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起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南方+
                        
                        
                          2025-10-13 15:45
                        
                      
                    10月1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意味着,自明年起,广东省内夫妻持相关有效证件可互查对方名下的房产和车辆情况。
封面图:吴长赋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彭晶
                  广东:明年起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南方+
                    
                    2025-10-13 15:45
                  
                
                
                
                
                10月1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意味着,自明年起,广东省内夫妻持相关有效证件可互查对方名下的房产和车辆情况。
封面图:吴长赋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彭晶
            
									2025-10-15 13:36:14
								
							-我已经到底线啦-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