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丨全国首部港澳人才跨境执业“小切口”立法颁布实施五年,有什么喜人变化?

今年是澳门居民李冠杰在横琴工作的第4个年头。“我现在参与了‘澳门新街坊’项目的建设,经常往返粤澳两地工作和生活。”李冠杰说。

为了更好融入大湾区,2020年,李冠杰成功申请了合作区内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证书。2021年,他积极参与中建澳门公司的“百人过江”计划,成为首批8名参与横琴项目建设的澳门工程师之一。

李冠杰能够成功申请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证书,离不开《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以下简称“《认可规定》”)的出台。

作为全国首部明确引进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内地直接执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认可规定》目前实施情况如何,带来了哪些深刻的变化?

打破规则,服务港澳人士赴内地执业

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获取执业资格赴内地执业,曾是摆在双方之间的一道难题。

首先,上位法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国采取严格的资质许可制度,建筑企业未取得资质登记许可,禁止从事建筑活动。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地推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模式(企业资质制度),与国际和港澳通行的建筑师负责制(个人执业制度)有明显差异。“此前,港澳与内地专业人员的资格互认主要通过CEPA协议框架下的准入方式,需在内地申请资质后才可在内地执业。”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内地与港澳的具体操作细则也不尽相同。“特别是粤澳两地在工程管理模式、安全制度、验收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甚至连工程术语都不一样。”李冠杰说,以“土木工程”为例,澳门的执业资格名称是“土木工程师”,在内地则为“注册土木工程师”。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要打破我国建筑企业在“走出去”的路上面临的“隐形门”,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兼顾中国特色,逐步探索接轨国际建筑师负责制的新路径。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

这些为珠海通过试点逐步探索我国建筑资质管理模式接轨国际提供新契机。2019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认可规定》,允许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在横琴新区内提供服务。

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挂牌成立。为此,法规名称变更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与区域改革发展新情况及有关政策的最新内容保持一致,更加便于法规的具体执行和适用。

共发出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562份

“澳门新街坊”面朝天沐河,一栋栋白色高楼错落有致,澳门风味十足。2023年11月开售的“澳门新街坊”项目,提供约4000个精装修住宅单位,配套具有澳门特色的长者中心、家庭社区服务中心、学校等设施。

位于横琴合作区的“澳门新街坊”。(资料图 曾遥/摄)

“澳门新街坊”是粤澳两地携手合作的首个综合民生项目,也是李冠杰参与的首个内地建筑工程项目。“我们专门从葡萄牙订购了葡国石,参照澳门街道的设计,一片一片打磨铺砌成这里的地砖图案。”

“随着《认可规定》的出台,港澳与内地的经济活动、交流开展的越来越频繁、深入,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不同的专业工程师来合作区提供服务。”李冠杰表示。

《认可规定》实施后,究竟有哪些喜人的变化?

“在横琴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港澳获取的资质经备案后,予以单项认可,无需再转换为内地资质,极大便利三地人才要素的流动。”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认可规定》探索接轨个人执业制度的路径,认可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新区直接提供服务的效力。当发生法律责任时,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由企业和个人以被主管部门撤销备案的形式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今年7月底,横琴建设主管部门已发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562份,其中共有来自96家企业和466名专业人士合法备案。

如今,由《认可规定》所形成的创新制度经验已推广至多个执业资格领域。202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2023年,名称已变更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规定》),推动港澳导游跨境便利执业。

2022年3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第一批)》发布,允许持有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实施办法,经备案登记后在合作区执业。

“可以说,《认可规定》真正克服了三地不同资质认证体系、工程管理模式、法律体系的差异,是从制度设计上探索出解决跨境执业准入、跨境监督管理、三地法律责任衔接等问题的成功模式。”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字:廖明山 见习记者 陈奕樊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丨全国首部港澳人才跨境执业“小切口”立法颁布实施五年,有什么喜人变化?
观海融媒 2024-08-21 20:22

今年是澳门居民李冠杰在横琴工作的第4个年头。“我现在参与了‘澳门新街坊’项目的建设,经常往返粤澳两地工作和生活。”李冠杰说。

为了更好融入大湾区,2020年,李冠杰成功申请了合作区内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证书。2021年,他积极参与中建澳门公司的“百人过江”计划,成为首批8名参与横琴项目建设的澳门工程师之一。

李冠杰能够成功申请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证书,离不开《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以下简称“《认可规定》”)的出台。

作为全国首部明确引进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内地直接执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认可规定》目前实施情况如何,带来了哪些深刻的变化?

打破规则,服务港澳人士赴内地执业

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获取执业资格赴内地执业,曾是摆在双方之间的一道难题。

首先,上位法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国采取严格的资质许可制度,建筑企业未取得资质登记许可,禁止从事建筑活动。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地推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模式(企业资质制度),与国际和港澳通行的建筑师负责制(个人执业制度)有明显差异。“此前,港澳与内地专业人员的资格互认主要通过CEPA协议框架下的准入方式,需在内地申请资质后才可在内地执业。”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内地与港澳的具体操作细则也不尽相同。“特别是粤澳两地在工程管理模式、安全制度、验收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甚至连工程术语都不一样。”李冠杰说,以“土木工程”为例,澳门的执业资格名称是“土木工程师”,在内地则为“注册土木工程师”。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要打破我国建筑企业在“走出去”的路上面临的“隐形门”,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兼顾中国特色,逐步探索接轨国际建筑师负责制的新路径。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

这些为珠海通过试点逐步探索我国建筑资质管理模式接轨国际提供新契机。2019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认可规定》,允许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在横琴新区内提供服务。

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挂牌成立。为此,法规名称变更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与区域改革发展新情况及有关政策的最新内容保持一致,更加便于法规的具体执行和适用。

共发出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562份

“澳门新街坊”面朝天沐河,一栋栋白色高楼错落有致,澳门风味十足。2023年11月开售的“澳门新街坊”项目,提供约4000个精装修住宅单位,配套具有澳门特色的长者中心、家庭社区服务中心、学校等设施。

位于横琴合作区的“澳门新街坊”。(资料图 曾遥/摄)

“澳门新街坊”是粤澳两地携手合作的首个综合民生项目,也是李冠杰参与的首个内地建筑工程项目。“我们专门从葡萄牙订购了葡国石,参照澳门街道的设计,一片一片打磨铺砌成这里的地砖图案。”

“随着《认可规定》的出台,港澳与内地的经济活动、交流开展的越来越频繁、深入,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不同的专业工程师来合作区提供服务。”李冠杰表示。

《认可规定》实施后,究竟有哪些喜人的变化?

“在横琴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港澳获取的资质经备案后,予以单项认可,无需再转换为内地资质,极大便利三地人才要素的流动。”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认可规定》探索接轨个人执业制度的路径,认可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新区直接提供服务的效力。当发生法律责任时,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由企业和个人以被主管部门撤销备案的形式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今年7月底,横琴建设主管部门已发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562份,其中共有来自96家企业和466名专业人士合法备案。

如今,由《认可规定》所形成的创新制度经验已推广至多个执业资格领域。202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2023年,名称已变更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规定》),推动港澳导游跨境便利执业。

2022年3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第一批)》发布,允许持有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实施办法,经备案登记后在合作区执业。

“可以说,《认可规定》真正克服了三地不同资质认证体系、工程管理模式、法律体系的差异,是从制度设计上探索出解决跨境执业准入、跨境监督管理、三地法律责任衔接等问题的成功模式。”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字:廖明山 见习记者 陈奕樊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