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夜幕降临时,翠香街道的执法车悄然出发。这一夜,有人被罚600元,有人被暂扣经营工具。但故事的结局,不是争执,而是理解。规矩不是冷冰冰的罚单,而是大家共同守护文明城市的默契。
6平米,600元,一次心服口服
晚上7时,翠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刘巽凯带队走在山场路上,远远看见一家水果店的水果摊、货架几乎占了一半人行道,过往行人被迫绕到机动车道上。机动车道上车来车往,老人和孩子走得心惊胆战。
执法队员掏出测量尺一量,该店的货架超出店门6平方米。

“就摆门口一点,至于吗?”店主李老板有些不耐烦。
刘巽凯蹲下来帮他捡起一个滚落的橙子,轻声说:“李老板,我知道您想多卖点货,但您看,那位推婴儿车的妈妈,只能走到马路上去了。万一出事,您心里也过不去。”
执法队员拿出《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耐心解释:超出经营地址摆卖商品,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罚款100元,目的是提醒大家守住安全线。
李老板愣了一下,叹口气:“我也知道不对,就是图方便。”他主动往店里搬货,队员们也一起搭手帮忙。
考虑到这是本月第二次提醒,最终,执法人员对李老板依法处以600元罚款。李老板签收罚单时说:“这钱交得心疼,但你们说得在理,我认。”
当天晚上,翠香街道执法人员在山场路、柠溪路、梅华东路、翠华路、兴华路、紫荆路、北环街共劝导规范了11家商铺,合计罚款3200元。
两辆三轮车,一次将心比心
晚上9时,执法车刚拐进银桦路,一股烧烤味钻进车窗。
两辆三轮车停在路口,烧烤、水果摊一字排开。地上油渍斑斑,竹签、塑料袋散落一地。

“又是你们……”刘巽凯认出这是第二次被投诉的摊点。摊主老张有点慌:“刘队,我们也是没办法,家里老小等着吃饭。”
刘巽凯把他们叫到一旁:“我理解你们不容易,但你看,这路口车多、灰大,你们自己也不安全。而且附近居民投诉了好几次,垃圾、油烟,人家家里窗户都不敢开。”
刘巽凯拿出《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逐字解释:禁止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流动经营,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城市的秩序。
老张接过普法宣传单,推着车走时回头说了句:“谢谢刘队,不是故意捣乱,是真不懂规矩。”
这一次,翠香街道执法人员对4宗流动经营立案,罚款500元,同时暂扣经营工具。
一堆甘蔗皮,一次并肩扫净
第二天下午,执法队员在山场路沿街巡查时,发现一家商铺门口的地面上,堆着一摊甘蔗皮和垃圾袋,汁水横流,引来一群苍蝇。

刘巽凯蹲下来看了看,敲开了店门。店主小李支支吾吾,最后承认:“图省事,直接扫出门外。”
刘巽凯叹了口气:“小李,这条街大家每天走,你家门口脏了,顾客也不愿意进来啊。垃圾分类不是为难你,是让咱们这条街更有面子。”
小李红了脸,赶紧拿来扫把。刘队长也挽起袖子,帮他一起把甘蔗皮装进垃圾袋,又提来水冲洗地面。
刘巽凯翻开《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考虑到小李是初次违规且认错态度好,执法人员依法对他处以300元罚款。
清理干净后,刘巽凯拍拍小李肩膀:“下次拿不准怎么扔,随时问我们。”
翠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何秀君说,行政执法的目的从来不是罚款,而是通过“以案示警”,让更多人了解规矩、自觉遵守。真正让城市变好的,是每一个人心中的那份自觉与善意。
近日,夜幕降临时,翠香街道的执法车悄然出发。这一夜,有人被罚600元,有人被暂扣经营工具。但故事的结局,不是争执,而是理解。规矩不是冷冰冰的罚单,而是大家共同守护文明城市的默契。
6平米,600元,一次心服口服
晚上7时,翠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刘巽凯带队走在山场路上,远远看见一家水果店的水果摊、货架几乎占了一半人行道,过往行人被迫绕到机动车道上。机动车道上车来车往,老人和孩子走得心惊胆战。
执法队员掏出测量尺一量,该店的货架超出店门6平方米。

“就摆门口一点,至于吗?”店主李老板有些不耐烦。
刘巽凯蹲下来帮他捡起一个滚落的橙子,轻声说:“李老板,我知道您想多卖点货,但您看,那位推婴儿车的妈妈,只能走到马路上去了。万一出事,您心里也过不去。”
执法队员拿出《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耐心解释:超出经营地址摆卖商品,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罚款100元,目的是提醒大家守住安全线。
李老板愣了一下,叹口气:“我也知道不对,就是图方便。”他主动往店里搬货,队员们也一起搭手帮忙。
考虑到这是本月第二次提醒,最终,执法人员对李老板依法处以600元罚款。李老板签收罚单时说:“这钱交得心疼,但你们说得在理,我认。”
当天晚上,翠香街道执法人员在山场路、柠溪路、梅华东路、翠华路、兴华路、紫荆路、北环街共劝导规范了11家商铺,合计罚款3200元。
两辆三轮车,一次将心比心
晚上9时,执法车刚拐进银桦路,一股烧烤味钻进车窗。
两辆三轮车停在路口,烧烤、水果摊一字排开。地上油渍斑斑,竹签、塑料袋散落一地。

“又是你们……”刘巽凯认出这是第二次被投诉的摊点。摊主老张有点慌:“刘队,我们也是没办法,家里老小等着吃饭。”
刘巽凯把他们叫到一旁:“我理解你们不容易,但你看,这路口车多、灰大,你们自己也不安全。而且附近居民投诉了好几次,垃圾、油烟,人家家里窗户都不敢开。”
刘巽凯拿出《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逐字解释:禁止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流动经营,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城市的秩序。
老张接过普法宣传单,推着车走时回头说了句:“谢谢刘队,不是故意捣乱,是真不懂规矩。”
这一次,翠香街道执法人员对4宗流动经营立案,罚款500元,同时暂扣经营工具。
一堆甘蔗皮,一次并肩扫净
第二天下午,执法队员在山场路沿街巡查时,发现一家商铺门口的地面上,堆着一摊甘蔗皮和垃圾袋,汁水横流,引来一群苍蝇。

刘巽凯蹲下来看了看,敲开了店门。店主小李支支吾吾,最后承认:“图省事,直接扫出门外。”
刘巽凯叹了口气:“小李,这条街大家每天走,你家门口脏了,顾客也不愿意进来啊。垃圾分类不是为难你,是让咱们这条街更有面子。”
小李红了脸,赶紧拿来扫把。刘队长也挽起袖子,帮他一起把甘蔗皮装进垃圾袋,又提来水冲洗地面。
刘巽凯翻开《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考虑到小李是初次违规且认错态度好,执法人员依法对他处以300元罚款。
清理干净后,刘巽凯拍拍小李肩膀:“下次拿不准怎么扔,随时问我们。”
翠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何秀君说,行政执法的目的从来不是罚款,而是通过“以案示警”,让更多人了解规矩、自觉遵守。真正让城市变好的,是每一个人心中的那份自觉与善意。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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