投诉的数量。
治理噪音扰民需社会共同努力
据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今年10月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关于噪音扰民方面的投诉,从市民关注的诉求内容来看:
一是施工噪声问题,主要反映施工方超时施工、施工噪声超标、运输车辆噪声扰民等,相关投诉1997件,占噪声污染诉求44.99%;
二是商业噪声问题,主要反映商家深夜播放音响、排气设施噪声过大、部分经营场所无有效降噪措施、顾客喧闹无人管理等问题,相关投诉1244件,占噪声污染诉求28.02%,如市民反映珠海国际赛车场每天早上7时产生严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问题已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相关投诉88件;
三是生活噪声问题,主要反映室内装修、超市施工、广场舞音响噪声扰民、宠物狗夜间吠叫、垃圾站清运时间不合理等问题,相关投诉844件,占噪声污染诉求1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禹华超认为,噪音污染需要社会共同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齐心协力才能把噪音污染管好、治理好。他建议,类似广场舞音响噪音扰民、楼上跳绳或弹钢琴之类的邻里之间噪声纠纷,除了用法律加以规制以外,更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居民道德素养,尽量避免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生活产生影响。邻里之间的噪音污染纠纷,还可以通过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陈苏栋表示,噪音污染投诉多的原因是噪音污染基数大,背后考验的是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考验的是沟通机制。沟通是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只有建立好沟通机制,大家互相之间多一些理解,在信息传递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做到信息互通、“大家心知肚明”,才有可能在情绪方面化解矛盾。
禹华超表示,对噪音污染的监管,最主要的还是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划分并不难,关键是看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大的力度去落实管理责任。噪音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个人都可能是噪音的制造者,也有可能是噪音污染的受害者。做好源头防控是控制噪音污染、避免噪音扰民的最好方式之一。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贯彻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法,只有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氛围,才能共同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耳边的清静”。
陈苏栋表示,一些噪音扰民投诉在舆论监督下受到大家关注后,相关职能部门可能会更加重视,更快给予答复。在此过程中,新闻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问题解决的桥梁作用,但人们更加希望看到相关职能部门是在“按章办事”,而不是“特事特办”。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切实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这才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可持续的科学管理模式。需要通过“流程再造”让各职能部门相互之间沟通更加顺畅、联动运行更加高效,进一步提升解决问题的效能。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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