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红
2026-09-15 02:42
2024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考察时强调,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机制“软联通”、琴澳居民“心联通”,加快建成琴澳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把琴澳一体化提升到更高水平。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背景下,作为串联琴澳的枢纽型交汇空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跨境社区是撬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微观单元,面临高效协同难、服务衔接难、共识凝聚难等新问题,承担着探索社会融合治理的重要使命。
截至2026年7月底,横琴口岸年内通关客流已突破2000万人次。超3万名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生活;逾1700名港澳专业人士在此跨境执业;合作区内澳资经营主体突破8100户。当澳门居民从“跨境流动”转向“跨境定居”,跨境社区治理面临一个重要挑战:两种治理逻辑如何在同一个物理空间内共存并高效运转?合作区重点从体制支撑、党建引领、资源协同三个维度进行了探索实践。

体制支撑: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制度底座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前提是一套超越常规行政层级的制度供给——“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这一体制回应了跨制度治理的一个核心难题:当两个行政体系分属不同法域、不同关税区、不同货币体系时,常规的府际协调机制难以产生有效的集体行动。传统区域合作多依赖“协商—签约—执行”等松散模式,决策周期长、执行力度弱、责任归属模糊。无论在内地与港澳合作,还是区域协同开发管理领域,“四共”体制均属首例,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创新合作机制的一项制度安排。它不是在“协商”层面解决分歧,而是在治理权力的结构性共享层面消解了集体行动的障碍。
从更宏观的理论视角看,“四共”体制回应的是“一国两制”框架下跨境治理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为基层制度创新提供了合法性来源与协调能力。跨境党支部的设立、澳门社团的备案注册、议事厅的制度化运作,每一项都涉及跨越两种行政体系的协调成本。若没有“共商”机制在决策层的支持认可,没有“共管”机制在执行层提供操作通道,基层探索很容易因“制度依据不足”而搁浅。正是“四共”体制,使社区尺度的制度创新获得了合法性支撑。从这一意义上说,基层治理的“微创新”与顶层体制的“大设计”之间,存在着一种功能耦合关系:前者需后者的制度供给,后者需前者来证明其运行效能。

党建引领: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组织嵌入
合作区跨境社区治理面临的核心组织命题,不是“党员找不到组织”,而是“党组织如何成为跨制度治理的枢纽”。当社区常住人口中澳门居民比例提升,澳门社团传统与内地党建逻辑在同一空间相遇,党组织若仅定位于“管理内地党员”,便无法回应跨境治理的现实需求。合作区的实践表明,党组织的功能正在经历一次深层重构:从“覆盖党员”走向“吸纳治理”,从“政治整合”走向“治理枢纽”。
这一重构集中体现为三重递进功能。一是以“制度性在场”打通澳门居民诉求纳入决策的通道。建立澳门居民(社团)代表列席社区党委会议机制,制定议题正面清单,使澳门代表的参与从“列席旁听”走向“议题共商”。截至2025年,合作区累计邀请262人次澳门社团及居民代表参与108场会议、310项议题讨论,推动青年就业创业、电动自行车治理、口岸通关效率等民生实事落地。二是以“组织吸纳”实现澳门居民从“参与治理”到“共同治理”的角色跃迁。合作区四个社区的居委会吸纳澳门委员加入,澳门籍议事员与网格员搭档入户走访、收集民意,推动金融岛环岛改造等事项落地。澳门居民不再仅仅是治理的“对象”或“参与者”,而成为社区决策的共同承担者。三是以“组织延伸”将党建网络转化为跨境服务网络。莲花社区党委与澳门街坊总会联合打造党群服务中心,年均开展趋同澳门需求的服务活动超300场;与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共建社区居民发展中心;首批21名社区党员干部挂任25家澳资企业(澳门社团)公共事务助理,实行双重管理、双向考核。
三重功能的核心逻辑可以概括为“治理吸纳”——党组织不是以“覆盖”的方式将澳门居民纳入既有框架,而是通过开放决策议程、共享组织身份、延伸服务网络,将澳门社会的治理资源转化为社区治理的优势。从组织理论角度看,党组织在跨境场景中承担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制度差异的管理者”,而成为“制度差异的耦合者”。在“一国两制”的社区尺度上,党组织的核心功能是“链接”——链接内地组织动员逻辑与澳门传统治理逻辑,链接治理决策与多元诉求。党建引领不再以消除差异为前提,而成为有效治理的组织牵引者。

资源协同: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优势叠加
合作区跨境社区治理创新的关键不在于用内地模式替代澳门传统,而在于让两种治理体系各自的比较优势在同一治理场景中协同发力。内地基层治理的组织动员能力强、资源整合效率高,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政策意图转化为社区行动。澳门社会治理则呈现“小政府、大社会”特征,全澳活跃着近1.2万个社团,平均每百人对应一个社团,居民有事习惯找社团,这种模式成本低、信任度高。合作区的探索,正是将这两种优势“强强联合”。
在两种治理体系优势的功能互补中,澳门社团以社会信任和专业服务能力回应治理需求,其更深层的机制在于澳门社团扮演的“规则翻译”角色。澳门居民的法治习惯偏向“按条例处理”的规则导向,而内地社区调解更注重人情与关系协调。澳门籍议事员在网格中充当两种治理逻辑的“转换器”,使制度差异在具体纠纷化解场景中被有效运用。截至2025年,合作区已聘请25名澳门居民担任社区兼职网格员(议事员、观察员),协助征集社情民意100余条,推动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交通安全隐患、通关便利等事项。
两种优势的协同产生了“1+1>2”的治理效能。“资源协同”超越了传统“融合”叙事的隐含预设——融合意味着差异的消除,而协同意味着差异的互补。当内地治理机制与澳门社团网络等优势在同一治理场景中各展所长、相互支撑,“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便在社区尺度上获得了具体的、可感知的呈现。
合作区跨境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价值,在于提供了一个不同于传统“融合”叙事的分析框架。传统社区治理实践倾向于将“融合”理解为差异的消除或同化,而合作区的经验表明:“一国两制”下跨境社区治理的可行路径,是在承认制度差异前提下,建构“差异化融合”机制。从更宏观的视角看,这一模式回应了“一国两制”框架下的一个核心张力:“一国”要求政治整合与治理有效,“两制”要求尊重制度差异与社会自主。当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社区中能够以熟悉的方式获得医疗、养老、教育服务,当澳门社团在综治中心中扮演信任中介角色,当跨境党员在“云组织生活”中保持政治联系,“一国”的政治框架与“两制”的社会治理逻辑便在社区尺度上获得了共存的空间。这一经验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跨境合作平台,乃至更广泛的国际化社区治理场景,具有可迁移的制度设计价值:治理的可能不在于消除差异,而在于在差异中建立可操作的接口、可承载的平台与可信任的专业能力。
(作者单位: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24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考察时强调,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机制“软联通”、琴澳居民“心联通”,加快建成琴澳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把琴澳一体化提升到更高水平。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背景下,作为串联琴澳的枢纽型交汇空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跨境社区是撬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微观单元,面临高效协同难、服务衔接难、共识凝聚难等新问题,承担着探索社会融合治理的重要使命。
截至2026年7月底,横琴口岸年内通关客流已突破2000万人次。超3万名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生活;逾1700名港澳专业人士在此跨境执业;合作区内澳资经营主体突破8100户。当澳门居民从“跨境流动”转向“跨境定居”,跨境社区治理面临一个重要挑战:两种治理逻辑如何在同一个物理空间内共存并高效运转?合作区重点从体制支撑、党建引领、资源协同三个维度进行了探索实践。

体制支撑: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制度底座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前提是一套超越常规行政层级的制度供给——“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这一体制回应了跨制度治理的一个核心难题:当两个行政体系分属不同法域、不同关税区、不同货币体系时,常规的府际协调机制难以产生有效的集体行动。传统区域合作多依赖“协商—签约—执行”等松散模式,决策周期长、执行力度弱、责任归属模糊。无论在内地与港澳合作,还是区域协同开发管理领域,“四共”体制均属首例,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创新合作机制的一项制度安排。它不是在“协商”层面解决分歧,而是在治理权力的结构性共享层面消解了集体行动的障碍。
从更宏观的理论视角看,“四共”体制回应的是“一国两制”框架下跨境治理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为基层制度创新提供了合法性来源与协调能力。跨境党支部的设立、澳门社团的备案注册、议事厅的制度化运作,每一项都涉及跨越两种行政体系的协调成本。若没有“共商”机制在决策层的支持认可,没有“共管”机制在执行层提供操作通道,基层探索很容易因“制度依据不足”而搁浅。正是“四共”体制,使社区尺度的制度创新获得了合法性支撑。从这一意义上说,基层治理的“微创新”与顶层体制的“大设计”之间,存在着一种功能耦合关系:前者需后者的制度供给,后者需前者来证明其运行效能。

党建引领: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组织嵌入
合作区跨境社区治理面临的核心组织命题,不是“党员找不到组织”,而是“党组织如何成为跨制度治理的枢纽”。当社区常住人口中澳门居民比例提升,澳门社团传统与内地党建逻辑在同一空间相遇,党组织若仅定位于“管理内地党员”,便无法回应跨境治理的现实需求。合作区的实践表明,党组织的功能正在经历一次深层重构:从“覆盖党员”走向“吸纳治理”,从“政治整合”走向“治理枢纽”。
这一重构集中体现为三重递进功能。一是以“制度性在场”打通澳门居民诉求纳入决策的通道。建立澳门居民(社团)代表列席社区党委会议机制,制定议题正面清单,使澳门代表的参与从“列席旁听”走向“议题共商”。截至2025年,合作区累计邀请262人次澳门社团及居民代表参与108场会议、310项议题讨论,推动青年就业创业、电动自行车治理、口岸通关效率等民生实事落地。二是以“组织吸纳”实现澳门居民从“参与治理”到“共同治理”的角色跃迁。合作区四个社区的居委会吸纳澳门委员加入,澳门籍议事员与网格员搭档入户走访、收集民意,推动金融岛环岛改造等事项落地。澳门居民不再仅仅是治理的“对象”或“参与者”,而成为社区决策的共同承担者。三是以“组织延伸”将党建网络转化为跨境服务网络。莲花社区党委与澳门街坊总会联合打造党群服务中心,年均开展趋同澳门需求的服务活动超300场;与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共建社区居民发展中心;首批21名社区党员干部挂任25家澳资企业(澳门社团)公共事务助理,实行双重管理、双向考核。
三重功能的核心逻辑可以概括为“治理吸纳”——党组织不是以“覆盖”的方式将澳门居民纳入既有框架,而是通过开放决策议程、共享组织身份、延伸服务网络,将澳门社会的治理资源转化为社区治理的优势。从组织理论角度看,党组织在跨境场景中承担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制度差异的管理者”,而成为“制度差异的耦合者”。在“一国两制”的社区尺度上,党组织的核心功能是“链接”——链接内地组织动员逻辑与澳门传统治理逻辑,链接治理决策与多元诉求。党建引领不再以消除差异为前提,而成为有效治理的组织牵引者。

资源协同:
跨境社区融合治理的优势叠加
合作区跨境社区治理创新的关键不在于用内地模式替代澳门传统,而在于让两种治理体系各自的比较优势在同一治理场景中协同发力。内地基层治理的组织动员能力强、资源整合效率高,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政策意图转化为社区行动。澳门社会治理则呈现“小政府、大社会”特征,全澳活跃着近1.2万个社团,平均每百人对应一个社团,居民有事习惯找社团,这种模式成本低、信任度高。合作区的探索,正是将这两种优势“强强联合”。
在两种治理体系优势的功能互补中,澳门社团以社会信任和专业服务能力回应治理需求,其更深层的机制在于澳门社团扮演的“规则翻译”角色。澳门居民的法治习惯偏向“按条例处理”的规则导向,而内地社区调解更注重人情与关系协调。澳门籍议事员在网格中充当两种治理逻辑的“转换器”,使制度差异在具体纠纷化解场景中被有效运用。截至2025年,合作区已聘请25名澳门居民担任社区兼职网格员(议事员、观察员),协助征集社情民意100余条,推动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交通安全隐患、通关便利等事项。
两种优势的协同产生了“1+1>2”的治理效能。“资源协同”超越了传统“融合”叙事的隐含预设——融合意味着差异的消除,而协同意味着差异的互补。当内地治理机制与澳门社团网络等优势在同一治理场景中各展所长、相互支撑,“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便在社区尺度上获得了具体的、可感知的呈现。
合作区跨境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价值,在于提供了一个不同于传统“融合”叙事的分析框架。传统社区治理实践倾向于将“融合”理解为差异的消除或同化,而合作区的经验表明:“一国两制”下跨境社区治理的可行路径,是在承认制度差异前提下,建构“差异化融合”机制。从更宏观的视角看,这一模式回应了“一国两制”框架下的一个核心张力:“一国”要求政治整合与治理有效,“两制”要求尊重制度差异与社会自主。当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社区中能够以熟悉的方式获得医疗、养老、教育服务,当澳门社团在综治中心中扮演信任中介角色,当跨境党员在“云组织生活”中保持政治联系,“一国”的政治框架与“两制”的社会治理逻辑便在社区尺度上获得了共存的空间。这一经验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跨境合作平台,乃至更广泛的国际化社区治理场景,具有可迁移的制度设计价值:治理的可能不在于消除差异,而在于在差异中建立可操作的接口、可承载的平台与可信任的专业能力。
(作者单位: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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